❶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就采用什么交易制度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就采用多元做市商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买卖双方不必等到交易对手的出现,就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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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是美国的一个电子证券交易机构,创立于1971年,位于纽约时代广场四号,是世界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
纳斯达克的特点是收集和发布场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证券商报价,它现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的证券交易市场。现有上市公司总计5400多家,纳斯达克又是全世界第一个采用电子交易并面向全球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的公司以高科技公司为主,包括微软、苹果、英特尔、戴尔、思科、Facebook等。
2、纳斯达克是场外市场还是场内市场
纳斯达克是场内市场,是美国证券交易所组成部分,纳斯达克全称为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表,相当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涵盖所有高新技术行业,包括软件、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零售和批发贸易等。
3、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4、股票主板的发行制度是什么
主板实行核准制(主板包括沪市和深市股票),核准制是指企业发行股票时必须经过相关机构审核,并且符合必要条件,审核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股票发行的申请,核准制下,新股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10%。
❷ 美国上市和国内上市有什么区别
上市制度不同:美国上市是注册制,而国内上市是审批制,这样也就决定了上市的难易程度,相对来说美国上市要容易一些。
估值不同:在国内上市企业估值要比美国上市估值高一些。
市场资金不同:在美国上市能面向更多的投资者,可以获取更大的资本利益。后期管理不同:美国对上市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而国内对上市企业的后期管理还是有所欠缺的。
1、境内证监会、交易所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多:境内上市的情况下,证监会和交易所易干预企业经营,一些交易行为即便企业董事会、股东会都通过,仍需要经过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同意。相较这点境外上市的公司有更多的自主性。
2、两者盈利要求不同:境内上市对企业盈利要求更高,一些新兴行业,如互联网企业、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等,即便是有持续的盈利,可能也会对盈利模式能否持续产生质疑,包括企业历史沿革、历史中出现的与盈利能力无关的问题也会被纳入关注点。因此在境外上市中不存在的问题在境内可能导致无法上市。
3、两者上市的制度不同:境内上市是核准制,上市的企业都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查,上市很多规定不好把握,企业上市门槛高。境外上市是注册制,有清晰的法律标准,只要符合上市硬指标向相关部门注册资料就可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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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注意事项:
1、股票上市的程序是发行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书,证券交易所收到申诸书后,提出审查意见书并转报证券主管机关。
2、证券主管机关在收到审查意见书后,决定是否批准该证券上市交易,升通知证券交易所。如果允许上布,证券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发行公司缴纳上市费用,确定上市日期,最后挂牌交易,这是在分析股票上市要注意什么时必须要了解的。
3、股票发行公司提出上市申请时,应向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交易的证券票样及相关的审查文件,即证券上市交易巾请书,证券上市报告书,至少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出具的同意帮助交易的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签证的二个年度以上连续盈利的财务报告,以及证券交易所所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❸ 股票发行注册制什么时候开始
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
2015年 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2015年12月27日,中国国务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举措获得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修法授权,于2016年3月起施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2016年3月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表示,注册制是不可以单兵突进的。研究论证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这也意味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暂缓施行。
❹ 简单介绍美国的公开定价发行方式有哪些
美国股市新股发行价是比照二级市场的同类股价来确定的。由于美国股市的平均市盈率并不高,因此,其新股发行市盈率在牛市比较贴近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在美国,新股发行的询价区间长度一般为2美元,即询价区间的上、下限相差2美元。一般而言,大多数新股发行价格还是介于询价区间内的,但也有不少新股的发行价却会“跳”出询价区间范围。
此外,美国股市新股上市首日溢价整体并不高。美国股市上市公司的资本实现方式是渐进分期到位的,因此,美国上市公司的首次IPO数量一般都不大。这与中国一步到位的资本实现方式大相径庭。
累计投标方式在美、英证券市场上使用较为频繁,这与美、英的投资者结 构中机构投资者占主要比重是分不开的。1997年,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占上市股票总值的80%~85%,英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占上市股票总值的79.5%。 机构投资者在国际股票市场中的份额则更大,在美、英两国前200 名最大的机构投 资者拥有的国际股票数量已经分别超过该国国际股票总量的96%和99%,说明了两国机构投资者的高度集中情况。美国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有养老基金、人 寿保险基金、财产保险基金、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 投资银行、大学基金会、慈善基金会,一些大公司(AT&T、IBM)也设有专门负责 证券投资的部门。这些机构投资者大都是以证券市场作为主要业务活动领域,运作相对规范,对证券市场熟悉。这些机构投资者经常参与新股发行,对不同特点发行 公司的投资价值判断比较准确。由于机构投资者素质比较高,以这些机构投资者的 报价作为定价的主要依据相对可靠。当然美国市场券商对采用代销方式承销的小盘股也采用固定价格发行方式,不过从美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这不是新股发行定 价方式的主流方式。
❺ 股票发行注册制是什么制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
❻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采用的是什么交易制度
1.美国纳斯维克市场采用的是多元做市商的交易制度,是指在某一期权合约中有数个做市商来共同负责向市场提供连续报价。2.多元做市商指每只证券同时拥有多家做市商进行做市交易,避免一家做市商垄断市场的现象发生,从而操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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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元做市商的优缺点
1.多元做市商的优点是,数个做市商同时存在有助于削弱单个做市商对市场的控制能力。由于做市商之间存在竞争有助于减小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使做市商的报价更加市场化,价格形成更加准确客观。
2.当然,由于竞争的存在,做市商无法从中获取像垄断做市商那样稳定可观的利润,多元做市商中的单个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可能不及垄断做市商,市场价格波动性也要强于实行垄断做市商的市场。但是,多元做商制度在垄断做市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做市商的数量,在做市商定价中引入了竞争机制,从而使市场信息透明度得以改善,在实现连续交易、活跃市场的同时,又保证了交易的公开性和公平性。正是因为如此,多元做市商制度是国际期货及期权交易所比较通行的做法。
3.在垄断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基本完全垄断和控制了价格的形成,为了削弱垄断做市商的地位,大多数证券交易所开始引入多元做市商制度。从理论上讲,多元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为了争取获得客户的交易委托,必然在报价上展开竞争,以最有利的报价条件吸引客户委托,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最优成交条件。因此,做市商竞争成为做市商市场效率的重要保证。
二、什么是纳斯维克市场
纳斯达克是英文缩写“NASDAQ”的音译名,全称是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它建于1971年,是世界上第一个电子化证券市场。它利用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将美国6000多个证券商网点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全美统一的场外二级市场。1975年又通过立法,确定这一系统在证券二级市场中的合法地位。纳斯达克的发展与美国高技术产业的成长是相辅相成的,被奉为“美国新经济的摇篮”。
三、上市条件
1.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2. 满足下列条件的其中一条:
1)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美元,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
2)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美元。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在纳斯达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或者公司总资产、当年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3. 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4. 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做市商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❼ 股票发行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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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发行人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行人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一切信息资料;
(2)监管者的监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美国对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确立的基本原则。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用招股说明书。在实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国家,监管机构虽然对证券发行人进行实质审查,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又加上一道政府审核的关口,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二)公平原则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行人这进行交易的双方,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行在占有信息、财力、人力等其他资源方面具有比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力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又必要运用公平原则,来平衡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在证券法上尤其是在证券发行行为中,表现为对发行人课以更多的义务,如信息披露义务、禁止欺诈等,而对投资者除了交纳股款义务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义务。
(三)公正原则对于什么是证券法中的公正原则,理论界争议颇大。从一般意义上说,法律上讲的公正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其一,实体公正,是社会各种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分配正义问题;其二,程序公正(诉讼正义),是社会争端和冲突的解决的正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