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一般占到公司全部股票份额的多少呢紧急求助,谢谢!
比如某上市公司总股本是1亿股,最大的控股股东占51%,最大占比就行,不一定非达到51%,其他原始股东占19%,合计70%,流通股占30%,也就是说现在在市场里大家买卖的都是这3千万股。
如果某一天,实现了全流通,中间没送配股,到时候大家买卖的就是1亿股了。比如最大的控股股东抛售20%股份,就剩31%了,其他原始股东没抛售,也就是说这时大家买卖的实际流通股份是5千万股了。而且 这要分为IPO还是再融资。如果是IPO,那么要分发行和上市两部分来考虑。
以IPO为例,从发行的角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不得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35%。也就是说,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能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65%。
从上市的角度,公开发行的股票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如果公司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要达到总股本的10%以上。这一条无论是IPO还是再融资的公如果要上市都必须满足的条件。而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令第32号公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最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等共六章七十条。
发行条件 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⑵ 一般公司发行股票数额占公司股份多少拜托了各位 谢谢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⑶ 股票发行量到底占公司股份的多少
1、如果公司的总股本是10万股,在市面上流通的10万股就是公司的所有股本。
2、一个公司本身有100万股,ipo时只选择发行其中的一部分,而这部分就是市面上流通的全部股票:很多上市公司在IPO 时只选择发行总股本的一部分,20%-90%不等。但是你所说的“这部分就是市面上流通的全部股票”观点不是很准确,
IPO之后的一年时间之内,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年之后,发行时金融机构中签的股票会上市流通;IPO 三年之后,所有的股票都会上市流通,这是2005年实行股改之后中国股市的现状。但是三年之后虽然全流通了,部分公司并不代表其总股本会真正在市场流通。例如中国石化等国有大型企业的股票,绝大部分股份仍控制在国资委的手中,这一部分股本根本就没有上市流通。
3、一股股票所占有的公司所有权,到底是多少:正与你所说:假如公司发行10万股,一股股票占10万分之一。如果公司发行10亿股,则一股股票占10亿分之一的所有权。
⑷ 新三板发行股票和ipo是什么区别
新三板定增要求
无财务指标要求
发行对象数量
新增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投资者
发行时间安排
可自主选择发行时点。申报后挂牌前亦可发行股份融资,可挂牌同时发行,亦可挂牌后择机发行。两次发行之间没有强制的时间间隔,可以一次结束立即启动下一次。
发行审核
实行备案制,除股东超过200人需报证监会审核(较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大为简化)外,报股转公司进行备案即可
不强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盈利预测等信息
市场化定价,可以与特定对象协商谈判,也可以进行询价
点击链接加入群【新三板交流平台】:http://jq.qq.com/?_wv=1027&k=isWhfm
⑸ 公司向公众发行股票,发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么算
一、从《证券法》第五十条(公司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条来理解,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在3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总股本4亿以上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⑹ 公司如何划分股份发行的股票占全部股份的多少
你所指的公司股份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份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按面值计帐,假如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股份面值为1元/股,则股份数就是1000万股,如果面值为10元/股,则股份数为100万股。在我国证券市场只有一个特别案例,面值为0.1元/股,他的股份数就是注册资本的10倍。
如果公司不上市,所谓发行股份就是指增资扩股,没有额度限制,随便发,只要有人买。如果公司只坐在家里发股票不经营,理论上也行(就是你的想法),不过你会给这样公司去投资吗?!
如果公司上市,发行股份就需要中国证监会审核,那不是一般企业能通过的,全中国每年也不过100家左右,另外发行数量约为10-25%,也不是随便想发多少就发多少。你把问题想的真是太天真了。
如果一家公司发行了1亿股,你全买了,你就成了这家公司的股东,至于是不是当家人,还得看原来的股份有多少,也就是你占多少。如果超过51%,你能当董事会主席,如果只有1%,你就是虾米。
一家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是市场说了算,你卖1万美元1股,只要有人买就是成功滴,你只卖1美元,没人买,这个价格就是个屁。
你对公司法的理解和公司的治理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一定要多多学习。
⑺ 求助:请问股票发行股数和总股本一样吗是同一个概念还是有所区别有什么区别急!
不一样。股票发行量只记录每次股份公司向市场发行的数量,一般是记录单次发行量,不记录其他股票数量变化的情况。股本是股票数量,不是金额。股本就是股票的份额,即股票的股数,总股本就是该公司发行的总股票数量。流通股本也就是我们在交易市场上能买卖交易的总股数,相对应的限售股本则是是暂时还不能流通的股分。
拓展资料:股本的大小会随着送股和配股而增加,当企业进行送股,转增股,配股等股改时,总股本都会相应增加。如果是配送红股这种情况,那么对公司来说仅仅是股本增加了,资产质量并无变化,因此股价往往会下跌。如果是以增资扩股或定向增发这样的方式增加股本,往往是利好消息。
股票发行可以有很多次,发行总量是某一次发行股票时的数量。总股本包括新股发行前的股份和新发行的股份的数量的总和。股本指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权益,多用于指股票。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比较,最显着的特点就是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标。股份总数为股本,股本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标。
总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全流通股份来说总股本=流通股本。 比如外国有些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或管理层持股在一定的期限内可能是限制流通的。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总股本中,一般有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B股)等。2008年前,考虑到二级市场扩容不能过快等因素,国家股、法人股一般不得上市,内部职工股也只有在社会公众股上市半年后才能上市流通。流通股是指已上市流通的股数,它主要是指社会公众股,已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总股本-非流通股本=流通股 其中非流通股即是上述所指的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B股)等。 总股本的大小与股价的关系:总股本大的话,而且非流通股本小的话,庄家就不易控盘。该股不易成为黑马。相反,总股本小,而且非流通股本相对来说占有较大的比例,那么庄家很容易吸筹建仓,能快速拉升股价,成为黑马的机率较大。如果在没庄家的介入的前提下,股本大的价格波动相对股本小的价格波动要小一些。 IPO发行股数一般是指总股本,而不是流通股数。
公司上市时的发行股数是根据公司IPO前公司的总股本确定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一般公司都是按照25%这个标准发行的。如果这个公司上市后没有再做过增发的话,那可以用现在的总股本乘以25%算出来IPO时候的发行股数。 上市后的股票增发没有限制,跟总股本和面值没有关系。大陆股票的面值都一样,一元,只有极少数特例。
个人建议:总股本=总股数*每股价格 我们国家由于市场制度的原因,通常说的股本是指流通股本,即,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股本。与之相对应的是非流通股。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和就是该公司的总股份。
⑻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多少有什么规定吗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1、公开发行:
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2、配股发行:
(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
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
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相对的把一个蛋糕分成若干份分得越多每份含量也就越少。
确定一个将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出来的公司总资产决定(就是)总股本。
新上市股票发行价格平常是这样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业板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发行价格,A=公司每股税后纯收益×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净资产值,D=预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