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回购的股份如何处理
公司回购的股份可以作以下处理:
1、选择注销。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2、作为库存股保留。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⑵ 公司回购的股份如何处理
公司回购的股份可以选择注销或者作为库存股保留。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股票回购后,一般都是以库存的方式存在,他不属于资产,不会体现出股利分配和表决权,没有任何的资产清算权利。公司回购的成本,不得高于留存的资本公积,一般都是在公司再次发行或者注销库存的时候才可以取消,不然短期内,股票回购是无法取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⑶ 公司回购股权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回购完股票后的处理:
1、股票回购后,一般都是以库存的方式存在,因不属于资产,不会体现出股利分配和表决权,没有任何的资产清算权利;
2、还可以通过冲减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来注销,这是公司采取股票溢价回购的方式,在减少未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⑷ 减资后的实收资本怎么算
减资后的实收资本怎么算,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注销减资的,实收资本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回购股票价款(含交易费用)超过回购股票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回购股票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减资不涉及税务处理,原公司减资后续存,所有税务事项保持不变。公司减资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减少,已缴资金账簿印花税税局不得退还。
⑸ 回购股票减资什么意思
就是把股东的出资退给出资人,所以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可以减资。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 上市公司 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将购买回来的股票进行注销处理,这种做法就是减少公司账面上的实收资本,即减少 注册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⑹ 公司减资账务处理
企业减资的账务处理
1、 一般情况的会计处理
(1) 如果是被投资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 如果涉及固定资产的,应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视同销售所涉及的增值税应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 对于股东,会计处理参考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2、 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实务中存在一种特殊的减资行为,即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去弥补企业过去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务表示被投资企业实际并不支付股东货币资金或者其他资产,视同股东将减少的注册资本捐赠给被投资企业,计入企业当期损益,以达到弥补亏损的目的。
(1) 对于被投资企业,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实收资本 ,贷:营业外收入
(2) 对于股东,会计处理参考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贷: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科目)
拓展资料
一、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注册资金减少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并工商变更批准。 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如果用偿还债务减少注册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面值减少股本,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借: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公司减资会计处理
三、会计分录很简单,与注资时相反,关键是入账的附件要有说服力,一般来说入账原始凭证应包括: 1、股东会同意减资的决议 2、工商部门同意减资的书面文件 3、工商部门核准的减资后的股权结构(在减资后公司章程上注明的)
四、减注册资本,即是比如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在规定的时限内只注资了80万,或者企业的投资者因为种种原因不想再投入其余的20万的注册资本,那么此时企业只能选择减资; 五、减实收资本,即是比如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也是100万元,因为生意不好做或者是投资者不想再拥有股份,而其它投资人又不想再拥有其股份,那么应将其拥有的股份进行减资,比如该企业有二个股东,各占50%的股份,那么其中一个股东要求退股,此时公司需要进行减资,如果减掉一个股东所占有的股份,那么该公司只有50万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了.
⑺ 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损益;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贵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相关的会计处理为:企业应按回购股份的面值,借记“股本”科目,按股票发行时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溢价部分,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回购价格超过上述“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部分,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则应按回购股份的面值,借记“股本”科目,按实际回购价格,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⑻ 什么叫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减资 怎么个减资法
回购的含义是什么?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回购的异同点是什么?回购对股价的影响是好是坏?相信对于很多小伙伴来说,都迫切的想了解,学姐这就跟大家好好讲讲。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 ,就是证券回购交易,意思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里就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周转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收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公司有权将所有回购完成的股票注销。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会将回购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会干预短时间内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以后另外作为其他方面使用,比方把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实行了,亦或是当需要资金时就出售掉它。
2、债券回购:指的是在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与此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未来的某天以约定好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此行为就是说该笔债券由它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就从交易发起人入手,凡是要抵押出债券的,通常是借入资金的交易都为进行债券正回购;但凡是主动借出资金的,要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一般回购股票都有这样的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的话对于公司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回购后注销:假若在股价低估的这种情况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这样就会招致公司的流通总股数减少,增长了每一股的获益程度,这样操作是利好。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有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来哄抬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就是一种隐藏的利空。
2、回购不注销: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下,且作为库存股不注销股份,之后在股价处于高位时,派发股份用于其他。公司可能会被怀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销便是利空。自然,如果从短期角度看的话,回购股票和大资金买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样的,这对股价是非常有利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有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回购方式,正回购与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结果主要在以下两点,一是调节市场的资金流动性,二是调节利率。一方用相对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去融入资金,这一过程称之为正回购,而且还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是央行经常用来当公开市场操作手段的一种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这一形式就是说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方式,其实逆回购到期那就是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这样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意思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若是资金进入实体企业以后,这样的话就可以刺激企业运转,那么对于股市是利好的。等市场上的资金在增加后,那么就可以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也会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一旦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流动资金减少,就没有多余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当中,从而引起投资情绪的悲观,股价会下跌不少。所以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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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减资回购股份
法律分析: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⑽ 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法减资的原因是什么
1、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减资的方法有哪些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减资还可以以返还出资的方式减资,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方式减资,或者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