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业银行分红后要持股多久才不扣税
需要连续持股满一年(12个月)才不需要扣所得税
企业持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 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个人持股: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⑵ 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1.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有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3. 外籍股东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个人独资者和合伙企业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由于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已经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生了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配税后利润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基金分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基金一般由专业的基金经理进行操作,相对个人操作较为稳健。基金分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 显名股东支付隐名股东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务当中,税务机关对股权代持以显名股东为纳税主体,这是大多数税务机关的态度,这种形式课税的优点在于便于税收征管,无需甄别委托代持协议的真假。显名股东将分红款转给隐名股东时,当隐名股东为自然人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隐名股东取得显名股东支付的分红款,不属于第二条规定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7. 企业代持转付个人分红款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规定,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企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⑶ 分红缴税怎么缴纳
身份一:境内法人股东
若甲公司是乙公司100%直接控股股东,2020年取得从乙公司的分红1000万元,甲公司作为股东取得的分红是免税的。
参考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身份二:境外自然人股东
若自然人甲属于新加坡国籍人士,也是外资企业乙公司的股东,2020年取得从乙公司的分红1000万元,暂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第十四条提出: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目前有些省市的税务局已经明确取消了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参考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身份三:境内新三板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甲是某挂牌公司乙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2020年取得从乙公司的分红1000万元,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2019年第78号公告《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身份四:境内自然人股东
甲目前属于中国国籍人士,担任乙企业股东,2020年度分红1亿元,乙企业应代扣分红所得的个税 1亿元*20%=2000万元
参考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
身份五:个独或者合伙企业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合伙企业法人投资主体取得的分红,遵循“先分后税”原则,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⑷ 股息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如今,很多人都会投资股票作为理财方式,投资股票所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很多股民最为关注的问题。本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8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明确。
一、适用期间
本次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二、如何纳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持股期限的长短,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有所不同。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下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案例】公民甲取得挂牌公司股票,20天后卖出,取得收入20万元;公民乙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于3个月后转手取得收入30万元;公民丙在取得挂牌公司股票后,两年之后卖出取得收入25万元。
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
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50%×20%=3(万元)
丙由于其持股期限超过一年,所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代扣代缴
股民个人在转让股票时,无需办理申报,只需在资金账户留足资金够缴纳税费即可。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以上就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相关问题,就目前的政策来看,投资期限越短,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越多,股民应据此合理安排投资。
⑸ 股东分红如何缴税
【法律分析】:企业股东分红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则应当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年缴纳,分红属于企业所得收入中的一项,如果企业当年亏损,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由企业在分红时扣除应缴个人所得税部分,并由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由企业每年制作纳税申报表向税务局报税,并根据税务局核定的税率、税额依法纳税。
如果股东是小型微利企业,则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则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⑹ 已持有某股票不足一年,分红除权后再度买入卖出(同样数量),再度买入卖出的部分是否要补扣红利税
参与派息除权,要交红利税;派息除权后再买,不用交红利税。
享受派息的那部分股份卖出要交红利税,如果是除完权后你再买进的股票卖出不用交这个税,只用交一般的交易费用。
在R+1日及以后交易日称为“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
而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6)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对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