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管锁定股是限售股吗
高管锁定股和限售股区别 ,离职后的高管其解禁后股票为限售股吗?
高管锁定股,即高管可流通股承诺什么时间以后才考虑卖出
离职后的高管其解禁后若不超过股本的5%,可以随时卖出
若超过总股本的5%,仍然需要事先公告。
上市公司高管限售股解禁后可以一次性卖出吗?还是根据公司法只能每年25%? 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限制约定,解禁后是可以一次性卖出的。
IPO前限售股 和 高管锁定流通股 的区别
IPO限售股指发行前形成的股份,按照规则要进行一段时间的限制出售.其中有可能有高管持有的.
高管持有的锁定流通股指该部分股份已经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于高管出售股票是有限制的,每年不超过25%,因此其被锁定.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为股权激励或者二级市场买入形成的.
求助,新三板 高管是否有锁定期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 142 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业务规则》第2.8 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挂牌公司股东如果符合上述身份或情形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所持股票的解限售。
上市公司高管锁定流通股与其他限售股在处置时有什么不同?
高管减持有公告,限售股没有变过5%不公告
高管持有的锁定流通股是谁锁定的?
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我们所有的上市股票都是由中登公司登记、过户、维护的。可以在软件F10 股东明细哪里可以看到。限售股不可以卖出,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加我好友,细聊
什么是高管股
股份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
请问高管锁定流通股股红利股息所得怎么征税?和限售股一样还是和流通股一样?
和流通股一样的,
新股限售股的限售期是怎样规定的?
有法定的,如基金配售股份、高管及控股股东股份等,
有约定的,如有些公司控股股东自愿锁定一段时间。
限售股每年只能解禁25%?
如果你不是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那不受25%的限制,可以一年后解禁一次都变现。
如果你是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那按公司法的规定,每年转让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
具体计算还是很复杂的。
1、2009年6月后解禁25万股,还剩限售股75万股。这是对的。但剩下的就不是到每年6月份算一次,而是年末算一次。
2、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所以如果2009年把25万卖出了但没有新买股票,到2010年可转让的股份是75万股*25%。如果2009年没卖那25万股但没买新股票,那2010年全年可转让的股份还是100*25%=25万股。
3、如果期间有增持那就更复杂了。规则第七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所以如果是二级市场买的或者股权激励的100万股,那当年可转让25万。但这25万必须是在买入后六个月后才能转,因为公司法有规定,董监高买入六个月内又卖出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实践中证券登记公司会给你锁定,不让你卖出。如果是分红的,等比例增加可转让的股份。
限售股减持是个挺复杂的事,二级市场大宗减持还会影响股价,所以一般会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本人在证券公司工作,有需要欢迎追问。
B. 什么是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是指高管持有的锁定流通股。
指该部分股份已经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于高管出售股票是有限制的,每年不超过25%,因此其被锁定.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为股权激励或者二级市场买入形成的。
(2)高管自愿锁定公司股份的股票有哪些扩展阅读
在分行业比较研究方面,金融业各岗位薪酬平均值均以遥遥领先的数值高居各行业之首,其次为地产行业。在持股市值的分行业比较中,金融业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岗位均未进入前三,
以上现象说明金融业核心高管的当期货币薪酬过高,报酬结构不合理,长期(股权)激励不足的现状没有得到改善,针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在短期内仍不乐观。
在高管持股市值方面,信息技术产业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较多,这主要是由于这类企业大多为民营性质,且属于高科技企业,人力资本依存度较高,是创始团队集体持股及上市后实施规范股权激励的高发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高管
C. 作为高管的公司大股东,他的股票是怎么获得的
1、从二级市场购买成为大股东、比如马云出资10亿收购恒大俱乐部50%股权等。
2、公司创办人把企业上市、通过高送转与增持扩大股本。
大股东 (Substantial Shareholder) 任何人士拥有股本的10﹪或以上的权益。 大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D. 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 自愿锁定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的股份有1年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有的公司控股股东为维护股价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权锁定就是免除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延长的锁定期。
【拓展资料】
自由转让股份本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但是监管部门对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做出了特别规定。为什么要管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这三类股东?因为他们是优势股东,在入股时机、经营信息、持股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地位,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的投资者结构和市场环境下,这种优势更为明显。
上市后锁定期:
1. 全体股东的通用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因此,对于既不是控股股东又不是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普通股东,只需要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一年即可。而新三板挂牌并不属于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新三板的普通股东不适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特别限制
根据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规定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锁定了36个月,要求必须自持,不得转让或委托给他人,主要是为了要求大股东继续履行经营管理义务,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避免由于实际控制人变动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但自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同时,为避免公司故意规避实际控制人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证监会明确规定,发行人如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为确保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正常生产经营不因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而受到影响,要求发行人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承诺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直至锁定股份的总数不低于发行前A股股份总数的51%。
此外,如果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控股股东、董监高需要延长6个月锁定期。
新三板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期有较大不同,挂牌之后即可开始转让,只是对前三年的转让比例做出了限制,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挂牌前总量的三分之一,因此,从理论上讲第三年即可全部转让。具体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3. 董监高的特别限制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对此,很多董监高都有一个困惑,在不离职的前提下何时能够减持完?我们假如某董事在公司上市时持有5万股,每年最多只能减持上一年持股数量的25%,直至第15年,持股数量降至1000股以下,才能一次全部减持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因此,董监高只有辞职半年后才能快速转让。部分案例显示,实际控制人筹划控股权交易前,会提前辞去公司董事、经理等职务,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控股权交易时受到减持限制无法完成交易。实际控制人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可以理解为一个信号,控股权可能会发生变动。
F. 2022年还没有涨的股票有哪些
具体原因如下。
1、百川要出新债,不可能跟其他股一样涨。2、百川股东人数最多,不可能给散户抬轿。3、百川储能概念不如其他的储能光伏充电桩。
百川股份002455,是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支股票。所属板块:化工行业板块,江苏板块。公司全部发起人股东郑铁江,惠宁,郑江,王亚娟,徐卫,程国良,刘炎明,朱宇琴,翁建飞承诺自愿锁定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郭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G. 2015年高管增持概念股有哪些
近日股市暴跌,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其高管增持股份的良机。海鸥卫浴、神剑股份、隆鑫通用、罗牛山、
金通灵、通达股份、卫宁软件、上海新阳、蓝丰生化、雷曼光电等10家上市公司昨天中午发布公告,大股东或者高管纷纷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H. 增持回购概念股有哪些
目前,在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它们在稳定股价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投资者对大股东承诺推迟减持或有条件减持股份持普遍欢迎态度,同时也对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份或增持股份具有殷切期望。
1.大股东承诺锁定解禁股份或承诺不在低位减持股票对股价具有明显的稳定作用截止到7月4日,在A股市场已经有17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承诺将目前已经解禁的股份自愿锁定2到3年,在锁定时间内,大股东不减持所持有股份,或在锁定时间内,大股东不在相对低的价格减持股份,大股东承诺的减持价格一般都在目前股价的2倍以上。目前追加承诺的上市公司有:西飞国际、三一重工、黄山旅游、鼎立股份、伟星股份、中航精机、苏宁电器、有研硅股等。
大股东的追加承诺得到了市场的普遍欢迎,在追加承诺公布以后,每家公司的股票都有出色的表现,根据统计,从公告之日到7月4日期间,17只股票的表现不仅都明显强于大盘,绝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只有合加资源微跌),有的涨幅还相当大,在如此弱的市场中这确实难能可贵的,也说明大股东的追加承诺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股价稳定起到明显作用。
2.市场期待大股东在回购或增持股份方面有所作为追加承诺对维持股价来说只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措施,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份或增持股份对大股东来说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行为,也会对市场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另一种是大股东回购。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当前尚存在制度障碍,因此投资者对大股东回购、增持股份寄予了更大的希望。目前在港股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不少大股东回购的现象,如中国移动、和记黄埔、长江实业、中信泰富均被大股东回购过,在A股市场上,也有一些大股东增持了股份,并且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整体表现比较强。
3.大股东回购或增持可能首先发生在价值被低估,股东或上市公司高管与股价存在明显利益关系的公司上能够让大股东回购或增持股份的上市公司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股价已经被明显低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已经比较明显。这些上市公司一般基本面都比较好,业绩比较理想,也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同时,股价不断下跌,造成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接近或者已经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新建一个同样的公司已经没有在市场上购买一个这样的公司更划算,具体表现就是市净率非常低,或者,市净率不是非常低,但公司盈利水平较好,发展前景比较好,动态市盈率低。
第二,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或上市公司高管与上市公司股价具有明显的利益关系。如,大股东是自然人或变相是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的财富与股价存在比较大的关系,这些股东会更关心上市公司的股价,因而,也最有可能在二级市场上回购或增持股份来维持股价;还有一种情况是,上市公司有股权激励机制,上市公司的高管的利益和股价存在明显的关系,而他们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又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回购或增持股份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当然,如果上市公司的价值被低估的程度较深,大股东从维持上市公司形象和促进公司发展的角度,即使实际控制人的财富与股价没有明显的关系,大股东也有可能在二级市场回购或增持股份。
我们根据一定条件(有一定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市盈率和市净率都相当低,同时考虑大股东性质以及上市公司是否有股权激励等因素)筛选出一些上市公司,认为这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或回购股份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见表二和表三)。
追加解禁承诺上市公司情况统计表
大股东是自然人或公司存在股权激励机制而可能进行回购或增持的上市公司统计表
由于股价低估程度较深而可能进行回购的上市公司统计表
I. 哪些属上市公司高管间接持股
东软集团、大商集团、恒瑞医药等上市公司,都属于上市公司高管间接持股。
J. 大港股份股票代码
11月16号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大港股份将于11月16日同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为6000万股。上市公告书如下: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6年11月16日
(三)股票简称:大港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077
(五)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0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持股10,371.83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股份。
镇江市三明集团公司持股1,423.19万股、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2.49万股、镇江新区兴港运输有限公司持股51.25万股、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房地产物资投资公司持股51.24万股,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上述所有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向配售对象发行的1,200万股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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