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包括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如下。
1、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这类证券主要是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
2、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这类证券主要是指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证券。
㈡ 券商股有哪些
券商股:
1、西部证券(002673)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陕西;
2、招商证券(600999)公司是一家综合型的证券公司,可开展监管机构允许证券公司开展的几乎所有业务;
3、东吴证券(601555)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苏州;
4、华泰证券(601688)创新类试点券商,公司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江苏省证券公司,1999年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国海证券(000750)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广西;
6、国元证券(000728)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合肥;
7、广发证券(000776)公司经纪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已连续15年稳居国内十大券商行列,成为中国市场最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之一;
8、长江证券(000783)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武汉;
9、西南证券(600369)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重庆;
10、东北证券(000686)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长春;
11、太平洋(601099)国内证券上市公司之一,总部位于云南;
12、国金证券(600109)涌金系旗下上市证券公司。
拓展资料:
券商股是证券公司上市后在市场上交易的股票,也就是证券公司自己的股票。比如中信证券。券商概念股是指该上市公司拥有券商的股权,因此可以分享券商的收益。
券商概念主要有三类:一是直接的券商股,如中信证券、宏源证券等。二是控股券商的个股,如陕国投、爱建股份等。三是参股券商的个股,如辽宁成大、通程控股等。A股目前有21家上市券商,比如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等。
2015年11月13日,临近午盘收盘,大盘在券商股力挺下出现企稳态势。沪指报3604点,跌0.81%;深成指报12475.7点,跌1.26%;创额一般指报2747.74点,跌1.28%。盘面上看,公交、汽车整车、园区开发、电力、券商等涨幅居前。
早盘两市小幅高开,随后在金融等权[0.33%]重板块带动下,沪指大幅上涨,逼近2900点。午后股指震荡走高,沪指站上2900点,券商股现涨停潮,两市仅9只股票下跌。截止收盘,沪指报2916.15,涨3.32%,深成指报10159.93,涨4%,创业板报2159.8,涨4.92%。
受券商大会影响最大的个股无疑是直接的券商股。因为如果有利好消息传出,对于此类个股的主营业务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中信证券等个股也的确需要新业务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宏源证券而言,目前最需要的是如何解决其所持有的ST祥龙、ST龙科等上市公司的股权,因为此项股权解决得好,将远远大于直接发债的影响。
道理很简单,发债毕竟是有成本的,而通过处理法人股,不仅解决了资产流动性问题,而且还会获得一笔可观的现金流。
券商重仓股受到的影响则各异 。因为券商重仓股的形成动因不同,归根结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主动性投资形成。这与基金一样,从二级市场寻觅战机然后伺机介入,属于券商的自营业务。另一类是被动性投资形成。
这又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包销而来,新股包销与配股或增发包销;还有一种是合并而来,因为有些券商是各信托投资公司的营业部以及各小券商合并成大券商的,如此一来,这些前身的重仓股也带到了新的券商中,这就是被动无奈的投资。
㈢ 什么是券商自营股票
自营股票也是证券公司自己买入的,自行经营通过买卖差价获利。
证券公司按季提取和清算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季度终了,将当季末自营证券的总市价与其总成本进行比较,如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按其差额提取自营证券跌价准备。下一季度终了,按当季末自营证券的总市价与其总成本的差额调整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即如上季末提取的自营证券跌价准备不足弥补当季自营证券总市价低于其成本差额的,按不足部分补提;如总市价高于或等于总成本,全额冲回已提取的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㈣ 中航证券自营商股票帐户靠谱吗
不靠谱 证券公司自营股票 不会公开的 他们买卖股票和个人不一样 他们买卖都是经过调研 长期持有的 。 不是像个人今天买明天卖 打短线
㈤ 什么是券商自营盘
券商自营盘就是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进行证券买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业务活动。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交易场所划分为两类:1、场外(柜台)自营买卖:
场外自营买卖是指证券公司通过柜台交易方式,由客户和证券公司一对一直接洽谈成交的证券交易。
2、场内(证券交易所)自营买卖:
场内自营买卖是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自营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简介: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有价证券的分类: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1、商品证券: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取得这种证券就等于取得这种商品的所有权,持券者对这种证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2、货币证券: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包括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3、资本证券: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
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把狭义的有价证券——资本证券直接称为有价证券乃至证券。
㈥ 券商龙头股票有哪些
券商龙头股票有:
1、中信证券:券商龙头。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及资产管理等业碧稿空务的公司.截至2010年,公司的股票基金交易市场份额排名第一,是我国第一批综合类创新试点券商,本土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
2、东方财富:券商龙头。国内互联网券商龙头,也是国内线上最大的综合金融平台之一,其业绩增速位于券商行业前列,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内少数拥有全部牌照的企业。
3、券商上市公司股票其他的还有: 吉艾科技、瑞达期货、华林证券、长城证券、华西证券、第一创业、国信证券、西部证券、国盛金控、山西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锦龙股份、东北证券、经纬纺机、中油资本、中天金融、申万宏源等。
本文相关数据仅供参考, 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扩展阅读:
券商概念股主要有三类:
1、是直接的券商股,如中信证券、宏源证券等。
2、是控股券商的个股,如陕国投、爱建股份等。
3、是参股券商的个股,如辽宁成大、通程控股吉林敖东、亚泰集团、豫园商城和泰达股份等。如果有利敬冲好消息传出,对于个股的主营业务将会产生积极影响悔瞎。通过法人股,不仅可以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而且可以获得一笔较为可观的现金流。卷商股形成的动因不同,一类是主动性投资生成,这与基金一样,属于卷商的自营业务。另外一类是被动性投资生成,分为包销和合并两种情况,例如新股包销与配股或增发包销,有些券商是各信托投资公司的营业部以及各小券商合并成大券商的,如此一来,这些前身的重仓股也带到了新的券商中,这就是被动无奈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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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证劵公司自营股票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100%
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权证、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㈧ 证券自营业务是什么意思
证券自营业务是什么意思
证券自营业务,简单地说,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 在我国,证券自营业务专指证券公司为自己买卖证券产品的行为。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证券自营业务!
(一)证券自营业务含义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两种以上的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净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公司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安全平稳运行的信息系统;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和授权
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
(三)证券自营业务的操作管理
1.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拨制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控制自营业务的运作风险。
2.明确自营部门在日常经营中总规模控制、资产配置比例控制、项目集中控制和单个项目规模控制等原则。
3.建立严密的自营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自营部门及员工按规定程序行使相应的职责,重点加强投资品种的选择及投资规模的控制、自营库存变动的控制,明确自营操作的权限及下达程序、请示报告事项及程序等。
(四)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
1.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2.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
3.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过程事后可查证。
4.建立独立的实时监控系统。
5.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控自营业务的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报告机制、风险监控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延伸阅读: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经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直接的代理关系,还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
证券经营机构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第二,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第三,不得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允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第四,妥善保管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
第五,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割。
第六,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违背委托人的指令买卖证券;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2009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证券公司采用经纪人制度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