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股权转让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拓展资料: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股票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四)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
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
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
现在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对第一大股东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
⑵ 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好吗
看具体情况定。转让 子公司 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⑶ 对售出子公司股权取消回购义务是利好吗
一般情况下,转让子公司的股份是属于利空消息,对于已经出售的子公司的股权取消回购义务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公司没有闲余的资金回购这部分的股份,所以这是属于利空消息。一般情况下,出现这样的情况,意味着公司基本上是把子公司给放弃了,不想要再重新把它进行重组经营,也就不会把时间浪费了子公司当中,而之前之所以出售子公司,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现金流。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的公司最好不要去投资,因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虽然他们的股价比较低。
当然在这其中还是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例子。
第一,什么是股权回购?
其实回购指的是,就是我们的一些公司,他们会利用他们所拥有的资金,也就是现钱人民币,通过从市场上再进行一个他们公司发行的数量的股票,就是在买卖之后再自己买回来的行为,而不是我们认为的把好的东西再买的行为。
第二,这样的回购是否也代表着好的呢?
其实一般来说这样的回购行为都是一种利好的消息。因为如果上市公司之所以进行这样的回购的话,他们之所以要把自己的股票在进行买过来的话,就是证明了它的股票价格是不合理的,或者是认为在上市公司中的股价是进行了一个被低价出售的行为,所以为了稳固这个公司的发展,或者是为了稳定后期的一个股票的价格,才会进行一个回购,所以我们可以跟随上市公司的步伐来进行一个回购,一般来说都是会出现一个好的上涨的行为,价格在后期都会进行一个调整。
第三,谨防恶意回购
但是我们也了解到这样的行为,有的时候可能是一些恶意炒作,或者是一些为了增加公司形象的行为,但是市场也会有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出现了回购,但是股价也不会出现一定的上涨,所以我们要根据情况来进行分析,再进行一个股票回购是否是利好的消息,但是一般来说都是利好的,这不是一个100%的回答,但是也是一个高效的回答。
⑷ 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是否必须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通常按照公司性质确定。
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或其他特定情况,会要求验证拟转让股权的价值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会进行审计和评估。特别是国有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都必须要审计评估的。
因此如果公司性质牵涉到国有资产,按照《国资法》股权转让需要先进行审计评估。
(4)股票卖子公司股权扩展阅读: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⑸ 出售子公司股权可以优化利润吗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
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
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 现在,新规定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首先,对第一大股东而言,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
二、利好利空的不同情况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四)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所以具体转让子公司的股权是属于利好还是利空,要看针对的不同对象,如果针对的是现持有人来说就是好消息,因为无外乎是将股份进行调整。但如果是对一些子公司外面的持有人就不算好消息,这时候股票通常会下跌,因为转让之后股份的调整有一段时间。
⑹ 子公司转让股权完成股票几个涨停可以卖
需要看具体情况,没有固定。
转让的股权出资是否到位,是认缴还是实缴,缴纳期限及缴纳责任人;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得到保障;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瑕疵;转让股权的价款;转让股权是否纳税及纳税主体税款的承担;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这些情况的好坏都影响着股价是涨是跌,涨跌的幅度有多大,所以需要根据个股具体分析。
⑺ 出售股份是利好还是利空
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说明股权结构有变更了,但是会提升业绩,是利好,但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此时对股价有影响,或将导致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
股权出售指的是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的股份出售给其他投资者。与资产剥离不一样的是,资产剥离出售的是公司的资产或部门而非股份,而股权出售因为出售的是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概念: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⑻ 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否需要交易所批准
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因为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和性的公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