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协议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但近年来,代理股引起了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诸多争议,但法律界定也较为模糊。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代表股东签订持股合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⑵ 国内赴美上市公司的股东是怎么交易美股的
依据SEC144条的规定,锁股的时间期限是二年,但自1990年开始,市场上普遍认为大股东两年时间的限制太过冗长;1997年SEC从善如流,于同年4月29日公布144A条款,大股东持有股票只要上市满一年,就可以真具F-144表据向SEC申请,三个月后就可在公开市场卖出,但卖出的股数仅为全年买卖总股数的1%.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同时满足五大条件
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
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
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
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
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
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
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
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
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
⑶ 股票代持什么意思 股票代持是什么
股权代持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委托投资者,以投资者名义代替实际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代理持有是合法的,股民与代理持有人订立代理持有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协议应确认实际持有人与代理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就是股票代持什么意思相关内容。
股票代持的纠纷
股票代持可能在股票所有权上发生纠纷,或者由于持有人未经约定擅自交易股票,导致股票收益减少而发生纠纷,也可能在股票持有的合法性上发生纠纷,也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以委托 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票在交易时间买不到,可能是股票卖出价格太高,无法完成挂单,或者同样的价格比挂单时间早。另外,中国的股市交易制度是实行T+1形式的 ,买的股票需要 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本文主要写的是股票代持什么意思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⑷ 上市公司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协议合法。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但近年来,代理股引起了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诸多争议,但法律界定也较为模糊。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代表股东签订持股合同。代持股权,又称委托持有、隐名投资或化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同意他人,以他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⑸ 美国身份在国内代持股份构成犯罪么
不。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所谓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⑹ 持有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股票怎么交易啊
美股券商Firstrade接收中国公司的股票凭证的,到第一理财开个海外账户,开户是免费的,在Firstrade网站上就能开。开完户和他们联系告诉他们你要寄股票凭证过去,第一理财会给你详细的办理步骤的。
⑺ 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其内部员工及亲属可不可以买卖这个公司的股票
高层及其亲属不可以在不通知证监会并且出公告的情况下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否则涉嫌内幕交易,是刑法,也就是弄大了可以进监狱。因为通常公司高层会提前知道公司的财务报表或重要合同,而上市公司的这些材料都需要通过证监会,然后公告。这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如果你知道了有重要合同大量建仓股价拉高而后公告重要合同你卖出获利兑现这就是内幕消息,高管的家属同样具有优先获得内幕消息的可能。
员工,一般都可以买卖自己股票。
另:其实高层买卖自己股票的,很容易造成内幕交易,非常容易!因为股票里的主力大幅拉升你便浮出水面,哪怕你不知道内幕也是按内幕消息来定罪。这点监管机构规范严格,不要为小利反而损害了自家公司的名誉,一旦查出违法所得没收+罚款+交易所警告不合算的。
前些日子曾经有过一件事,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家的女儿不小心卖了1手自己老爸的股票,也就是100股结果出公告给老爸丢人,这不划算,同样也说明,小利未必不会被发现。
和资本打交道风险永远是第一位的。切记。
⑻ 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流程和原始股交易规则
一、纳斯达克上市流程如下:
1、采取直接上市方式进行纳斯达克上市运作的流程
申请立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等相关部门申请到境外上市的立项。
提出申请:由券商律师、公司律师和公司本身加上公司的会计师做出S-1、SB-1或SB-2等表格,向美国证监会及上市所在州的证券管理部门抄送报表及相关信息,提出上市申请。
等待答复:上述部门会在4~6个星期内给予答复,超过规定时间即认为默许答复。
法律认可。根据中美已达成的上市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具备在中国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必须取得国内主管部门的法律认可。
招股书阶段。在这一时期公司不得向公众公开招股计划及接受媒体采访,否则董事会、券商及律师等将受到严厉惩罚,当公司再将招股书报送SEC后的大约两三周后,就可得到上市回复,但SEC的回复并不保证上市公司本身的合法性。
路演与定价。在得到SEC上市回复后,公司就可以准备路演,进行招股宣传和定价,最终定价一般是在招股的最后一天确定,主要由券商和公司两家商定,其根据主要是可比公司的市盈率。
招股与上市。定价结束后就可向机构公开招股,几天之后股票就可以在纳斯达克市场挂牌交易。
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地位,反购并。
2、采取买壳上市方式进行纳斯达克上市运作的流程
决定上市:公司决定在NASDAQ市场上市。决议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
制定方案:委任金融或财务顾问,制定上市计划及可操作性方案。
审计评估:委任美方投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制定详细的日程表,在国内进行公司审计、评估。
收购方案:设立离岸公司,收购空壳公司(已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通过空壳公司对本公司进行收购。
合并报表。
上市交易。由包销商进行私人配售或公开发行新股。
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地位,反购并。
3、采取控股合并方式进行纳斯达克上市运作的流程
公司决定:公司决定在NASDAQ市场上市,决议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
制定方案:委任金融或财务顾问,制定上市计划及可操作性方案。
实现控股:设立离岸公司,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拥有公司部分国内企业的控股权。
审计评估:委任美方投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制定详细作业时间表,进行国内的公司审计、评估。
合并报表:通过离案公司收购目标公司(已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增发新股的方式将离岸公司拥有的国内企业部分与目标公司合并报表。
上市交易:由包销商进行私人配售或公开发行新股。
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地位,反购并。
二、原始股交易规则:
(1)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
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2)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
(3)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货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8)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扩展阅读:
纳斯达克上市条件:
1、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2、满足下列条件的其中一条:
(1)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美元,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
(2)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美元。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在纳斯达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或者公司总资产、当年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3、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4、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做市商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纳斯达克CEO 罗伯特·格雷非尔德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Nasdaq Small Cap Market,简称NSCM)
纳斯达克专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的市场,纳斯达克小资本额市场有1700多只股票挂牌。作为小型资本额等级的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财务指标要求没有全国市场上市标准那样严格,但他们共同管理的标准是一样的。
上市开盘价4美元以上必需维持90天,之后不得低于1美元,否则就要降级到柜台交易告示板,反之若公司营运良好且股价上升在5美元以上,则可申请到全国市场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⑼ 股票代持有法律保障吗
法律分析: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通常来说代持股份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风险:
1、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2、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3、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的股东权利包括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一系列的权利实际上都是由代持股人行使4、股份代持形式出现的投资和交易是下策,尤其是在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中,由于增加了证监会等法定监管机构的监督,这样的法律风险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建议投资者除非没有选择,否则不要轻易选择代持股份的形式进行投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