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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发布时间: 2022-12-19 09:39:05

⑴ 股票质押什么意思呢

一、股票 质押 什么意思呢 质押其实就是 债务人 将动产或股票移交给 债权人 ,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 债务 时,债权人有权将动产或股票进行拍卖或占有以偿还债务。股票质押从字面上来看,也就是说把股票当成自己的动产 抵押 给他人或银行,换来运作的资产即金钱。 二、股票质押的基本内容 1、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 上市公司 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2、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3、用于 质押贷款 的股票原则上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应业绩优良。对上一年度亏损的股票,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三、股票质押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统称股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为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指法人总部,下同),贷款人为依法设立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本办法所指质物的法定登记结算机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授权其分支机构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须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贷款人、借款人 第八条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三)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四)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十条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 借款合同 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 法规 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一条股票质押 贷款利率 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质押率的计算公式: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时,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证); (三)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净资本计算表及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附注); (四)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质物的权利证明文件; (五)用作质物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用作质物的股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第十六条贷款人在贷款前,应审慎分析借款人信贷风险和财务承担能力,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 第十七条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审查同意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八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应共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出具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贷款人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贷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将股票质押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二十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贷款人应在借款 合同终止 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退还给借款人。 第五章贷款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15%;贷款人对一家证券公司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资本净额的5%.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 (一)预计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 (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 申请破产 ; (三) 股权变更 ; (四)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一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上述比率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监控,对超过规定比率的股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进行出质登记。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上述比率。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有权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实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及时真实地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随时分析每只股票的风险和价值,选择适合本行质押贷款的股票,并根据其价格、盈利性、流动性和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指标以及股票市场的总体情况等,制定本行可接受质押的股票及其质押率的清单。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应随时对持有的质押股票市值进行跟踪,并在每个交易日至少评估一次每个借款人出质股票的总市值。 第二十七条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警戒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2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即时补足因证券价格下跌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平仓线时,贷款人应及时出售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余款清退给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第六章质物的保管和处分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特别席位(以下简称特别席位),用于质物的存放和处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特别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 用于相关的资金结算。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存放在特别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转让,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九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出质人及贷款人的申请将出质股票足额、及时转移至贷款人特别席位下存放。 第三十条借款人可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置换,经贷款人同意后,由双方共同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变更登记。质押变更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重新出具股票质物登记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质押合同期内,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同意后,按借款人的指令,由贷款人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卖出,卖出资金必须进入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该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提前归还贷款,多余款项退借款人。 第三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贷款人应通知借款人,并要求借款人立即追加质物、置换质物或增加在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资金: (一)质物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警戒线以下; (二)质物出现本办法第十二条中的情形之一。 第三十三条用于质押股票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平仓线以下(含平仓线)的,贷款人有权无条件处分该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应将质物归还借款人;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通过特别席位卖出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质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 孳息 (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物一起质押。 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给予 警告 。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二)对不具备本办法规定资格的证券公司发放股票质押贷款; (三)发放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超过一年; (四)接受本办法禁止质押的股票为质物; (五)质押率和其他贷款额度控制比率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比率; (六)未按统一授信制度和审慎原则等规定发放股票质押贷款; (七)泄露与股票质押贷款相关的重要信息和借款人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用非自营股票办理股票质押贷款; (二)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四)未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八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贷款人要求核实股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未按贷款人要求及时办理质押股票的冻结和解冻; (三)为超过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比率的股票办理质押登记; (四)为借款人虚增质物数量或出具虚假质押证明。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述两个机构的派出机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管机关对上述行为的查处结果应及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从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贷款人办理股票质押业务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 经过以上的解释,您肯定对 股票质押什么意思 已经了解了,也了解了股票质押的总体条例,也明白如果违反了法律将会受到的惩罚,所以请认真遵守法则。那么您可以继续对股票质押进行深度理解,这有助于您的投资事业的发展,可以让您更加了解股票。

⑵ 阳光城大股东股权质押超八成 会成为下一个泰禾吗

8月3日,阳光城公告称,在“16阳城01”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下调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至6.50%,在流动性宽松的背景下,不少房企在有调整债券票面利率机会时,基本都选择下调利率以降低成本。阳光城并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但6.5%的利率水平仍然不低。

事实上,阳光城近几年的杠杆率长期维持在高位,堆积的大量存货亟待周转结算又进一步加剧了阳光城的资金紧张。公司也通过发行债券、发行美元票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及办公物业类REITs专项计划等方式缓解财务压力,甚至传出旗下物业公司将上市融资的消息。

高杠杆下不停拿地、销售,一味追求规模的阳光城会成为下一个泰禾吗?

融资成本快速上升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16阳城0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阳光城,相应地,阳光城也有权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

对于债券中包含借贷双方权利的情况,本质上依然反映的是双方在后续融资市场中的话语权,并给双方重新选择的机会。

事实上,“16阳城01”在存续期前三年票面年利率仅为4.8%,而在2019年8月,阳光城在存续期第四年将票面利率大幅提升至7.28%,短短一年间融资成本提高了2.48个百分点。而在今年的调整窗口,受益于流动性充裕的大环境,阳光城选择下调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至6.50%,但依然明显高于此前的4.8%。

“16阳城01”仅仅是冰山一角,在过去6/7月份,阳光城连发两期中期票据,合计达到13.5亿元,短短一个月之内,成本从6.6%上升至6.8%。此外,从阳光城的办公物业类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成本看,优先级的C类资产融资成本都达到了7.5%的水平。

7月8日,阳光城完成3亿美元的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为7.5%,就连存续期仅1年的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成本也达到6.2%的水平。

利息资本化隐藏融资成本

2019年,阳光城的整体平均融资成本为7.71%,在TOP50房企中处在前列,既高于其学习对象碧桂园的6.34%,也高于规模接近的招商蛇口、金地集团的4.92%、4.99%。

根据东吴证券5月底的研报数据,TOP30房企平均融资成本为5.80%,融资成本超7%的共有四家,包括中国恒大、融创中国、阳光城和中南置地。阳光城的融资成本平均则为7.18%。

阳光城融资成本较高的原因是发债利率较高,根据Wind数据,2019年阳光城发行的多笔美元债票面利率均在10%以上,最高达到12.5%。近期受益于市场环境,发债利率有所降低。7月份发行的美元债票面利率7.5%,仍高于不少大型房企。

明显高于同行的融资成本,一方面反映了市场对于阳光城“资金高周转”模式所蕴含风险的担忧;另一方面,高融资成本也让阳光城沦为金融机构的“打工仔”。

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公司的总有息负债超千亿,达到1108.85亿元。其中,短期债务为300亿元,账面货币资金413.81,其中还有约50亿元的受限制现金,考虑到今年上半年销售回款不力,且面临着较大的结转交付压力,阳光城的偿债压力并不算小。

近几年阳光城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的高位,远高于行业64.3%的平均水平。净负债率更是超过了200%。虽然经过连续几年的下降,2019年底净负债率仍高达135%(Wind数据)。

2019年阳光城通过置换,将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由前一年的479.2亿(货币资金378.48亿)降低到319.2亿元(货币资金419.78),使得货币资金超过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减缓了偿债压力。

然而其长期借款增加151.01亿,有息负债合计1106.92亿元,与2018年持平。从到期情况来看,1-2年内到期金额为454.48亿元,这部分债务将在2021年转化为一年内到期的短期负债,届时仍将考验公司的偿债能力。

近几年,阳光城的净资产负债率逐渐下降,但是无法掩饰公司杠杆率依然高企的事实,随着近两年融资端的收紧以及销售端的不确定加大,阳光城伴随着高杠杆的资金高周转模式面临着一定的考验。

此外,阳光城的担保额度也是异常的高,在合、联营子公司进出报表越来越“随意”的背景下,房企的担保从另一方面折射出其杠杆率的高低。Wind数据显示,截止今年1季度末,阳光城的担保额度达到净资产的187.97%,其中对关联方的担保达到净资产的164.89%的高水平。

此外,阳光城超千亿规模债务背后的资金成本部分被利息资本化隐藏了,近几年公司的资本化率都在90%左右的高位。利息成本高资本化率,也是影响公司的利润率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

阳光城的盈利指标一直表现很低迷,净利润率从2010年的17.34%一路下滑至2019年的7.08%。

东吴证券曾对25家主要房企2019年净利率做过统计,平均净利率为 13.8%, 有三家房企净利率超过 20%,净利率最高的为26.02%;有14家房企的净利率位于10%-20%之间,还有8 家房企的净利率低于10%。相比之下,阳光城2019年刚过7%的净利率是比较低的。

今年一季度其净利率甚至掉至6.65%,ROE也仅有15.03%,比同规模的招商蛇口、旭辉集团、金地集团都要低。

大股东几乎全质押股权 要重蹈泰禾的覆辙?

作为同样背负着高杠杆的闽系房企,尽管不像泰禾集团那样面临着巨大的短期偿债压力,但阳光城的高杠杆阴影下是较大的竣工结转所需的资金压力。2019年,阳光城全年实现结算收入610.49亿元,同比增长8.11%,较此前两年70%-80%的结算收入增速及销售额增速明显下降。过去四年累计结算金额为1700亿元,相较于同期超过5000亿元销售额来说,结算的进度是比较慢的,并积累了较大的结转压力。

泰禾和阳光城的不同在于,一个把钱全花掉,导致资金链条断裂;另一个土储少、结转少,留着刚刚好的钱应付短期流动性。而在巨大的竣工结转所需的资金压力下,阳光城的盈利能力则是最终决定其是否能安全着陆的关键。

不幸的是,近年来阳光城的资金高周转模式,积累大体量的合约负债的同时,也推高了公司的整体杠杆率,从而导致阳光城无法积累足够的土地储备项目。因此,为了追求销售规模,阳光城的拿地自由度相对更低,有时不得不拿地,甚至是高溢价拿地。

2015年新增土储金额135亿元,占当年合同销售额的45%,前一年拿地金额仅37亿左右。到了2017年,新增土储金额986亿元,已经超过了当年的合同销售金额。

2018年,阳光城开始踩刹车放缓拿地,尽管如此,当年拿地权益对价仍达306亿元,合计补充土储1333万平方米。2019年则再次加快拿地节奏,以491.77亿元的权益对价补充土储937.1万平方米。拿地力度则从0.26上升至0.36(权益拿地金额/权益销售金额)。

今年上半年阳光城累计新增项目 48个,累计总地价 464.01 亿元,新增项目楼面价达到5607.10元/平米,楼面价/销售均价为45.28%,较2019年继续提升。

无论是从拿地成本升高导致的毛利率降低方面来看,还是高融资成本吞噬利润方面来看,阳光城的盈利都将受到较大挑战。盈利能力降低,这对于多年来一直在拿地、销售,一味追求规模的阳光城来说,高杠杆的难题更加难解。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控制人吴洁做甩手掌柜多年后,其股权也几乎被质押一空。7月1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占所持阳光城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而中民投旗下的二股东上海嘉闻也将其所持阳光城股份全部质押。

净负债率高企,融资成本升高,销售增速下滑,盈利能力不强,大幅超过净资产的对外担保,实控人大比例股权质押,当下的阳光城与2018年的泰禾集团颇有些相似之处。而泰禾集团的命运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激进的闽系房企的“负面典型”,而阳光城会重蹈泰禾的覆辙吗?

⑶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
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控股股东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是一种利空消息。
在一般情况下,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同时,当融资方即上市公司被要求追加质押资金时,追加不及时,出资方即证券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会进行股票变现出售操作,导致股价下跌。

⑷ 股票质押的风险都有哪些

股票 质押 的风险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 股权质押 是权利质押,既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质押,也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质押。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质押必将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但是人们对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巨大风险,认识还不够。 1、市场风险 待购回期间,若质押标的证券市值下跌,客户将面临按约定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采取其他约定方式提高履约保障比例的风险。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处于质押状态,客户无法卖出或另作他用,客户可能承担因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利率波动风险 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若因提前购回、延期购回,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导致期限利率变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利息支出。 3、履约保障不足风险 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因标的证券价格下跌等原因导致交易的履约保障不足时,客户需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若客户无法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则面临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的风险;且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 4、提前购回风险 若质押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发生被暂停或终止上市、跨市场 吸收合并 、 要约 收购、权证发行、公司缩股或公司分立等事件时,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5、违约处置风险 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发生《业务协议》所列示的违约情形时,则将面临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的风险,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 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股票质押的风险的几个方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股票的质押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上市公司 股票用于质押应不高于该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且股票质押率不能超过60%。股票质押还要承受几个方面的风险,有可能会造成客户的损失。

⑸ 如何查询股票质押情况

查询股票质押可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查询,步骤如下:

工具:手机或电脑

1、网络搜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中登结算】。

⑹ 阳光城股票债务问题会退市吗

不会。阳光城股票债务问题,相关的公司正在进行解决,而且债务问题是不严重的,因此不会退市,截止到2022年12月13日,在官网上也没有任何的退市信息。

⑺ 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可以到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机关进行查询,需要准备相关的符合查询条件的资料。在生活中,可能大家有听过甚至因为需资金应急有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今天就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扩大一下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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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乃是种担保方式,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扣押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出的资金,还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一些还没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要进行股权质押时,一般说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出现异常,急需资金补充现金流。
出现这样的情况,需要股权质押:
假如企业近期需要资金2000万,进行融资,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如果银行借钱给他,折扣率是5折,那拿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因此,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防止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还有,在公司的股权质押上是有上限的,一般是股票质押的质押率5折到6折,广泛在5折,期限大多数都是在半年至2年,最后来决定质押率水平怎么样,还是得根据公司的资质俩确定。要特别注意,股权能不能进行质押还是要看股权是否被冻结。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网及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股市里要重点关注的就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需要大家重视的。下面有分投资日历朋友们可以收藏起来 ,里面有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弥补,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
但是,关于潜在的风险还是会有的,比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
对股票产生的影响是好是坏,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完全可视作利好,毕竟还是比较利于开疆扩土。还有,倘若你选择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这的意思就是目前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都是减少的状态,需求量大体上没有大的变化,那拉升该股所要的资金量都减少了,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仅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情况,这也表明了公司财务的窘况,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减弱。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的话,容易导致负面反馈发生,也就是说,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引发股价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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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阳光城集团董事减持亅股票反映什么问题

1月17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 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140.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截至公告日,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阳光城40.97%的股份。公告称,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这并不是阳光城控股股东的首次被动减持。2021年12月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因股价波动,导致控股股东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股份被动减持,该被动减持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而言,去年11月1日,阳光集团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导致部分账户被动减持2784.43万股,被动减持均价为2.99元/股。
除了被动减持,阳光城控股股东称,因未及时筹措到资金,终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显示,1月10日,阳光城召开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计划,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阳光城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公告称,在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部分债务甚至被要求提前偿还)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较大,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2021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共4次增持阳光城,合计增持2396.21万股,占本文件出具之日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为1.39亿

⑼ 公司质押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主要还是需要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股票质押对于一些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质押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资金的问题,并且利用股票质押所获得的资金,可以使公司未来发展得更好。但是如果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那么就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会迅速大幅下跌,而且股票质押贷款也容易增加公司的负债率。

拓展资料:
股票质押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就像股票减持一样。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问题。
资金整合方绝大多数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周转,这与其他杠杆化的资金加杠杆买入股票明显不同。质押是指借款人在股权向银行申请上市公司、非上市有限公司和其本人或第三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可以依法转让和质押。
股票质押这种融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方式。特别是公司的资金量不够、并且经营状况也不好的情形下,大部分股东都都更接受股票质押这种融资方式。如果质押的到期日还没有到,那么质押的股份就将出售给银行或信托,间接地减持了股东手中的股份,并且将其变现了。
而且如果股价下跌到质押收盘线时,那么质押机构将会自己决定强行卖出该公司质押的股票,这种现象出现后将进一步造成股价暴跌。
老板质押股份,就是将手中的股份减持,让减持的股份变成现金,可能是股东个缺钱或者上市公司缺钱。当现金流入上市公司以后,其作用主要是用于企业的业务周转和解决该公司的融资困难。
这是市场上很常见的融资方式,因此无法判断到底是好还是坏。一般来说,如果是短期股票质押,就是好消息,因为公司经营资金的增加更有利于改公司增加利润,但要从长期来看,如果股票质押的目的只是为了还债,那就是坏消息。

⑽ 阳光城股票还能涨吗

元旦前会有波小反弹。

阳光城近期创下历史新高,近期走势偏弱。明显主力在竖带游余销收集筹码,而且主力暴力砸盘有用甩掉散户的意思。

近期由于大盘利空消息不断,反复震荡走势,减持禁令也要开放,注册制的实行。注意仓位控制,可以清仓阳光。看好后期走行闷势,但是短期内无望。

、房主与保安的冲突

建设较为繁荣的小区,肯定设有物业部门,以调节居民关系,同时确保住户安全,只是在阳光城所开放的社区里,物业与居民反倒成为了水火不容的敌人。根据新闻报告,这件事的大概内容是住户与保安发生冲突,后者更是动起手脚,将住户送进演员,消息传开后,引起小区住户的一致抗议,阳光城将肇事保安开除后,发布了道歉声明,却没有挽回失去的名誉。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冲突结束后,阳光城的销售业绩持续走低,原本有心购买的民众,也纷纷打消了想法,这对于该公司的打击极大,这也促成了阳光城股票的价格下跌。

二、市场不兴销量不行

即使没有发生冲突事件,整个房地产市场也早已开始走下坡路,整体销量逐年减少,这对于阳光城的实力,本就有了极大的削弱,何况又出现了有损名声的新闻,很难令人对该公司抱有乐观态度。同理,公司的前景低迷,其名下的阳光城股票也不会有太大的起悉御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