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业板公司可以期权吗
创业板可以期权激励。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3. 公司上市后期权套现好还是继续持有好
后期套现好
一、期权是公司与职工协商,确定在未来一定时间内,职工可以依据实现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权,如果到期公司股权价值上升,职工可以选择购买,如果到期公司股权价值下降,职工也可以放弃购买。
二、关于期权,我们国家存在明确法律规定的是股票期权,也就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国家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在职工行权是需要满足业绩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套现,也就是卖掉原始股要分情况:
1、如果是在一板市场申购的原始股,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即可卖出;
2、如果不是在一板市场申购,而是购买的即将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原始股,要看原始股的性质(如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来定,比如:内部职工股一般在普通流通股上市交易半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3、如果购买的不是经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的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那是上当受骗了。
4. 期权,是什么啊上市公司给员工的吗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期权不是上市公司给员工的,主要用于买卖交易。期权是一种权利。 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家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利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4)上市公司能发股票期权吗扩展阅读:
按照期权的结算和执行情况,期权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如果选择美式期权,在支付权利金之后可以要求在任何时间行权。
如果选择欧式期权,在支付权利金之后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行权,不过欧式期权在到期日之前可以在市场中转让,因为期权价格会随着标的金融商品价格的变化以及市场的整体波动率情况而出现变化,投资者同样可以利用期权价格的变化获取差价收益。
相对而言,同等条件下美式期权买方支付的权利金要高于欧式期权。
5. 经典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是怎么样的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常见的激励方式为授予股票,股票的价值则是员工所获得价值,如腾讯每年的激励方式,只是大多数股票授予都附带一定的条件,所以也称为限制性股票,即员工完成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解锁获得股票。
从公司角度上看,限制性股票能够提高激励的有效性,所激励的员工必须满足公司所提出的条件,这些条件往往与业绩、战略目标挂钩,员工如果真的能够获得股票激励,公司也会因为条件完成从而提升了价值。
并且由于公司上市后的发展,不会像上市前那样爆炸性地增长,若是给到期权,增值部分没有那么明显,限制性股票因为是股票的价值,对比而言,员工能对激励有更直接的感知。
我们知道,企业的股权再怎么算,总量就是100%,若用以激励员工的股权比例高达50%,将极大程度影响创始人、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影响企业日常决策和战略定位发展。如果股权激励比例较大,可以选择虚拟股激励作为激励工具,以稳定控制权。
虚拟股激励,并不直接给到员工期权或者股票,而是让员工享有股份的经济收益权,包括利润分红和股份增值,但员工并不享有与股票相关的投票权、所有权。这样的操作与华为相同,既能够让员工充分享受企业发展增值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又能够将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决策层手中。
6. 若公司上市之后,如何实现期权的变现
当下,期权已被人们所熟知,股票期权的优势确实很多,比如说它亏损有限,获利无限,锁定风险,盈利倍进!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好。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没有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激励对象:对高科技企业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该公司员工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它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员工的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公司凝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动力。
3、激励作用:该方案的激励作用来自于公司境外上市后的股价升值和行权后在不兑现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权利,激励力度比较大,但由于周期较长,对于更需要现金收入的员工来说这种方式就较难起到激励效果。
7.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8. 我国有哪些上市公司实行了股票期权
我国有哪些上市公司实行了股票期权,可以看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比如年报、半年报或者季报,如果实施股权激励的话,是必须要披露详细内容的。
简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
股权激励在国内上市公司大范围施行始于2005年,当时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部分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主要采取的是非流通股股东转让股票的方式。在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以后,更多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股权激励,因当时股价较低,大部分公司采用的是股票期权,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层也因此受惠。但到2007年前后,股价已经大幅度上涨,股票期权带来的激励额度变得非常有限,甚至可能出现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况,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下半年开始虽然股票价格大幅下挫,似乎更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但实际上,股权激励兑现的前提是达到业绩条件要求,以2008年度经济环境下大部分上市公司很难达到。监管层对业绩指标的一般要求是: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2006—2008年上半年,大部分行业都处于周期性高点,利润水平也处于高位,而2008年下半年起出现下滑,处于低位,在业绩上很难满足股权激励的要求下实施此方案显然无济于事。随着中央府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使得上市公司业绩得以改善,提高,从而让中国经济在世界金融危机的状态下,走出了独立行情,再配配合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日趋完善,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股权更加分散,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被普遍接受,股权激励在未来一定会得到上市公司更大的范围内的实行和发展。
9. 公司准备上市,分给员工期权
为员工预留多少股权比例的期权池?
这个问题对应的是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定总量。定总量,即确定用于股权激励的激励股权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总量上,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公司预留激励股权的总量不同,但一般会对激励股权的总量严格限制,范围通常为10%-15%。
期权池的股权来源是由大股东转让吗?还有其他方法吗?
期权池股权的来源除了大股东转让外,还有定向增发、所有股东等比例稀释的方法。方法很多,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定源,即确定激励股权的来源。
因为股权来源不同主要影响的对象是股权所有者,即股东,股权的让渡的背后是收益权和决策权的让渡,而股权激励的本质是股东与员工共享收益,所以股东会选择在让渡收益权的同时保留决策权,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由大股东作为持股平台的GP,员工作为持股平台的LP,即可保证持股平台的决策权集中于大股东一人。
一般初创公司都会为实施股权激励预留一定股权比例的激励股权池,早期股权池的股权通常由创始股东转让,且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完成股权代持平台的设立。若创始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还可选择定向增发、所有股东等比例稀释的方法设立激励股权池。
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与创始股东转让的形式相似,都是股东放弃自己的部分股权权益,适用哪种方式关键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投资人的选择。
定向增发在设计期权池的做法中并不常见,往往是由于公司初创时未设立期权池,在公司完成多轮融资后创始股东所持股权逐渐减少,可能不足51%(相对控制线),甚至不足34%(安全控制线),将不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综合多方因素,最终选择以定向增发的方式设立期权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