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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市公司股票

发布时间: 2022-11-26 17:30:15

① 上市公司股票配股是啥意思

很多股民心情很好,他们以为配股就等于送股票,但其实这只是它们换了其他的方式来圈钱,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我来继续给你们分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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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股是什么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因为公司发展需要,把新的股票进一步发行给原来的股东,从而才能筹集到资金。

换言之,公司的钱有一些不够用,想把自己人的钱集资一起。原股东可以选择认购,也可以选择不认购。

譬如,10股配3股,那就是意味着每10股有权依据配股价,然后去申购3股该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还是坏事?

配股是不是好的呢?这就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来看了。

平常情况下,配股的价格会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即配股价低于市价。由于新增了一些股票数,就会出现除权情况,所以股价会按照一定比例下降。

对那些没有参加配股的股东来说,会因为股价降低,从而出现损失的状况。

对参与配股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价下跌了,但好在股票数量在增加,总权益基本没有改变。

除此外,就是在配股除权以后,特别是在牛市,可能会出现填权的情况,也就是股票恢复到原价甚至高于原价,这样的情况下,获得收获也是有可能的。

拿一个例子说,股票前一天在收盘的时候收盘价格为十元,配股比例为10∶2,配股价为8元,那么除权价为(10×10+8×2)/(10+2)=14元。

在除权后的第二日,假如股价上涨了,而且上涨到16元,那么市场上每支股的差价(16-14=2)元参与配股的股东是可以获得的。单凭这一点上看,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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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么操作?

可是你再换个想法,配股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好还是坏?我们并不能一概下论,最关键的点就在于公司如何利用配股的钱。

有时企业配股问题常常被拿出来讨论,它可能会被认为是企业经验不善或倒闭的前兆,此时需要注意,或许会面对更大的投资风险,所以当你遇到配股的时候,搞清楚股票好不好很关键,这公司的发展态势是怎么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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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上市公司股票配股是啥意思

很多股民以为配股就等于送股票,心情很好。但其实是上市公司打着配股的名号换种方式来圈钱,这是好是坏?我来继续给你们分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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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股是什么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自身发展需求,向原来的股东发行新的股票,从而筹集资金的行为。换种表达方式就是,公司的钱有一些不够用,想把自己人的钱集资一起。原股东拥有决定是否认购的权利。

比如,10股配3股,意思是就是每10股有权按照配股价,从而申购3股该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还是坏事?

配股究竟是否是利大于弊的呢?这就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来看了。

通常来说,配股的价格会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即配股价低于市价。因为新添加了股票数,除权是有必要的,则股价会依据一定比例去降低。

对于没有参与配股的股东来说,因为股价降低会发生损失的情况。

而对于参与配股的股东来说,虽然股价下跌了,但好在股票数量在增加,总权益基本没有改变。

除此以外,股票配股除权之后的话,特别是在牛市,可能会出现填权的情况,就好比说股票恢复的时候可能会恢复原价,更有可能恢复到高于原价,也是有可能获得利益。

比如说,股票前一天在收盘的时候收盘价格为十元,配股比例为10∶2,配股价为8元,那么除权价为(10×10+8×2)/(10+2)=14元。在除权后的第二日,若是股价涨高了,涨到16元,那么市场上每支股的差价(16-14=2)元参与配股的股东是可以获得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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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么操作?

对于配股,我们不能肯定的说它好或者坏,所以最主要的,需要关注公司怎么去利用配股的钱。

有时候配股被作为一种前兆性标志,来说明企业经验不善或者要倒闭了,也可能,会有比较大的投资风险要面对,所以一旦遇到配股,首先就需要搞明白这支股票到底怎么样,该公司的发展是什么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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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什么是上市公司,什么是股票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公司分为股票型上市公司和债券型上市公司。前者和股票有关联,可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公司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④ 假如a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25元,每股收益0.65元,那么它的市盈率是

市盈率就是用股价除以每股收益,25除以0.65等于37.59,因此它的市盈率就是37.59 。
说到这个市盈率,这爱它的也有恨它的也有,即说有用,又说无用。那么对于这个市盈率是否有用,该如何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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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盈率是什么意思?
市盈率的意思就是股票的市价除以每股收益的比率,这明确的体现出了,从投资到收回成本,这整个流程所需要的时间。
算法是:市盈率=每股价格(P)/每股收益(E)=公司市值/净利润
就像是,比如一家上市公司股价20元,那么算买入成本,就按照20元来算,过去1年这家公司每股收益5元,20/5=4倍就是在这个时候的市盈率。代表你投入的钱公司需要用4年才能赚回来。
那就表示了市盈率实际上越低,也就代表着越好,也就越有投资的价值?不是的,市盈率是不能随意就可以套用的,不过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下面好好探讨一下~
二、市盈率高好还是低好?多少为合理?
原因就在于不同的行业当中市盈率不一样,传统行业由于发展潜力有限,市盈率还是差点,然而高新企业的发展空间就很大了,投资者就会给予更高的估算从而市盈率就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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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市盈率合理应该是多少?各个行业各个公司的特性各有特点在上文说到过,因此市盈率到底多少这不好说。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运用市盈率,给股票投资者一个很给力的参考。

三、要怎么运用市盈率?
这么来说,市盈率的使用方法,就有这三种:第一是深入分析这家公司的历史市盈率;那么第二就是,让本公司以及同业公司市盈率、以及行业平均市盈率进行对比分析;第三个用处是分析这家公司的净利润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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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本人而言,第一种方法相比较其他的方法,我觉得最为经济实用,因为篇幅过长,我们就重点研究一下实用性最强的第一种方法。
股票价格总是涨涨跌跌,无论哪种股票,价格都不可能一直上涨的,相同的,任何一支股票在价格上也不可能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在太高的估值时,就会下调股价,同理,若估值低于预期,股价上升也在预料之中。换言之,股票的最终价格,是与它的真正的内在价值相挂钩,并在内在价值上下浮动。
根据我们刚刚的发现,我们一起来剖析一下XX股票,XX股票的市盈率有多少呢?近十年,已经超过了8.15%,反过来说就是XX股票目前的市盈率低于近十年91.85%的时间,处于相对低估区间,可以考虑买入。

买入,不是让你一次性把钱都投进股票里。怎样分批买股票?我们接下来教给大家。
比如现在有一只xx股票股价是79块多的股票,假如你要买股票的钱是8万,你可以总共买10手,但不用一次买那么多,分成4次。
通过查看近十年的市盈率,我们得出最近十年来市盈率的最低值为8.17,但是现在XX股票的市盈率是10.1。那你就可以把8.17-10.1这段市盈率分成五个区间,每当下降到一个区间的时候就去买入一次。
举个例子,接下来市盈率为10.1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第一次买入了,买入一手,第二次的买入是在市盈率到9.5的时候,买入2手,第三次买入是在市盈率降到8.9的时候,买入3手,在市盈率下降到8.3的时候买入4手。
入手后就不用担心持股的问题,市盈率每下跌至一个区间,买入的时候按照计划。
同理,假若股票的价格升高了,估值高的划分在一个地方,按次序可以把手里的股票抛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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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怎样才算是上市公司

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5)为上市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 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⑥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1.4 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2.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2.3 本规则所称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4 本规则所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2.5 本规则所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2.6 本规则所称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2.7 本规则所称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当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8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报送本所备案并在本所指定网站上披露。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一旦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市场传闻或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本所并立即公告。2.10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明确未经公司董事会许可不得对外发布的情形。2.1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公共媒体上出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及的事项准确告知公司,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12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本所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13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依不同情况实行事前审核或者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说明并公告,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办理。2.14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本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提示性公告还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时间披露,或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内容与报送本所登记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2.1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规定。2.1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本所问询的义务。2.17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问询,或者未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的要求进行公告,或者本所认为必要的,本所可以采取交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2.18 上市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相关备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2.19 上市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者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当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2.20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 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二) 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本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2.21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2.22 上市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及时披露。2.23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规则的具体规定有疑问的,应当向本所咨询。2.24 本所根据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监管需要,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检查,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前款所述现场检查,是指本所在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和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检查对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2.25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26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制作工作底稿,完整保存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业务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本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调阅、检查工作底稿、证券业务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个人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按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3.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三) 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四) 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五) 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六)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3.1.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1.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3.1.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3.1.6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三) 关联人基本情况;(四)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3.1.7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4.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五) 严格履行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11 —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如实回答本所的相关问询;(七)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3.1.8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3.1.9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一) 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二) 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三) 在履行职责时诚实守信,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避免事实上及潜在的利益和职务冲突;(四) 《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及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3.1.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时、新增持有公司股份及离职申请生效时,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申报并申请锁定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网站公告。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12 —3.1.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3.1.13 上市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本所备案。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3.1.14 本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的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说明。3.1.15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3.1.16 本所建立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并通过本所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的相关信息。3.1.17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3.2.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3.2.2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3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所有问询;(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本所报告;(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3.2.3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本所报告。3.2.4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14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本公司现任监事;(五)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3.2.5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3.2.6 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任。3.2.7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本所报送下列资料:(一)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

⑦ 上市公司股票配股是啥意思

股配就是给自己送股票,很多股民都是这样以为的,他们很开心。上市公司其实用着配股的名号换了种方式来圈钱,这是对是错?好好听我说下去~

开始分析内容前,机构今天的牛股名单先给大家看一看,趁还没被删前,赶快记下:【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配股是什么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因发展需要,把新股票发行给以前的股东,从而筹集资金的行为。也可以这么说,公司的钱不太足够,却想通过集资的办法把自己人筹钱过来。原股东拥有决定是否认购的权利。

比如说,10股配3股,相当于说就是每10股有权依照配股价,因此去申购3股该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还是坏事?

配股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这就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看看了。

一般来讲的话,配股的价格作一定的折价处理后,配股的价格是低于市价的。由于新增了股票数,那就得除权,所以股价会按照一定比例下降。

相对未参与配股的那些股东来讲,会因股价降低而受到一定损失。

参与配股的股东认为,股价正在下跌,还好股票的数量还是在一直增多,所以总收益权并未因此被改变。

除此以外,股票配股除权之后的话,最主要的就是牛市,很有可能会出现填权这种情况,股票恢复到原价,甚至是要比原价高的多,也是有可能获得利益。

打个比方,某只股票在收盘之前的价格为十元,配股比例为10∶2,配股价为8元,那么除权价为(10×10+8×2)/(10+2)=14元。在除权后的第二日,要是股价上涨且涨到16元,那么市场上每支股的差价(16-14=2)元参与配股的股东是可以获得的。单凭这一点上看,是比较好的。

对于哪天进行分红配股、举办股东大会等重要信息,你们都知道要怎么知道吗?拥有这个投资日历,能让你轻松快捷的掌握股市信息:A股投资日历,助你掌握最新行情

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么操作?

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能肯定的说配股的好坏,所以最主要的,需要关注公司怎么去利用配股的钱。

企业经验不善或者要倒闭的前兆常被认为是配股存在问题,此时需要注意,或许会面对更大的投资风险,所以搞清楚自己遇到的配股是好是坏很关键,关于该公司的发展方向如何。

倘若大家不知道如何看这个股票未来发展趋势,赶快点这里,会有金融分析师来帮助你分析股票!【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⑧ 怎样才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在股市上买的股票可以吗

只要开通股票账户并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该上市公司的股东,股票开户的手续如下:

一、证券营业部开户

(1)所需证件:投资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二、银证通开户

(1)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同名储蓄存折(如无,可当场开立)及深沪股东代码卡到已开通“银证通”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填写表格:填写《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和《银券委托协议书》;

(3)设置密码:表格经过校验无误后,当场输入交易密码,并领取协议书客户联,即可查询和委托交易。

(8)为上市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炒股过程

1.到证券公司开户,办理上证或深证股东帐户卡、资金账户、网上交易业务、电话交易业务等有关手续。然后,下载证券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软件

2.到银行开活期帐户,并且通过银证转账业务,把钱存入银行。

3.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等系统把钱从银行转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

4.在网上交易系统里或电话交易系统买卖股票。

5.手续费在100元左右(每家证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时,一般免费开户。

6.买股票必须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须找一家证券公司开户。 买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的。

办理开户手续的步骤:开立证券账户 ---> 开立资金账户 ---> 办理指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