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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

發布時間: 2022-06-12 20:32:30

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證券部門規章的通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
部分證券部門規章的通知
(證監法律字[1999]3號1999年12月21日)

各證券監管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專員辦事處,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內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關於貫徹執行〈證券法〉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證辦發[1999]11號)的精神,我會對成立以來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公布的證券類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證券類部門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並逐一進行了確認。其中,已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替代,應予廢止或者已明令廢止的證券類規章46件;因規章的調整對象消失或者規章本身適用期已過,自行失效的證券類規章24件。現將這兩部分共70件證券類規章的目錄予以公布,停止執行。請轉知各有關單位。

附一:
^^廢止的證券類部門規章目錄

1、關於授權中國證監會查處證券違法違章行為的通知(證委發[1993]42號)
2、關於印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查處證券違法、違章行為的職權的規定》的通知(證委發[1993]44號)
3、關於在新股發行工作中加強費用管理的緊急通知(證監[1993]108號)
4、關於頒發《股票發行審核程序與工作規則》的通知(證監發字[1993]35號)
5、關於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報送材料要求的通知(證監發字[1993]39號)
6、股票發行復審工作細則(證監發字[1993]78號)
7、關於發布《股票發行審核程序與規則》和《股票復審工作細則》的通知(證監發字[1993]97號)
8、關於嚴格復核上市公司送配股方案的緊急通知(證監上字[1993]123號)
9、關於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暫行規定(證監上字[1993]128號)
10、關於在股票發行工作中強化證券承銷機構和專業性中介機構作用的通知(證監機字[1993]45號)
11、關於授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依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46條規定對個人持股情況進行監管的決定(證監法字[1993]110號)
12、關於頒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處理證券違法違紀案件試行辦法》的通知(證監法字[1993]112號)
13、關於頒布《證監會處理投訴工作程序》(試行)的通知(證監辦字[1993]73號)
14、關於在證券交易所和交易系統已掛牌和申請掛牌的公司如何執行會計制度的函(證監函字[1993]79號)
15、關於頒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試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7號)
16、關於做好上市公司送配股復核工作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79號)
17、關於頒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號《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試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87號)
18、關於上市輔導機構資格審查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01號
19、關於開展上市公司年度報告陳列試點工作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04號)
20、關於執行《公司法》規范上市配股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31號)
21、關於證券爭議仲裁協議問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39號)
22、關於頒發《上市公司辦理配股申請和信息披露的具體規定》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1號)
23、關於發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6號》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2號)
24、關於做好上市公司配股後續工作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68號)
25、關於要求各證券交易場所對國債回購與證券交易實行分帳管理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123號)
26、關於下發《關於股票發行與認購辦法的意見》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161號)
27、關於對股票發行中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162號)
28、關於轉發《關於上海證券市場信息傳播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174號)
29、關於印發《股票發行與上市審核程序及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195號)
30、關於執行《公司法》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200號)
31、關於向證券期貨交易所派駐督察員的決定(證監[1996]4號)
32、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證監[1996]7號)
33、關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做好審計工作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1號)
34、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22號)
35、關於授權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行使部分監管職責的決定(證監發字[1996]48號)
36、信訪工作試行辦法(證監發[1996]61號)
37、中國證監會調查處理證券期貨違法規案件試行辦法(證監發[1996]62號)
38、關於加強股票發行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130號)
39、關於印發《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報送材料標准格式》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422號)
40、關於加強證券市場風險管理和教育的通知(證監信字[1996]8號)
41、關於防範運作風險、保障經營安全的通知(證監機字[1996]3號)
42、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的通知(證監交字[1996]4號)
43、關於持股超過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總數5‰的個人股東投票權的函(證監函字[1996]22號)
44、關於發布《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通知(證監[1997]6號)
45、關於發布《關於授權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行使部分監管職責的決定》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證監[1997]9號)
46、關於印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通知(證監上字[1997]114號)

附二:
^^失效的證券類部門規章目錄

1、關於印發《關於1993年股票發售與認購辦法的意見》的通知(證委發[1993]41號)
2、關於法人股流通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證委發[1993]58號)
3、關於企業上市程序有關問題的復函(證委辦函[1993]13號)
4、關於1990年年底以前發行股票的企業申請上市的程序的通知(證監發字[1993]21號)
5、關於1993年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企業產業政策問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3]65號)
6、關於發布1993年新股承銷收費的規定的通知(證監機字[1993]8號)
7、關於指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為證券爭議仲裁機構的通知(證委發[1994]20號)
8、關於轉發上海市證券管理辦公室滬證辦[1994]024號文件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42號)
9、關於轉發國家體改委《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職工股轉讓問題的復函》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20號)
10、關於上市公司配股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33號)
11、關於上市公司根據《公司法》配套行政法規和文件的規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函(證監函字[1994]14號)
12、關於上市公司報送配股申請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字[1995]11號)
13、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推薦境外上市預選企業的條件、程序及所需文件的通知(證委發[1996]17號)
14、關於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證監發字[1996]17號)
15、關於推薦B股預選企業的通知(證委發[1997]13號)
16、關於1996年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編制工作中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上字[1997]1號)
17、關於進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證監上字[1997]7號)
18、關於上市公司編制1997年年度中期報告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上字[1997]39號)
19、關於進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有關工作的通知(證監上字[1997]113號)
20、關於推薦境外上市預選企業的通知(證監[1998]20號)
21、關於1998年上市公司申請配股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上字[1998]76號)
22、關於做好當前證券經營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證監機字[1998]15號)
23、關於向證券經營機構發放《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的通知(證監機字[1998]42號)
24、關於認真貫徹《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證監信字[1998]1號)

Ⅱ 上市公司年報都包含哪幾項內容

(1)公司簡介。(2)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3)股東變動及股東情況。具體包括股本變動情況和股東情況介紹。
(4)股東大會簡介。(5)董事會報告。具體包括公司經營情況、公司財務狀況、公司投資情況、公司生產經營環境以及宏觀政策法規發生了重大變化的情況、新年度的業務發展計劃、董事會日常工作情況、公司管理層及員工情況、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及其他報告事項。
(6)監事會報告。(7)重大事項。

Ⅲ 企業的三大指標是什麼具體有哪些

企業三大指標最重要的財務指標是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和凈資產收益率。證券信息機構定期公布按照這三項指標高低排序的上市公司排行榜,可見其重要性。在使用這三個指標時可以做一定的調整。
1、上市公司具有利潤操縱的動機與行為
(1)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和凈資產收益率是否真實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關鍵在於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潤操縱行為
(2)在發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時為提高發行價格而進行利潤操縱
(3)為獲得配股資格而進行利潤操縱
(4)為避免連續三年虧損公司股票被摘牌而進行利潤操縱
2、對凈資產的調整 ,對凈資產進行調整,應予調整的項目其實就是上市公司易通過其進行利潤操縱之處。調整後的凈資產能使每股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這兩個財務指標的決策相關性大大增強。如何對凈資產進行調整呢?參考1997年12月17日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財務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1)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2)待處理財產凈損失、(3)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
3、對凈收益的調整
對於房地產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產業子公司要注意其在收入確定方法以防止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發生。房地產的開發周期往往需要幾年,按照確認營業收入的會計理論,房地產企業在預售房屋或簽定售樓合同後,按工程進度確認銷售收入和與之相對應的成本也不無道理,但有的企業卻以售樓合同金額確定為當年銷售收入,從而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經過以上調整,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這三個指標雖然會由於這些穩健的調整而在某些方面降低其相關性,所以,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全部上市公司方公布調整後的數據。但投資者若將其用於對企業的盈利狀況進行評價,其可靠性無疑會大大提高,比較適應我國當前股市的某些現狀。

Ⅳ roa和roe的區別是

凈資產收益率(ROE)與資產回報率(ROA)有區別,區別如下:

1、資產報酬率,又稱資產回報率,縮寫是ROA,一般按照凈利潤除以該年年初及年末總資產的平均值計算;凈資產收益率,縮寫是ROE,是按照股東應占凈利潤除以該年股東權益的加權平均值計算。

2、ROA與ROE的最大的區別是前者是反映總資產的盈利能力;後者是反映凈資產(股東權益)的盈利能力。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拓展資料:

由於凈資產收益率指標是一個綜合性_強的指標。

從經營者使用會計信息的角度看,應使用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2)中計算出的凈資產收益率指標,該指標反應了過去一年的綜合管理水平,對於經營者總結過去,制定經營決策意義重大。因此,企業在利用杜邦財務分析體系分析企業財務情況時應該採用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另外在對經營者業績評價時也可以採用。

從企業外部的相關利益人股東看,應使用全面攤薄凈資產收益率計算公式(1)中計算出的凈資產收益率指標,只是基於股份制企業的特殊性:在增加股份時新股東要超面值繳入資本並獲得同股同權的地位,期末的股東對本年利潤擁有同等權利。正因為如此,在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規定了採用全面攤薄法計算凈資產收益率。全面攤薄法計算出的凈資產收益率更適用於股東對於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的判斷,所以對於向股東披露的會計信息,應採用該方法計算出的指標。

總之,對企業內更多的側重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出的凈資產收益率;對企業外更多的側重採用全面攤薄法計算出的凈資產收益率。

Ⅳ 公司預約中報披露時間是指什麼

1、披露時間是指因為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其會計信息是投資者投資的主要依據之一,所以要求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要對公眾披露。因為影響重大,所以對信息披露要求嚴格要求,包括對披露的格式、內容、時間、懲處等都要嚴格管理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的年報預約披露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左右。
2、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第一季報、第三季報。
(1)年度報告由上市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
(2)中期報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完成(即七、八月份),
(3)季報由上市公司在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的三十日內編制完成(即第一季報在四月份,第三季報在十月份)。
(4)定期報告的披露要求為在指定報刊披露其摘要,同時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披露其正文。
3、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是什麼?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
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4、年度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公司簡況;
(2)公司的主要產品或者主要服務項目簡況;
(3)公司所在行業簡況;
(4)公司所擁有的重要的工廠、礦山、房地產等財產簡況;
(5)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的情況,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東的名單及前10名最大的股東的名單;
(6)公司股東數量;
(7)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況、持股情況和報酬;
(8)公司及其關聯人一鑒表和簡況;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門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分配;
(11)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

Ⅵ 股票裡面年報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於規定時間編制並公布的反映公司業績的報告稱為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年度報告是公司會計年度經營狀況的全面總結。中期總結是公司半年度經營狀況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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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怎樣進入東方財富網查詢股票每年的年報數據

點開東方財富通,然後按下F10鍵,你就能看到公司的年報了
拓展知識:
一、年度報告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二、年度報告基本內容
公司法要求
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公司簡況;
(2)公司的主要產品或者主要服務項目簡況;
(3)公司所在行業簡況;
(4)公司所擁有的重要的工廠、礦山、房地產等財產簡況;
(5)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的情況,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東的名單及前10名最大的股東的名單;
(6)公司股東數量;
(7)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況、持股情況和報酬;
(8)公司及其關聯人一鑒表和簡況;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門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分配;
(11)公司發行在外債券的變動情況;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13)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公司最近兩個年度的比較財務報告及其附註、注釋;該上市公司為控股公司的,還應當包括最近兩個年度的比較合並財務報告;
(14)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
證監會要求:
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年度報告正文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簡介;
(2)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
(3)董事長或總經理的業務報告,其中包括公司經營情況的回顧、對實際經營結果與盈利預測的重大差異的說明、對前次募集資金的運用情況的說明、新年度的業務發展規劃等;(4)董事會報告,其中包括董事會工作摘要、股票與股東、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報告等;
(5)監事會報告;
(6)股東會簡介;
(7)財務報告,包括審計報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附註;
(8)公司在報告年度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況簡介;
(9)關聯企業:
(10)公司其他有關資料。

Ⅷ 企業年度報告和許可證年度報告要一致嗎

企業年度報告和許可證年度報告要一致
年報就是企業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
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Ⅸ 什麼是企業的年度報告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

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我國《公司法》第175條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審核年度報告。

(9)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擴展閱讀

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公司簡況;

(2)公司的主要產品或者主要服務項目簡況;

(3)公司所在行業簡況;

(4)公司所擁有的重要的工廠、礦山、房地產等財產簡況;

(5)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的情況,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東的名單及前10名最大的股東的名單;

(6)公司股東數量;

(7)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況、持股情況和報酬;

(8)公司及其關聯人一鑒表和簡況;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門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分配;

(11)公司發行在外債券的變動情況;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13)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公司最近兩個年度的比較財務報告及其附註、注釋;該上市公司為控股公司的,還應當包括最近兩個年度的比較合並財務報告;

(14)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

Ⅹ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需要哪些審計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要審計的是每年披露的年報。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