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股評 » 非公開增發股票方案股東大會否決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非公開增發股票方案股東大會否決

發布時間: 2022-06-08 16:01:06

⑴ 誰知道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流程

首先是公司董事會提出預案,然後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在或者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後向證監會提出申請,證監會通過後就跟證券公司一起操作具體的增發

⑵ 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臨時股東大會未通過下來會終止嗎

耐心等待公司的公告 有可能終止的 但是還是要看公司的最終決案

⑶ 關於增發

豐原生化(000930) 近期股價低於非公開發行方案的發行價,撤回非公開發行
晨鳴紙業(000488) 證監會同意股權過戶
金晶科技(600586) 擬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億股
金馬股份(000980) 股東大會否決非公開發行5000萬股議案
申通地鐵(600834)未獲證監會核准
海博股份(600708)未獲證監會核准
迪馬股份(600565) 股東大會同意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1億
新安股份(600596)未獲證監會核准
英力特(000635)股東大會同意非公開發行不超過3500萬股
格力電器(000651) 證監會否決方案
建投能源(000600) 證監會審核通過
馳宏鋅諸 (600497) 證監會核准通過
宏達股份(600331)股東大會同意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2億股
攀渝鈦業 (000515)證監會未核准
億成股份 (000616)證監會否決方案
新疆天業(600075)非公開發行籌集資金收購資產短期難以完成,董事會決定停止非公開發行

⑷ 非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多少比例的中小股東同意么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⑸ 非公開增發股票 需經過哪些部門批准,一般時間是多久

看你關系走的好不,證監會,發審委,交易所肯定要的,一般要3個月
(5)非公開增發股票方案股東大會否決擴展閱讀:
1.趨勢原則
在准備買入股票之前,首先應對大盤的運行趨勢有個明確的判斷。一般來說,絕大多數股票都隨大盤趨勢運行。大盤處於上升趨勢時買入股票較易獲利,而在頂部買入則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趨勢中買入難有生還,盤局中買入機會不多。還要根據自己的資金實力制定投資策略,是准備中長線投資還是短線投機,以明確自己的操作行為,做到有的放矢。所選股票也應是處於上升趨勢的強勢股。
2.分批原則
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投資者可採取分批買入和分散買入的方法,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入的風險。但分散買入的股票種類不要太多,一般以在5隻以內為宜。另外,分批買入應根據自己的投資策略和資金情況有計劃地實施。
3.底部原則
中長線買入股票的最佳時機應在底部區域或股價剛突破底部上漲的初期,應該說這是風險最小的時候。而短線操作雖然天天都有機會,也要盡量考慮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趨勢的變化,並要快進快出,同時投入的資金量不要太大。
4.風險原則
股市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場所。可以說,股市中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而且也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迴避。作為投資者,應隨時具有風險意識,並盡可能地將風險降至最低程度,而買入股票時機的把握是控制風險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在買入股票時,除考慮大盤的趨勢外,還應重點分析所要買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間大還是下跌空間大、上檔的阻力位與下檔的支撐位在哪裡、買進的理由是什麼?買入後假如不漲反跌怎麼辦?等等,這些因素在買入股票時都應有個清醒的認識,就可以盡可能地將風險降低。
5.強勢原則
「強者恆強,弱者恆弱」,這是股票投資市場的一條重要規律。這一規律在買入股票時會對我們有所指導。遵照這一原則,我們應多參與強勢市場而少投入或不投入弱勢市場,在同板塊或同價位或已選擇買入的股票之間,應買入強勢股和領漲股,而非弱勢股或認為將補漲而價位低的股票。
6.題材原則
要想在股市中特別是較短時間內獲得更多的收益,關注市場題材的炒作和題材的轉換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各種題材層出不窮、轉換較快,但仍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一定的規律性,只要能把握得當定會有豐厚的回報。我們買入股票時,在選定的股票之間應買入有題材的股票而放棄無題材的股票,並且要分清是主流題材還是短線題材。另外,有些題材是常炒常新,而有的題材則是過眼煙雲,炒一次就完了,其炒作時間短,以後再難有吸引力。
7.止損原則
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都是認為股價會上漲才買入。但若買入後並非像預期的那樣上漲而是下跌該怎麼辦呢?如果只是持股等待解套是相當被動的,不僅佔用資金錯失別的獲利機會,更重要的是背上套牢的包袱後還會影響以後的操作心態,而且也不知何時才能解套。與其被動套牢,不如主動止損,暫時認賠出局觀望。對於短線操作來說更是這樣,止損可以說是短線操作的法寶。股票投資迴避風險的最佳辦法就是止損、止損、再止損,別無他法。因此,我們在買入股票時就應設立好止損位並堅決執行。短線操作的止損位可設在5%左右,中長線投資的止損位可設在10%左右。只有學會了割肉和止損的股民才是成熟的投資者,也才會成為股市真正的羸家

⑹ 非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章程的修改是否需要股東大會審議

您好朋友,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股東大會審議。
修訂《公司章程》,首先向董事會提交《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經三分之二參會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擴展知識: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擴展知識來源於網路(侵刪)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⑺ 非公開發行股票程序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最近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⑻ 非公開增發股票需經過哪些部門批准,一般時間是多久

一、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三、若定向增發涉及國有資產,則所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結果需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確認,同時需國務院國資委批准;
四、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
五、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XXXX】XXXX號)核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批復自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六、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七、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八、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主要步驟 時間 公告信息
董事會決議 T 董事會公告
評估報告、關聯交易公告等 股東大會資料
股東大會決議 T+15 股東大會公告
接受投資人的《認購意向函》
券商製作材料並上報證監會
反饋及修改、補充
證監會發行部部級會議(小會) R-45
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 R-30 審核過會公告(或有)
證監會正式批文 R 審核批復公告
投資人發送《認購意向函》 R-R+1
主承銷商對意向投資人發送《詢價函》 R+2
詢價結束 R+7
定價 R+8
簽署認購協議(可能要求保證金) R+9
初步發行結果上報證監會 R+10
證監會批復同意 R+12
通知投資者繳款 R+13
繳款截止日 R+16
驗資 R+17
股份登記 R+20
實施完畢 R+21 實施結果公告
注:券商製作材料上報證監會後所涉及的修改反饋時間難以預計,一般而言R=T+150-210

⑼ 中青旅非公開增發股票的議案

2006年9月27日
G中青旅:股東大會同意非公開發行不超過6500萬A股
G中青旅(600138)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議案》:1、 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基本條件: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股票發行上市條件,對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基本條件進行了逐項自查,認為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
2、 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案:(2.1)發行方式:非公開發行。(2.2)發行類型: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A股)。(2.3)股票面值:人民幣1.00元/股。(2.4)發行數量:本次非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6500萬股(含6500萬股)。具體發行數量將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實際情況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2.5)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根據以下原則確定:即發行價格不低於公司董事會關於非公開發行的決議公告前二十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均價的90%,具體發行價格將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確定。(2.6)發行對象: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為不超過十名特定對象,包括中青創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中國青年旅行社總社的控股子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他投資者等符合規定的特定對象。具體發行對象將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確定。其中中青創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以現金認購不低於本次發行數量的20%(含20%)。中青創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向其他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之後按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2.7)募集資金投向。(2.8)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2.9)本次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為兼顧新老股東利益,本次發行完成後,由新老股東共享公司本次發行完成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
上述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需報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實施。
(二)《董事會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說明》
(三)《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的議案》1、發展高標經濟型酒店項目,2、旅遊服務主業拓展項目(2.1)會展旅遊業務拓展項目,(2.2)旅遊批發業務體系項目,3、 購置旅遊用車項目。
(四)《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1、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和實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方案,其中包括發行時機、發行數量、發行起止日期、發行價格、發行對象的選擇;2、根據具體情況在必要的時候調整發行定價基準日;3、簽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合同;4、聘請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報事宜;5、在股東大會決議范圍內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安排進行調整;6、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結果,增加公司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7、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鎖定上市時間的事宜;8、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的其他事項;9、如證券監管部門對增發新股政策有新的規定,根據證券監管部門新的政策規定,對本次具體發行方案作相應調整;10、本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五)《關於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鑒於公司已經正式遷入中青旅大廈,公司擬變更注冊地址,需要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作相應的修改,具體修改內容如下:公司章程原第一章第五條「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128號泛亞大廈8層 郵政編碼:100086」修改為:「公司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5號 郵政編碼:100007」。
(六)《關於修訂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關於修訂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⑽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1)發行對象和認購條件

發行對象: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其中:
①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③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轉讓限制: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除上之外的發行對象,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有關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發行價格:

發行對象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①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②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目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⑦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