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轉債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但設有臨時停牌機制,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若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時,14:57分會自動復牌。
可轉債交易規則:實行T+1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每一交易單位為10張,可轉債上市6個月後可以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雖然也是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交易價格也有一些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拓展資料:
一、可轉債是什麼?
如果上市公司資金短缺,想向投資者借錢,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也被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簡單點來講,它既是債券,通過一定的條件就能轉換成股票,這其實是讓借出錢的一方立馬變成了股東,同時也增加了盈利。
列舉個例子,眼下,某家上市公司發行了可轉債,面值為100元,如果5塊錢是轉股價格的話,就表示在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
如果之後股價漲到10塊錢,那麼就100元價值的錢就可以轉為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漲了一倍。但是,如果說股價下跌的話我們也是可以選擇繼續持有不轉股,那麼,就在持有期間公司還是照樣給你支付利息,同時,一些可轉債也是能夠支持回售的,假如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持續在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可以建議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可轉債既能夠有債券的穩健性,同時也能感受到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感,並且還能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不但能追求更高的收益,也是可以抵禦市場整體下跌造成的風險。
就像是之前英科轉債在一年裡面,它都從當初100元漲到高達3618元,這也太好了吧。然而不管你們投資哪一個品種,信息得放在第一位,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
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
⑵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有影響嗎
可轉債轉化成股票時,可能會使正股股價上漲也可能會使正股股價下跌,但影響都有限。
理論上說可轉債轉換成股票後會使流通中的股票增加,因此會使正股股價下跌,但實際上,很多可轉債在轉股日的贖回,正股股價並沒有受到多少影響。
拓展資料:
股價是指股票的交易價格,與股票的價值是相對的概念。股票價格的真實含義是企業資產的價值。而股價的價值就等於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
就股市而言,概括地講,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可分為:個別因素和一般因素。個別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其所處行業地位、收益、資產價值、收益變動、分紅變化、增資、減資、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供求關系、股東構成變化、主力機構(如基金公司、券商參股、QFⅡ等等)持股比例、未來三年業績預測、市盈率、合並與收購等等。一般因素分:市場外因素和市場內因素。市場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會形勢;社會大事件;突發性大事件;宏觀經濟景氣動向以及國際的經濟景氣動向;金融、財政政策;匯率、物價以及預期「消息」甚或是無中生有的「消息」等等。市場內因素主要包括:市場供求關系;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的動向;券商、外國投資者的動向;證券行政權的行使;股價政策;稅金等等。
就影響股價變動的個別因素而言,通過該上市公司的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大抵可以判斷是否值得投資該股以及獲利預期。對於缺乏一般財務知識的投資者來說,有幾個數據有必要了解,它們是:該上市公司的總股本和流通股本、前三年的收益率和未來三年的預測、歷年的分紅和增資擴股情況、大股東情況等等。這些是選股時應該考慮的要素。
就影響股價變動的一般因素而言,除對個股股價變動有影響,主要可以用作對市場方向的判斷,而且市場對場外的一般因素的反應更為積極和敏感,這是因為場外的任何因素要麼利好市場,要麼利空市場,這就意味著股價的漲跌除上市公司本身因素外,空頭市場還是多頭市場的判斷來自於影響整個市場的諸多因素。
⑶ 可轉債新上市有漲跌幅限制嗎
可轉債漲跌幅有限制的。
可轉債有部分的漲跌幅限制。交易所為了減少市場的波動和控制市場風險,上交所的轉債交易設置的有熔斷機制,而深交所設置的有集中競價限制。根據深交所規定,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報價幅度必須在發行價30%的幅度之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而且,可轉債,全稱是可轉換債券,和股票一樣,本質上也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工具。前2年證監會對定增管得很死,很多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被堵死,於是可轉債作為一種新型融資工具(其實並不新),逐漸被大家所熟知和接受。可轉債和國債、企業債一樣,也有固定收益和票面利率,其最大區別在於可以轉換成股票,所以可轉債兼具債券的穩定收益,以及股票的高波動。
【拓展資料】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元力股份公司債券將於2021年9月30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元力轉債",債券代碼"123125"。所以,元力轉債9月30日上市,發行總額9億元,目前轉股價值92.16元。
另外,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4.3條,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范圍為前收盤價900%以內,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此外,針對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深交所還制定了臨時停牌制度,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4.3.4條,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深交所可臨時停牌至14:57。即該類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其最高漲幅為1206.8%,最大跌幅尚無相關限制。
可轉債基金的投資標的多為股票和可轉債構成。查詢基金季報我們會發現,過去三個季度轉債倉位是75%-90%,股票倉位是20%-25%,這個配置策略是一致沒變的。可轉債上市沒有漲跌幅。因為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設有臨時停牌機制,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若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時,14:57分會自動復牌
⑷ 可轉債的股票會和正股價同漲同跌嗎
從可轉債和股指走勢圖來看,可轉債的發展基本對應股市的波動。 可轉換債券的價格變動主要由嵌入的可轉換期權價格變動引起,期權價格變動主要由標的股票價格變動引起,當然還有無風險利率、標的等因素。股票波動。 實際操作中,設定了130%的贖回價和70%的贖回價,即如果標的股價超過轉換價的130%,發行人就有贖回權。
在牛市中,轉債價格有很強的上漲預期,轉債的價格也有很強的上漲預期,當轉債價格持續上漲時容易觸發贖回條款,由於正股的持續下跌,轉債回售條款的設置成為轉債價格的制約因素之一。當正股市場價格持續下跌時,轉債價格容易觸發回售條款,由於正股持續下跌,轉債回售條款的設置成為轉債價格的制約因素之一。
⑸ 下修轉股價對股價的影響
下修轉股價對股價有三方面的影響:會降低原股東權益、價格上會有一定的改變、可能出現惡性循環。
1. 會降低原股東權益。這樣就意味著可以轉換成很多的股票,所以就會讓投資者擁有很多的權益,收益也特別高,而且還有很多的升值空間,更方便就能夠實現債轉股,影響還是比較大的,非常的穩定,所以才會轉股。
2. 價格上會有一定的改變,轉變的相對比較嚴重,而且很有可能會出現一些下跌的情況,所以一般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注意進行一個及時的調整,不要出現這樣的問題 稀釋股權,加快了債轉股從而加快了流通籌碼的增加,降低原股東權益,引發原股東抗議 。
3. 可能出現惡性循環,尤其是熊市,越跌越調整,轉股價越低,可轉債內在價值變得很大 如果不下調轉股價,一旦危及到可轉債觸發回售條款,發行方所面臨的回售壓力對其資金鏈的影響無異於一場災難,公司苦苦募集的融資有付之東流的危險
拓展資料:
1. 下修轉股價是指上市公司依據一定的條件將轉股價向下修正,以維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合理的利益,當遇到以下情況時,上市公司就會下修轉股價:公司因送紅股、轉增股本、派息等情況時,可轉債的轉股價會向下調整。增發新股或配股時。轉股價的便會與配股率、增發新股價格有關。觸發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的時候。一般是當本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20個交易日中有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0%時,公司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
2. 在以上情況中,送紅股、轉增股本、派息、增發、配股的時候,每股權益會有所改變,這時候股價會下調,如果不下修轉股價,股民轉股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總之,下修轉股價的意思就是將可轉債的轉股價格調低。下修轉股價的情況是這樣:在可轉債發行之後,如果行情不好,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時,公司董事會可以提議下修轉股價。下修轉股價的具體情況一把會在可轉債發行說明書里約定。
⑹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影響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不由可轉債決定,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相反股票漲跌可能會影響可轉債的漲跌。
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轉股後,市場上的流通股會增加,所以股價會下降,但股票總資本不變,股票上市6個月後可以轉換為股票。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⑺ 可轉債轉股開始後對股價是有負面影響
沒有影響的,但是債券後市不一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