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股東直接收購小股東的股份法律允許嗎
允許的。大家可以談,一般都是大股東出個價,基本上讓所有投資者都解套就好了。如果你要更高的價格估計也很難。大股東可以通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決議,你可以行使現金和股票選擇權。實際上你一般選現金的,如果選股票,退市後只能按凈資產計價了,肯定不合算的。只要小股東同意,並不對任何第三方構成傷害,當然是合法的。 大股東協議價收購小股東股權,收購款可否從公司支出: 不論大股東還是小股東在公司的出資都已轉為公司資產。如果要收購應當是大股東另行用自有資金支付給小股東,並經過工商部門登進注冊後原小股東的股份才可以轉在大股東名下。 必須嚴格區分股東持股與公司資產。股東的持股只是享有股權,但該部分股份出資屬於公司資產,已不屬於股東個人財產。
拓展資料:按照《公司法》規定,企業股東同股同權。從理論上講,只有大股東收購小股東的股份這一說,大股東是沒有權利踢走小股東的。再者,如果股東之間沒有特別約定,大股東也無權強購小股東股份。
如果說大股東從大局考慮,覺得小股東不合適公司發展,或者是跟小股東之間有不可協調的矛盾,可以變相地剝離小股東權利。公司董事會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比如大股東持有的表決權可以通過股東會的形式,罷免小股東在公司的高管職務,相關的資產業務都轉賣出去。這時候小股東基本沒有發言權,也無實質利益可圖,也不得不走。所以,大股東或許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但也是無權將小股東踢出局的,除非該小股東完全不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並且在催繳後仍不繳納或返還。另外,大股東有權踢走高管,或者將小股東提出董事會。相反地,小股東覺得公司出了問題,想要全身而退,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如果無法正常退股,到了魚死網破的地步,小股東可以走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B. 我們公司三個股東,我想收購其他兩個股東的股份我不是法人協議該怎麼寫
你直接寫一個股份轉讓協議。這上面寫清楚這兩個人把股份賣給你。然後配合你辦理法人變更手續就行了。
C. 公司如何收購股東股份
公司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並與股東達成收購協議,來收購股東的股份。但收購股份必須具有公司減資、用於員工持股計劃、用於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等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D. 股東讓公司回購其股票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