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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條件

發布時間: 2022-04-29 11:42:27

Ⅰ 中小企業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中小企業上市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上市公司的定義,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Ⅱ 中小企業國內上市的條件及程序是怎樣的

中小企業國內上市需滿足的條件是:
1、合法進行股份發行、籌辦事項,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2、連續經營三年;
3、沒有重大負債。
程序為:
1、進行企業上市策劃;
2、對企業進行改制,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
3、規劃企業上市後的治理結構;
4、上市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Ⅲ 中小企業上市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Ⅳ 中小企業上市應當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中小企業上市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Ⅳ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項限制。公司對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Ⅵ 中小企業國內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中小企業國內上市的條件是: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連續經營三年;沒有重大負債。程序是:進行企業上市策劃;對企業進行改制,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規劃企業上市後的治理結構;向有關部門進行上市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