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手炒期貨有哪些入門技巧
新手炒期貨技巧1:首先是要了解自己的個性。做期貨不是光靠技術,做期貨需要天賦的,這里的天賦就是指你的個性能不能做期貨交易,如果你不合適做,不如趁早另尋他路;同時也要看自己的性格是適合做日內短線,還是做中長線,要盡快的建立適合自己的期貨交易系統。 新手炒期貨技巧2:要了解適合自己的期貨品種。先要知道什麼是期貨,期貨都有哪些品種,然後根據自己的資金大小,去找准合適自己做的品種,如果資金小、抗風險能力差,就暫時不合適去做黃金、銅這樣的既大交投又活躍的品種。第三,要盡快掌握看盤技術,也就是技術分析方法。要知道什麼是趨勢、什麼是K線圖、壓力位和支撐位,還要知道什麼時候該入場,什麼時候該出場,看盤的技術不需要太多,只要掌握適合自己的幾種方法即可。 新手炒期貨技巧3:需要多學習,多看幾本經典的期貨書籍。任何項投資都需學習,炒期貨更是如此。沒有哪項投資像炒期貨那麼直接從錢變成錢,連稅都不用交,因此更要學習。 新手炒期貨技巧4:選個好指導老師是成長的捷徑。能找到個既有深厚理論功底,又有實際操作經驗的人做你老師是你一生的福氣。新手可考慮參加期貨培訓,通過培訓,可快速提高期貨知識和交易水平。 新手炒期貨技巧5:要勇敢冷靜的進場,通過實戰來檢驗自己。如果前面的幾步都做到了,而且還通過模擬交易熟悉了交易流程,那麼可以開始嘗試實盤了,因為模擬交易永遠不會讓人進步,千萬別花太多時間在這上面。心理這關過不去,像學游泳,沒進入泳池永遠學不會。進場後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按照你的交易系統一步一步做,如果做對了趨勢,要守得住,如果做反了,要及時止損。
⑵ 我想了解期貨的一些常用術語
Abandon 放棄:確認期權失效
Actuals 現貨(LME普遍使用physical)
Arbitrage 市場間套利
Assay 檢驗分析
Ask 要價,喊價
At-the-Money 相等價值:期權履約價與當前期權期貨合約的現價完全相同
Backpricing 有效時間定價:生產者常用LME 結算價作為報價基準, 每天公布的結算價到次日中午有效。又稱「公認定價」(Pricing on the Known)
Backwardation 現貨升水:現貨價高於期貨價(又稱Back),是為逆向市場、倒價市場
Base Metal 賤金屬,基金屬:除金、銀、鉑族以外的金屬
Bar Chart 條形圖
Basis 基差:同一種商品現貨價與期貨價之差
Basis Price 基本價格,履約價格: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商定,並按此進行交易的價格。又稱敲定價格(Strik Price),通常為當前市場價
Bear 賣空者,看跌者:與Bull正相反
Bear Covering 結束空頭部位
Bear Market 空頭市場,熊市:價格普遍下跌的市場
Bear Position 空頭部位:已賣出期貨,期望以後能以較低價買進,利潤為現在賣出與以後補進價之差額
Best Orders 最佳買賣訂單(Buing/Selling 「at Best」)
Bid 買方出價
Bond 債券
Bottom 底價:某時間段內的最低價
Borrowing 借入(Borrowing metal from the market):買進近期貨的同時,賣出遠期貨
Break 暴跌,暴升,突破:價格出現較大波動
Broker 經紀行,經紀人
Bull 買空者,看漲者:與Bear相反
Bull Market 多頭市場,牛市:價格普遍上漲的市場
Bull Position 多頭部位:已買進期貨,期望以後能以較高價賣出,其利潤為現在買進與以後賣出價之差額
Business Day 交易日
Buying Hedge (Long Hedge)買進套期保值
Buy In 補進:平倉、對沖或關閉一個空頭部位
Buy on Close 收市買進:在收市時按收市價買進
Buy on Opening 開市買進:在開市時按開市價買進
Call Option 看漲期權,延買期權:允許購買者按一特定的基價購買一種指定期貨合約的權力。預期市價看漲時買「看漲期權」,如購買者判斷失誤,可以放棄這一購買權力,風險損失只是購買期權的保險費
Call Price 接算價
Cancelling Order 撤消指令:撤消前一個指令的指令
Carrying 借入借出:LEM 對借入借出的總稱,也表示一種導致借入者將其持有的金屬現貨存入LEM 注冊倉庫的借入作業
Carrying Charge 倉儲費用:持有現貨商品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保險費、損耗、利息等
Cash 現付,現貨:LEM 意為按結算價現貨交易成交後第二天的現金交付;其他交易所則常指現貨交易
Cash&Carry 貸款借入:期貨升水時,遠期貨溢價常對該期間的倉儲、保險、資金成本造成影響。金屬過剩時,期貨升水趨勢擴大,由於交易者買近期貨賣遠期貨所需融資成本低,使銀行借貸有吸引力
Cash Commodity 現貨商品
Cash Today 次日交割:合約的交割日期為下一個交易日時
CFTC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美國的)期貨交易由農業部商品交易所辦公室負責管理
Clear,Clearance 清算,結算:對期貨合約進行的資金結算
Clearing House 結算所
Clearing Member 結算會員:結算所的會員公司,結算會員必須是交易所成員
Clerk 場內經紀助理:經授權可代理場內經紀人之職
Client Contract 委託合同:結算會員與非結算會員、非結算會員與其他交易者之間的合同
Client Option 委託期權:期權買賣的任一方均非結算會員的交易
Close 收市
Closing Range 收市價幅
COMEX (The New York Commodity Exchange) 紐約商品交易所
Commission 傭金
Commitment 承諾(或未結清權益)
Commodities Exchange Center (CEC) 紐約商品交易中心:紐約商品交易所、紐約商業交易所 (NYMEX)、紐約棉花交易所、咖啡糖可可交易所的所在地
Commission House (Futures Commission House 或 Wire House)經紀商行 代辦行
Contango 期貨升水:金屬近期供貨充足時, 遠期價高於現貨價。是為正向市場,順價市場
Contract 合約
Contract Month 合約月份:期貨合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
Coner 囤積居奇
Cost of Carry 置存成本:期貨商品交割之前,所發生的利息、倉儲和裝卸搬運費用
Counterparty 合約對方
Cover 平倉,補進:在市場上通過補進(如原有部位在空頭)或回拋(如原有部位是多頭)結清空盤部位
Cross(Close hedge)買空賣空:同一個結算會員的套購套售,交叉保值
Current Yied 當期收益:債券利息與當時的債券市價之比
Day Order(G.F.D)當日有效訂單:當日未執行則自動失效。如要在當日全部時間(含正式交易、場外交易、場前交易、午餐時間與傍晚),應註明「全部市場時間」(All Market)
Day Trading 當日交易:當天交易中買進和賣出相同部位
Daily Limit 每日價格波動幅度的限制
Dealer 交易代表
Declarartion Date 宣告期(履約期或有效期):期權購買者必須宣告其權力是否履行的最後日期,否則,期權將失效。LEM 的宣告期是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三
Default Notice 違約通告
Defaulter 違約者
Deferred Futures 遠期:離交割期相對最遠的期貨合約月份
Delivery 交割:期貨合約買、賣雙方到期以倉單形式體現的商品實物所有權的轉移
Delivery Date or Prompt Date 交割日期
Delivery Month 交割月份(與合約月份相同)
Delivery Notice 交割通知:一方提交通知,表示同意在指定日期交割以結束其未平倉的空頭期貨部位
Delivery Point 交割地點
Deposit 初始保證金(見Initial Margin)
Differentials 差價(與Basis同義)
Discretionary Account 委託帳戶
Double Option 雙向期權:期權擁有者同時擁有按基本價賣出或買進權利的期權
Equity 資金凈值:按當時市價清算後,期貨交易帳戶剩餘的資金凈值
Evening Up 對沖:通過買或賣對沖掉現有的市場部位
Event of Default 違約事件
Exchange Contract 交易所合約:交易雙方都是結算會員的合約
Exchange Option 交易所期權:期權買賣方都是結算會員的期權交易
Exercise 執行,履約:期權有效期內,期權購買者宣布將實行其權力按履約價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
Expiration Date 到期日:期權買方可能執行期權權利的日期或最後一日
Exchanger 交易所
Fill 執行價
Fill-or-Kill Order 成交或取消指令:一般指出價三次後未成交則立即取消
First Notice Day 第一通知日:同意以現貨商品交割履行期貨合約,發出通知的第一天
Floor Broker 場內經紀人
Floor Trader (又叫Local)場內交易人:通常只為自己的賬戶(或由其控制的)進行交易的人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LME 的合約中沒有此條款,遇不可抗力時,LME緩沖
Forward 遠期貨,期貨
FSA 英國金融管理法案:1986年通過,隨時修正
Fundamental Analysis 基本分析法:用商品供需理論與信息進行價格分析與預測
Futures 期貨
Futures Contract 期貨合約:經批准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內簽定的,商品質量、交割地、交割期等均已標准化的交易契約
Futures Commition Merchant 期貨代理商
G.O.B.(Good Ordinary Brard)優質級:LME 用,現改用「高級」(High Grade)代替
Good Till Cancelled Order(G.T.C.)除非客戶撤消,否則一直有效的訂單
Granter 轉讓者:期權的賣方
Hedge,Hedging 套期保值:通過在期貨市場取得一個與現貨交易相反部位期貨合約的方法,來迴避因價格波動對現貨買、賣造成的損失,起到經濟保險的作用
Hedger 套期保值者
Horizontal Spread 水平套期圖利:在買進看漲或看跌期權的同時,按相同的履約價但不同的到期日,賣出同一商品種類的期權
Initial Margin 初始保證金:取得一個期貨部位所交納的初始費用。通常為合約價值的5~10%
Inverted Market 倒轉市場:近期月份的價格高於遠期月份價格的期貨市場
In Warehouse 交割倉庫:LME合約中的出售地點
Intercommodity Spread 跨商品套期圖利:買進(或賣出)某種商品的期貨合約,同時又賣出(或買進)相同交割月份的與買進(或賣出)商品相關的另一種商品的期貨合約,日後分別進行對沖,以期獲利
Interdelivery Spread 跨月套期圖利:買進(或賣出)某種商品某月的期貨合約,同時又賣出(或買進)同種商品但不同月份的期貨合約,日後分別進行對沖,以期獲利
Intermarket Spread 跨市套期圖利:在某一個交易所買進(或賣出)某種商品的期貨合約,同時又在另一個交易所賣出(或買進)相同商品相同月份的期貨合約,日後分別進行對沖,以期獲利
International Commodities Clearing House(I.C.C.H.)國際商品結算所:LME委託的結算所
Inter-Market 跨交易所:LME上下午間的閉市之間,會員們用電話進行辦公室間的交易
In-the-Money 有利價值,內在價值:按當時市價如執行期權可以實現的增加價值。看跌期權,履約價高於當前公布價;看漲期權,履約價低於當前公布的結
算價
In-the-Money Option 實值期權:具有有利價值(內在價值)的期權
Intrinsic Value 內含價值:基本同「有利價值」。實值期權所含內在價值的金額,是權利金的構成成分
Inverted Market 逆向市場,倒掛市場:同一商品的現貨或近期期貨價格高於遠期期貨價格的市況
Kerb Trading 場外交易:每場正式交易結束後,有15至25分鍾,所有的金屬同時在交易圈進行交易
Last Trading Day 最後交易日: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最後交易日後尚未清算的期貨合約,須通過相關現貨商品或現金結算方式平倉
Late Night Trading (Lates)晚場交易:自下午場場外交易結束到相關美國市場閉市,LME 非正式交易時間
Lending 借出:通過賣出近期貨同時補進遠期貨來擴展多頭部位
Limit 停板限額
Limit Up 漲停板
Limit Down 跌停板
Limit Order 限價指令
Liquid 流動性:期貨買、賣與對沖交易的活躍程度與成交量的大小。交易量大而又不引起價格劇烈波動,即是流動性大
Liquid Market 流動性市場:買賣均能較易實現的市場
Liquidate 平倉,對沖:通過買進(或賣出)相同交割月份的同樣商品期貨合約來了結先前已賣出(或買進)的期貨合約,或到期收、交現貨商品
LME 倫敦金屬交易所
Long 多頭,買空:「做多頭」即為通過買進期貨合約開始一個交易;或是買進多於賣出
Long Position 多頭頭寸,多頭部位:未結算的買進期貨部位
Lot 批:「一批」在LME常叫「一張倉單」、「一張合約」
Major Currency 做價貨幣
Margin 保證金
Margin Call 追加保證金要求,追加保證金通知
Mark to the Market 空盤評估:以當前市場價(當日結算價)為基礎對尚未結算的空盤部位評估,計算其賬面盈虧,以確定是否要追加保證金
Market Order 市價訂單:按市場當時最優價或市價立即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指令
Market if Touched(M.I.T.)觸價成市價訂單:價格達到高於(低於)當前市價的一定水平即賣出(買進)的指令
Matching Period 對應結算時間段
Matching System 對應結算系統
Maximum Price Fluctuation 最大價格波幅:在一場交易中合約價格可以上下波動的最大值
Merchant 貿易商
Minimum Price Fluctuation 最小價格波幅
Nominal Price 名義價格:對一個期貨月份日期的估計價,當該日期有行無市時指定該價為收盤價。當現貨交易處於類似情況時,也用該價作為當前價指標
Notice Day 通知日:易所規定的、對本月到期要准備交割期貨合約的持有者發出交割書面通知的日期
Offer 賣方出價
Official Prices 正式價格:由LME報價委員會(Quotations Commitee)提出,每交易日13:10公布現貨、三月和十五月期貨的正式價
Omnibus Account 綜合賬戶:在國外,一期貨經紀公司與另外的經紀公司共同使用的賬戶,交易以原經紀人的名義混合使用
One Cancels Other(O.C.O.)非此即彼訂單:由兩個訂單結合的交易指令,其中含一附加指令,當一個訂單執行後即取消另一個訂單
Open Contracts 未平倉合約:已買賣期貨合約但未進行對沖處理或實物交割
Open Interest(op.int)空盤量,未平倉量,未結清權益: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某種商品尚未結清(對沖或交割)的全部期貨合約數量
Open Order 開口定單(同Good Till Canaelled Order)
Open Outcry 公開喊價
Open Position 空盤部位:尚未結清的期貨合約市場部位
Opening, The 開市
Opening Price 開市價,開盤價
Opening Range 開市價幅:開市後第一個交易完成時的買賣價波動范圍
Option 期權,期貨合約選擇權:賦予購買者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按協定價(基本價或敲定價、履約價)購買或賣出一定量商品的選擇權力
Options Committee 期權委員會
Out-of-the-Money 無利價值:當一期權當前沒有內含價值,例如當看漲期權的履約價高於當前公布的結算價或當看跌期權的履約價低於當前結算價時,稱無利價
Out-of-the-money Option 虛值期權:不具有內涵價值的期權,相對應的是實值期權
P&S(Purchase and Sale Statment)交易清單:經紀行為客戶對沖掉原建立的市場部位後,提交客戶的分類賬目凈盈虧額變化清單
Physical 現貨
Position 交易部位,頭寸:對市場的承諾,即未進行對沖處理的買或賣期貨合約數量。對於買進者,稱處於多頭部位(Long);對於賣出者,稱處於空頭部位(Short)
Position Limit 頭寸限制:交易所限定的交易者可以持有某種期貨合約的最大數量
Pre-Market 場前交易:LME正式交易前經紀行之間的交易,場前交易可以是非常活躍和具有影響力的
Premium (1)權利金:期權買主向賣主即時支付不再退回的費用,此為期權購買者可能的最大損失;(2)溢價,升水:期貨價高過現貨價的差額;(3)加價:對高於期貨合約交割標準的商品應支付的額外費用
Price(及物動詞)定價:通常按正式結算價確定有關金屬的價格
Pricing-In 按預定收盤價買進
Pricing-Out 按預定收盤價賣出
Primary Market 初級市場:主要的現貨商品初級市場
Principal 委託人,本人貨主:能夠並必須履行合約上所有條件的個人或機構
Principals』 Market 貨主間交易:期貨市場上,交易成員以貨主身份在交易圈內和他們的客戶一起完成交易
Profit Taking 獲利回吐
Prompt 即付:在兩天內即交割
Prompt Date 交割日期
Put Option 看跌期權,延賣期權
Quatations Committee 報價委員會
Rally 回升
Range 波幅
Reaction 反彈:價格在較長時間下跌後的回升
Recovery 復甦
Registered Representative 登記代表:應本人要求,期貨經紀行僱用的經紀人
Ring 節:LME對每一種金屬的五分鍾交易時間
Ring Committee 場內交易委員會
Ring Dealing Broker 交易會員:期貨交易所全權會員組織成員
Rings(Pits)交易場,交易池
Round-Turn 交易回合:通過對沖或實物交割結束在市場上的多頭或空頭部位的完全交易過程
Scalp 小投機:為微小利潤而交易,通常在同一天內頻繁買賣對沖
Security Deposit 保證金
Session 場:LME每天分上下場,每場分兩輪,每輪中每種金屬交易五分鍾。每場後有15至25分鍾的場外交易
Settlement Business Day 結算營業日:指在紐約可用美元進行國際結算處理的商業銀行營業的交易日
Settlement Price 結算價格:由收市價幅決定的價格,用於計算期貨市場賬戶的收益和虧損、追加保證金和交割的發票價格
Short 空頭:一個未結算的賣出期貨部位。「做空頭」即通過賣出期貨合約開始一個交易。與之相對應的詞是Long
Short Hedge 賣出套期保值
Short Selling 賣空:通過賣出期貨合約確立一個市場部位
Short Squeeze 軋空頭,逼空:由於市場供應不足迫使價格上升的情形
Speculate 投機:甘願承擔價格波動風險以謀取風險利潤的炒買炒賣行為
Speculator 投機者
Spot 現貨
Spot Month 現貨月:對當前期貨報價的最早可以交割的月份
Spread 價差:兩個相關市場之間或相關商品之間的價格差異
Spreading 套期圖利:同時買進與賣出相關期貨合約以獲取價差利潤的各種套利方式
Squeeze 價格擠壓:迫使某特定交割日期的價格高於其它日期的壓力
Stockist 存有貨物准備出售的商人
Stop-Loss Order 止損指令:一種當市場價格達到某一特定水平時買進或賣出的指令
Straddle 套期圖利
Strike Price (Exercise Price)敲定格(履約價):期權合約中雙方協定的相關期貨商品的價格
Switching(1)換庫:LME,一個倉庫的金屬換成另一個倉庫的;(2)轉月:由一個期貨合約轉為另一個期貨合約
Taker 購買者
Technical Analysis 技術分析法:利用期貨商品價格、交易量、未平倉量等的歷史數據,採用各種指標和分析方法來分析和預測未來價格趨勢的價格分析方法
Tender 償付:期貨合約的實物商品交割
Tick 最小價位:期貨交易中允許的最小價格變動量
Time Value 時間價值:反映期權有效時間的權利金數量
Trade House 貿易行:進行現貨交易的公司
Trend 趨勢
Turnover 交易量
Underlying Futures Contract 期權期貨合約
Unofficial Price 非正式價格:LME下午場交易結束時報出的各種金屬的收盤價
Value 價值:在當前所有買方和賣方都滿意的價格上的足夠成交量
Variation Margin 價格變動保證金:根據每天的評估決定並發出用以因價格變動而補償損失的追加要求
Volatility 易變性(年度潛在易變性):反映期權期貨合約價格變動程度的指標。由相等價值、保險費、到失效期的剩餘時間、期權期貨合約價格和當前利率等參數組成的公式計算
Volume 交易量
Warrants 倉單:儲存在交易所所指定的(注冊)倉庫簽發的可用於期貨合約商品交割的商品所有權證明書,系不記名票證
⑶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理財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間
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
目標規模20億份。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設置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劃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劃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劃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劃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劃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劃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劃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劃份額,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的推廣方案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有效控制風險和保持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在本集合計劃運作期間,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穩定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劃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范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2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 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 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劃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劃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並承諾在本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劃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強
本集合計劃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末,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 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 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 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 ,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 公告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 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 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 ,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 、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 ,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 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策略
以保本策略為內核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致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劃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劃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劃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劃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應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劃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劃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劃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范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系。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並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對於上述從宏觀經濟角度定性分析初選出的行業,本集合計劃將根據對未來宏觀經濟尤其是GDP增長率的分析及預測、對相關行業未來成長空間的分析及預測,利用下列標准進一步篩選出與宏觀經濟增長緊密相關且成長前景排名前十的行業。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劃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致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劃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劃凈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中國境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票據、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劃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劃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5%;②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3%;③本集合計劃與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劃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 「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 ;當計劃達到目標規模後, 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當計劃達到最高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劃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劃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准,穩扎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和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劃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劃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劃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劃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四)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⑷ 華泰證券的公司理財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
華泰證券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間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
目標規模20億份。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設置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劃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劃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劃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劃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劃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劃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劃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劃份額,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的推廣方案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證券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有效控制風險和保持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在本集合計劃運作期間,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穩定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劃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范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2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劃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劃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並承諾在本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劃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強
本集合計劃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末,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華泰證券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策略
以保本策略為內核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致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劃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劃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劃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劃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應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劃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劃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劃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范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系。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並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對於上述從宏觀經濟角度定性分析初選出的行業,本集合計劃將根據對未來宏觀經濟尤其是GDP增長率的分析及預測、對相關行業未來成長空間的分析及預測,利用下列標准進一步篩選出與宏觀經濟增長緊密相關且成長前景排名前十的行業。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劃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致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劃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劃凈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中國境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票據、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劃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劃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5%;②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3%;③本集合計劃與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劃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當計劃達到目標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計劃達到最高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劃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劃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准,穩扎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和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劃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劃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劃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劃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四)推廣方式
華泰天天盈、華泰天天發、華泰定存寶等創新型現金管理相繼推出 。
⑸ 關於經濟方面的詞彙
1、P2P
(Peer-to-peer )
個人通過第三方平台(P2P公司)在收取一定服務費用的前提下,把錢借貸給有資金需求的人的一種金融模式,這種模式分為兩種:
1、純線上模式:
優點: 純粹地進行信息匹配,幫助資金借貸雙方更好地進行資金匹配
缺點:這種線上模式並不參與擔保。
2、債權轉賬模式(平台本身先放貸,再將債權放到平台進行轉讓)
優點: 明顯能讓企業提高融資端的效率;
缺點: 容易出現資金池不能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2、P2C
(Proction-to-Consumer )
商品和顧客,產品從生產企業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中,中間沒有任何的交易環節。這在國內被叫做生活服務平台。
1)P2C的模式: 房產、餐飲、交友、家政服務、票務、健康、醫療、保健等聚合在平台上,實現服務業的電子商務化。
2 P2C的具體表現: 商家通過互聯網開展商務活動,這種商務活動的可能性一直是存在的,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平台發展,逐步滲透到中小企業。
3、O20
(Online-to-Offine )
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
1優勢: 享受線上優惠價格與線下貼身服務; 完美結合網上網下的優勢; 實現互聯網落地; 可以實現不同商家的聯盟。
2 營銷模式的核心是在線預付,標志著某次消費得以最終形成,是消費數據唯一可靠的考核標准。對提供online服務的互聯網公司而言,用戶只有在線上完成支付,才可能從中獲得效益。
4、B2C
(Business-to-Customer )
1 是以網路零售業為主,藉助互聯網開展在線銷售活動,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通過互聯網為客戶提供一個新的購物環境。
2 網站由三部分組成: 在線購物場所; 配送物品系統; 顧客身份認證系統及貸款結算的銀行。
5、B2B
(Business-to-Business )
1指企業對企業之間的營銷關系,通過網路的快速反應,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
2 B2B三要素: 買賣,質優價廉的商品; 合作,與物流公司合作; 服務,優質服務實現再一次的交易。
6、C2C
(Consumer-to-Consumer )
1、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消費者藉助聯網設備,通過網路進行交易,出售物品給另一個消費者,就成為C2C電子商務。
2、C2C構成要素: 賣方一電子交易平台供應商-買方。
7、OTC (Over The
Counter )
場外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OTC沒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場所,而是由許多各自獨立經營的證券經營機構分別進行交易的,並且主要是依靠電話、電報、傳真和計算機網路聯系成交的。
8、PMI (Purchase
Management Index )
采購經理人指數。PM|是一套月度發布的、綜合性的經濟監測指標體系。PMI是通過對采購經理的月度調查匯總出來的指數,反映了經濟的變化趨勢。
9、MBO (Management
Buy-Outs )
即「管理者收購」的縮寫。即目標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利用外部融資資本來購買本公司的股權,從而改變本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進而達到重組本公司並獲得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完成MBO之後,昔日的管理者就變成今日的股東了。
10、CPI (Consumer
Price Index )
消費物價指數,英文縮寫為CPI,是根據與居民生活有關的產品及勞務價格統計出來的物價變動指標,通常作為觀察通貨膨脹水平的重要指標。是金融市場的一個熱門的經濟指標。
11、PPI (Procer
Price Index )
生產者物價指數,衡量國內生產商所生產的產品(平均)價格。PP上升,就是企業的生產價格指數上升。
12、VC (Venture
Capital )
即風險投資,選擇合適的風投,對創業公司而言,非常重要。風險投資基金的法律結構是採用有限合夥的形式,而風險投公司則作為普通合夥人管理該基金的投資運作,並獲得相應的報酬。
13、IPO( lnital
Public Offerings )
首次公開募股,是指一家企業(發行人) 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14、 PE (Price
to Earnings ratio )
市盈率,指在一個考察期(通常為12個月的時間)內,股票的價格和每股收益的比率。投資者通常利用該比例值估量某股票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市盈率的倒數就是投資回報率。
15、PB (Price to
book ratio )
市凈率,可用於投資分析,指的是每股股價與每股凈資產的比率,市凈率=股票市價/每股凈資產。
16、資本市場
指證券融資和經營一年以上中長期資金借貸的金融市場。貨幣市場是經營一年以內短期資金融通的金融市場,資金需求者通過資本市場籌集長期資金,通過貨幣市場籌集短期資金。
17、股票
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不可償還性、參與性、收益性(股票通常被當作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流通性、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
18、債券
1)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2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 即債權人。最常見的債券為定息債券、浮息債券以及零息債券。
19、銀行不良資產
銀行的不良資產也常稱為不良債權,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貸款,是指客戶不能按期、按量歸還本息的貸款。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
20、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是指,籌集資金的公司或政府機構將其新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等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金融市場。換句話說,公司通過發行新證券集資是一級市場交易。證券銷售籌集的資金成為公司新的資本。一級市場主要是發行者和承銷商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