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限公司回購股東股權的處理是什麼
1、協議回購: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所討論的事項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項中的任何一項以上的,在股東會通知書上就應當告知股東,如對表決結果存有異議的,可以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在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六十天內異議股東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2、訴訟回購:折疊訴訟回購有限責任公司異議股東就股權回購與公司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買回股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後
18個月內不得轉讓。 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
18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
『貳』 回購股份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短期內影響:
1、回購因為是利好信息,因此當上市企業發布回購信息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刺激股票價格短暫性增漲;2、回購信息頒布,許多大資產會趁機交貨,大資產交貨會使股票價格下跌;
3、上市企業回購是在二級市場上通過競價的方法買來企業股票,因此回購的價格越低對上市企業而言越劃得來,因此它們會在下跌的情況下買進。
二、長期性影響:
1、回購是上市企業向銷售市場上傳送企業股票價格被小看的情況,因此回購信息頒布後,股票價格盡管短暫性下跌,但長久看來,說明企業有充足的現金流量,長久來講會刺激股票價格增漲;。
2、回購是反收購方式,回購後每股凈資產提升,收購者必須投入大量的資產,而且提升資產的使用高效率改進資本構造,還保護了企業形象。
拓展資料:
1、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2、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3、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此外,《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據發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認購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將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給認購人。如果認購的總額超過發行的總額,還應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分派的方式。繳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動的兩個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後,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記載在股東名冊上。
『叄』 回購股票對所有者權益有什麼影響
回購股票對所有者權益總額沒有影響。
庫存股屬於所有者權益備抵科目,借方表示其增加,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貸方表示其減少,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
回購時,庫存股在借方,所以使所有者權益總額減少。
回購具體分錄如下: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注銷時如果回購股票支付的價款高於面值總額的:
借:股本,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借:盈餘公積,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肆』 股票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部分是利好。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那麼股票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討論。
若是公司的運營情況良好,進行股票的回購,那麼就是看好自己的公司發展,對公司的高層進行激勵的制度,這種情況下,大多數是利好的情況。
若是公司經營受阻,想要進行回購,那麼極大可能是在護盤,阻止公司的股價因為負面消息大跌,造成市值蒸發,公司受損。
回答標題的疑問之前,咱們先來談談另一個問題:公司回購股票之後,這些股票是如何處理的?答案可能另很多多人感到意外,一般公司回購自家股票之後都會選擇注銷,對、就是讓股票消失的意思。注銷之後這部分股票將無法流通,公司的股本也會變少。
除了注銷之外,公司也可能將回購的股票納入庫存股,顧名思義、就是把這些股票存起來,但這種形式跟注銷股票差不多,雖然股票還在,但這部分股票同樣無法對外流通,而且在統計報表的時候也不會計算在內,公司的總股本也不會計入這些股票。
那這些沒有注銷的庫存股又有啥何用途呢?通常情況下、公司會將這部分股票用於股權激勵,也就是讓員工持股,以這種方式激勵員工的積極性,讓自己的努力也可以通過公司股東的身份獲得回報。當公司決定實施股權激勵時,就可以拿出這一部分庫存股去使用。
用於可轉債也是庫存股的用途之一,可轉債的內容早期節目都有過講解,大家可以回聽一遍。公司發行可轉債,人們買的是債券,但最終會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股票持有,這個時候公司就可以利用到之前的庫存股。
聽到這有些人肯定會有一個疑問:我們以第一種注銷股票為例;公司花錢回購股票後將其注銷,股票沒了、那之前花的錢豈不是也跟著打水漂了?答案的確是這樣,錢的確是花掉了,但並不算打水漂。公司的義務就是對股東負責,公司賺的所有利潤最終也要分給股東,而公司能之所以能賺錢、也是因為股東出資讓公司得以成立。
如果你把這裡面的關系想通了就會明白;其實公司所有的資產都屬於股東,而公司花的所有錢也屬於股東,沒錯、公司花錢回購自家股票,其實就等同於花了所有股東的錢。公司花錢回購、賬上就少了一筆錢,錢少了分給股東的利潤也就會減少。羊毛出在羊身上,回購的決定雖然是公司的決策,但結果是由每位股東承擔的,你哪怕只持有一隻股,你也是該公司的股東。
『伍』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有什麼作用
你好,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上市公司股票回購是國際通行的公司實施並購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的必要手段。
回購股票的作用:
增強市場信心。上市公司內部掌握著公司發展戰略、技術研發、財務狀況、人員情況等重要的內部信息,與外部投資者所能夠了解的信息存在著嚴重的不對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可以向市場傳達公司具備一定的發展潛力,其股票價值高於當前市場價值的信息,增強市場信心。
穩定股價。在宏觀經濟不景氣、市場資金緊張或股市行情低迷,股價震盪的時候,市場的悲觀情緒容易引起投資者的大量拋售,使上市公司股價面臨暴跌的風險。通過股份回購,上市公司可以將股價穩定在合理的范圍,抑制股價的持續下跌,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例如1987年10月發生的美國股災,在兩周內有600多家公司發布了回購股份的計劃,其中花旗集團宣布回購公司高達2.5億美元的股票。
優化資本結構。上市公司發展資本依靠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兩種,構建合理的資本建構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股份回購就是公司平衡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例,優化資本結構的方式之一。通過股份回購,上市公司減少了在外流通的股份,在債務資本不變的情況下,降低權益資本的比例,提高長期負債比例和財務杠桿,降低公司的總體資本成本。使用股份回購來優化資本結構的公司往往具有未充分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其預期現金流可以滿足更高的債務資本。
防止惡意收購。公司上市公開發行股票,雖然籌集了資本,但是由於外部流通股份比例的上升,也增加了上市公司被惡意收購的風險。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回購本公司股票,減少外部股東所持股份的比重,提升對公司的控制權。例如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日本為了防止本國企業被外國資本吞並,大批上市公司推行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鼓勵職工和管理層持股。一方面將公司的利益與員工保持一致,激勵了職工和管理層,另一方面也減少了外部流通股份,維持了企業的控制權。
『陸』 股權回購是什麼意思
股權回購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我國相關法律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有限公司股東請求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關於回購的價格問題,公司法只規定按合理的價格回購,這是一個原則性規定,該價格應當以協議價為主。如由法院確定價格時應當做到合理合法,並以訴爭事由發生時該回購股權代表的公司凈資產比例的產值來確定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拓展資料:
股權回購是中小股東的一項法定權益:
公司法為了有效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了中小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是指異議股東在出現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有權要求公司對其出資的股權予以收購。
異議股東股權回購的程序:
通常而言股權回購對公司、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債權人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因此回購一般須經董事會審議、股東會多數表決通過。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異議股東的股權回購權行使包括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
1.協議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公司法》七十四條規定的決議事項的,對該事項投否定票的股東可以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權後應當及時做出相應的變更登記處理,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發生回購事件後的十日內進行注銷登記,對於不能注銷的應當以轉讓的方式進行,如果在三個月內不能處理的則應當予以注銷登記,注銷後還應當進行重新驗資,並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備案。
在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六十天內異議股東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由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協議回購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現,對持有股權的數量和時間不作限制,應當尊重當事人的合意。
2.訴訟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異議股東就股權回購與公司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買回股權,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回購是在協議回購失敗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協議回購是訴訟回購的前置程序。
『柒』 公司回購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公司回購會促進股價上漲。
公司在現金充裕和其他原因下,會選擇回購公司的股票,也叫回購股份,會促使公司股價上漲,一般這樣做都可以視為利好消息,因為公司看好自己的未來發展,所以願意用現金換取更多自己的股票,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用現金或其他方式買回在二級市場交易的股票,回購後流通中的股票數量減少,所以回購對上市公司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因此可能會刺激股價短暫上漲;其次回購是上市公司向市場上傳遞公司股價被低估的情形,所以回購消息出台後,股價雖然短暫下跌,但長遠來看,表明公司有足夠的現金流,長遠來看會刺激股價上漲;最後股票回購能夠有效維護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不被過分低估。當公司股價相對於公司凈資產甚至現金資產被嚴重低估時,它向市場傳遞的是不利於公司發展的錯誤信號,公司就有必要採取必要的措施。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公司對股價嚴重低迷不滿的信息,能夠扭轉股價過分低迷的現狀。一旦實施回購,公司每股凈資產和盈利能力等財務指標都將得到提高,能夠提升公司的投資價值。將這種意義放大,股票回購對整個股票市場的意義就在於,它能夠避免市場出現上市公司投資價值被普遍低估的現象長期存在,在現階段對穩定股市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拓展資料:
1、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2、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3、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建立企業職工持股制度的需要。
『捌』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1、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由於公司管理層認為股價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關鍵目的。
2、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股份回購也是公司主動進行的一種投資理財行為。
3、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
4、股份回購使公司股價上升。相當於以一種特別股利來回報股東,但股東無需繳納現金紅利稅,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的重要原因。
5、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購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減少,潛在的敵意收購人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減少,沒有足夠多的股票對抗原來的大股東,從而大大減小了公司被敵意收購的風險。
(8)有股東回購股票擴展閱讀: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防止兼並與收購,維持穩定公司股票價格,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EPS,重新資本化。
回購本公司股票,以維持控制權。例如日本,1960至1980年,為了防止本國企業被外國資本吞並,企業界進行了著名的「穩定股東工作」——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
近期隨著中美貿易戰的不斷摩擦, A股也是不斷走弱,跌破了2700點,大部分股票價格也是不斷下挫,為了防止因股價繼續暴跌而出現的經營危機,例如股權質押平倉、員工持股爆倉等等,公司推出回購計劃,刺激股價回升。
假設股東資金100億元, 已發行普通股數為100億股, 即每股資產凈值為1元, 股東資本回報率(ROE)10%, 表示每年股東凈利潤有10億元或每股盈利0.1元. 假設市場給予該公司的估值P/B=1, 那麼股價為1元.假設用凈利潤回購股票, 第一年可以回購10億股,普通股數會降至90億股, 股東資金保持不改變, 依然是100億元, 但每股凈資產因股數下降而增至1.11元。
若大規模借債用於回購股票或支付特殊紅利,可以迅速和顯著提高長期負債比例和財務杠桿,優化資本結構。回購攀升是大股東向市場表明信心,回購潮愈發洶涌,體現出上市公司對自身公司較有信心,但這並不百分之百意味著個股股價一定上漲,投資者仍需結合價值成長派進一步剖析公司。
三十餘年來學者們對此已經積累起了頗為豐富的研究成果。本文以下就依據這些成果來展示美國上市公司股票回購的實際狀況,探尋回購背後的動力,以及回購產生的經濟影響。在此基礎上進行制度性反思,針對中國現有的相關制度提出改革建議。
『玖』 公司股東可以回購股權嗎
公司原則上不能回購股東的股權,法定情況下可以。比如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或者是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等情況下。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