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回購股票會增加股東權益請舉個例子。謝謝
1、回購請求權的行使 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制度能夠較好地協調各方面的利益, 一方面, 公司法僅要求獲得半數或2/3多數通過即可進行重大決策, 另一方面, 賦予反對決議的少數股東以股份收買請求權, 使不願意接受公司重大變化的股東能夠在獲得合理的補償後退出公司, 從而保護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2、決議撤銷權的行使 由於股東會實行資本多數決制度,小股東往往難以通過表決方式對抗大股東。而且,在實際操作中,大股東往往利用其優勢地位,任意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對此,公司法賦予小股東請求撤銷程序違法或者實體違法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解散公司請求權的行使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直接訴訟權的行使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代位訴訟權的行使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害公司權益時,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侵害公司權益時,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述監事會、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 公司股東可以回購股權嗎
公司原則上不能回購股東的股權,法定情況下可以。比如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或者是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等情況下。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C. 如何理解股票回購可能違反股東公平原則
合法合理的回購怎麼會違反股東公平原則呢?不成立的!除非回購的股票違規違法處理。
D. 大股東為什麼要回購股票
什麼是回購?上市公司回購和央行回購有什麼不同?回購對股價有積極作用還是無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都迫切想知道,學姐這就跟大家好好分析分析。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代表著和證券回購交易一樣的意思,所謂的證券回購就是說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債券回購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運轉等辦法,從股票市場上收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所回購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銷。但是在大多數時候,公司會將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保留下來,不會干預短時間內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比如把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發行了,或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將其出售了。
2、債券回購:所謂的這個債券回購就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債券里的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稱之為「賣方」和「買方」,就是它們之前再次購買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以交易發起人作為出發的角度,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關於借入資金的交易就是進行債券正回購;只需要是資金主動借出的,要去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都是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這幾個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原因了: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回購後注銷:如果在股價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然後注銷,這樣就會造成公司總的股數減少,大大提高了每股的收成,這樣的回購後注銷是利好。假如股價沒有被低估時就回購股票,刻意的引導一些不明情況的群眾來抬高股價,就有損股東權益,這也就是被藏起來的利空了。
2、回購不注銷:如果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而且是作為庫存股沒有注銷股份,之後一旦股價處於高位,派發股份用於其他。公司可能會被懷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於是不注銷的意思就是利空。事實是,假若以短期的視角來看,回購股票同大資金買入股票是相同的,這對股價是利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回購方式是央行回購的方式,正回購與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算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主要目標在於對市場進行以下調節,不僅可以做到調節市場資金的流動性,還能調節利率。一方用相對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去融入資金,這一過程稱之為正回購,而且還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央行經常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策略也就可以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這一形式就是說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實質上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了也就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這樣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視情況而定: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和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其實是向市場投放資金,當資金進了實體企業後,就能刺激企業運轉,所以會對股市利好。等市場上的資金在增加後,這樣也就能夠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從而也會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當央行賣出逆回購時就是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變少的同時流入股市的錢也會變少,進而產生了悲觀的投資情緒,使得股價下跌。所以說及時了解到回購消息是很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E. 股權回購法律規定
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是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股東依法享有異議回購請求權,在公司股東會作出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合並、分立或者轉讓主要財產等決議時,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F. 股票回購盈利對股東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說明股東看好自己的公司,當然產生正相關積極影響。
G. 以股票回購的方式支付股利分別會對股東和公司產生什麼影響
回購的好處是能穩定2級市場的股價。有些時候甚至是跟莊稼聯合控盤,能做出一把行情的。可以說是除了10送10這類高送配外,最利好的分配預案了。但是,這樣的企業沒幾個的。股票都是他們用來圈錢用的。
H. 公司法股權回購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股權回購的規定有,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對此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得分紅。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