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股評 » 非公開增發股票發行日與證監會核准日一樣嗎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非公開增發股票發行日與證監會核准日一樣嗎

發布時間: 2022-03-02 01:28:38

1. 非公開發行股份什麼時候由證監會核准

從證券法上將有意義的部分摘錄下來: 第十三條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第十四條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東大會決議; (四)招股說明書; (五)財務會計報告;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在過去的新股發行中,證監會曾經有過一些內部規定: 比如:三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要高於10%且任何一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6%, 但現在基本上已不參照這個了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 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備上市條件後,只是具備了申請上市的資格,而要真正成為上市公司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和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供公眾查閱。經批準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上市交易。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作出特別規定。

2. 什麼叫非公開發行已獲證監會核准

一般地說,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募集對象的特定性;其二,發售方式的限制性。這兩大特質使得其能夠在許多國家獲得發行審核豁免。國內非公開發行一般都是發給大股東、基金或第三方機構,解讀上基本算是利好,因為看好所以機構才肯去認購。

這里說的核准,就是不管公開還是非公開,都需要報證監會,證監會審核通過以後,就是核准,也就是可以發行了

3. 非公開增發股票 需經過哪些部門批准,一般時間是多久

看你關系走的好不,證監會,發審委,交易所肯定要的,一般要3個月
(3)非公開增發股票發行日與證監會核准日一樣嗎擴展閱讀:
1.趨勢原則
在准備買入股票之前,首先應對大盤的運行趨勢有個明確的判斷。一般來說,絕大多數股票都隨大盤趨勢運行。大盤處於上升趨勢時買入股票較易獲利,而在頂部買入則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趨勢中買入難有生還,盤局中買入機會不多。還要根據自己的資金實力制定投資策略,是准備中長線投資還是短線投機,以明確自己的操作行為,做到有的放矢。所選股票也應是處於上升趨勢的強勢股。
2.分批原則
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投資者可採取分批買入和分散買入的方法,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入的風險。但分散買入的股票種類不要太多,一般以在5隻以內為宜。另外,分批買入應根據自己的投資策略和資金情況有計劃地實施。
3.底部原則
中長線買入股票的最佳時機應在底部區域或股價剛突破底部上漲的初期,應該說這是風險最小的時候。而短線操作雖然天天都有機會,也要盡量考慮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趨勢的變化,並要快進快出,同時投入的資金量不要太大。
4.風險原則
股市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場所。可以說,股市中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而且也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迴避。作為投資者,應隨時具有風險意識,並盡可能地將風險降至最低程度,而買入股票時機的把握是控制風險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在買入股票時,除考慮大盤的趨勢外,還應重點分析所要買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間大還是下跌空間大、上檔的阻力位與下檔的支撐位在哪裡、買進的理由是什麼?買入後假如不漲反跌怎麼辦?等等,這些因素在買入股票時都應有個清醒的認識,就可以盡可能地將風險降低。
5.強勢原則
「強者恆強,弱者恆弱」,這是股票投資市場的一條重要規律。這一規律在買入股票時會對我們有所指導。遵照這一原則,我們應多參與強勢市場而少投入或不投入弱勢市場,在同板塊或同價位或已選擇買入的股票之間,應買入強勢股和領漲股,而非弱勢股或認為將補漲而價位低的股票。
6.題材原則
要想在股市中特別是較短時間內獲得更多的收益,關注市場題材的炒作和題材的轉換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各種題材層出不窮、轉換較快,但仍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一定的規律性,只要能把握得當定會有豐厚的回報。我們買入股票時,在選定的股票之間應買入有題材的股票而放棄無題材的股票,並且要分清是主流題材還是短線題材。另外,有些題材是常炒常新,而有的題材則是過眼煙雲,炒一次就完了,其炒作時間短,以後再難有吸引力。
7.止損原則
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都是認為股價會上漲才買入。但若買入後並非像預期的那樣上漲而是下跌該怎麼辦呢?如果只是持股等待解套是相當被動的,不僅佔用資金錯失別的獲利機會,更重要的是背上套牢的包袱後還會影響以後的操作心態,而且也不知何時才能解套。與其被動套牢,不如主動止損,暫時認賠出局觀望。對於短線操作來說更是這樣,止損可以說是短線操作的法寶。股票投資迴避風險的最佳辦法就是止損、止損、再止損,別無他法。因此,我們在買入股票時就應設立好止損位並堅決執行。短線操作的止損位可設在5%左右,中長線投資的止損位可設在10%左右。只有學會了割肉和止損的股民才是成熟的投資者,也才會成為股市真正的羸家

4. 非公開定向增發股票發行期時限

非公開定向增發股票,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

5. 非公開發行股票證監會核准批准需要多長時間

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交證監會受理到審核批准沒有具體的時間表,可參考IPO審核流程。
因為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內容中並沒有具體規定證監會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予以批復非公開發行申請,只有中國證監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6. 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證監會核准,有沒有規定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六個月內發行證券;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

7. 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 與認購日是同一天嗎

通過股東大會批准後,就要准備所有上會程序和手續 准備好了後公司再遞交申請,證監會受理初審核後(如果材料不全再打回),再復審,最後再安排時間上會,通過或者被否決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有以下規定:
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炒股需要經常總結,實踐,長時間積累的過程。是一個漫長的心理斗爭和實踐的過程。為了提升自身炒股經驗,新手前期可以私募風雲網那個直播平台去學習一下股票知識、操作技巧,對在今後股市中的贏利有一定的幫助。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祝投資愉快!

8. 發行定增6個月之內有效期是指證監會核准日還是上市公司公告的收到書面批復日!

這個沒關系,因為定增隨時可起動,不需要太多的准備工作。只要獲得批准,時間是足夠的。

9. 企業增發股票需證監會核准嗎

必須要證監會核准,流程如下:

先由董事會作出決議
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1)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2)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3)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4)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募集資金用途;決議的有效期;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向本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上市公司就增發股票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由保薦人保薦
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審核
並決定核准或不核准增發股票的申請。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的程序為:收到申請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證券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上市公司,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的決定之日起6個月後,可再次提出證券發行申請。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承銷的有關規定參照前述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部分所述內容;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10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