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收益權轉讓
法律分析:股權收益權轉讓,轉讓的並非股權,而是該部分股權的收益,其實質是股東將所持公司股權,交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以股權收益發行信託計劃融資的行為,信託計劃到期後原股東一般將進行回購。股權收益權轉讓一般包含兩部分,一是所轉讓股權的收益,主要為分紅收入,二是回購溢價。對投資者來說,這種方式存在一定風險,標的公司出現經營虧損、破產等均會影響收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Ⅱ 股票質押式回購和股票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協議有哪些異同
股票質押回購和股權質押融資的異同在於質押物的不同。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權質押屬於一種權利質押,是指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約定,出質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為質押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照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股權為質物。所謂股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是在融資擔保方式上的一種創新,將大大增加企業的融資機會,有助於這些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產品更新換代及產業化進程,成為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業融資的救命法寶。
股票收益權轉讓
股權收益權轉讓,轉讓的並非股權,而是該部分股權的收益,其實質是股東將所持公司股權,交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以股權收益發行信託計劃融資的行為,信託計劃到期後原股東一般將進行回購。
股權收益權轉讓一般包含兩部分,一是所轉讓股權的收益,主要為分紅收入,二是回購溢價。對投資者來說,這種方式存在一定風險,標的公司出現經營虧損、破產等均會影響收益。
Ⅲ 不屬於普通股股東權利的有哪些
固定收益權。不屬於普通股股東權利的有固定收益權。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權利有公司管理權、收益分享權、股份轉讓權、優先認股權、剩餘財產要求權。
Ⅳ 股票收益權是什麼意思
股票收益權,擁有該股票的收益的權利。但是往往不一定是該公司的股東。
目前主要是運用於國內信託公司推出的一種信託產品。
該產品簡單講就是:投資者把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做一筆股票交易,在幫助完成這筆股票交易的過程中取得的收益歸屬投資者,這就是股票收益權。
股票一般指已經在國內上市並可以流通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