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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股票風險警示標記

發布時間: 2023-03-12 06:25:04

❶ 港股交易規則

港股實行T+0交易制度,即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可以賣出;雙向交易方式,即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但是根據香港聯交所規定,只有被列為「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投資者才可進行沽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單之內;港股當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一、港股通基本交易規則要點
【賬戶】
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幣種】
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訂單類型】
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委託申報】
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
另外,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相應時間撤銷訂單而不可修改訂單,可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可交易股票數量】
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
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碎股交易】
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二、深港兩市交易制度差異
深港兩地股票市場交易制度差異諸多,投資者有必要提前做好功課,明辨差異,才能在港股投資中游刃有餘。為了方便投資者理解,我們梳理出一些深港兩市的主要差異,供大家參考:
一是交易交收機制不同。不同於內地A股市場的T+1交易制度,港股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買入港股當天即能賣出,而賣出時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二是漲跌幅限制不同。深市A股市場的股票、基金交易有1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 ST和*ST等被實施特別處理的股票有5%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聯交所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即部分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個股在監測時段出現價格劇烈波動時,會觸發5分鍾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交易價格受到觸發時5分鍾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上下10%范圍的限制。
三是交易單位規定不同。深市A股競價交易買入股票應為100股或其整數倍;港股交易每「手」股數沒有統一規定,港股的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設立不同數量的每手股票交易單位,可以是100、200、1000或5000等。
四是最小報價單位不同。深市A股是0.01元人民幣;而港股不同價格的股票,最小報價單位不同,股價越高,最小報價單位越大。
五是交易時間安排不同。深市A股的交易時間分為:開盤集合競價時段(9∶15-9∶25)、連續競價時段(9∶30-11∶30和13∶00-14∶57)、收盤集合競價時段(14∶57-15∶00);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應遵守聯交所相關規定。
六是「半日市」特別安排。港股市場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半日市」,即如果聖誕前夕(12月24日)、新年前夕(12月31日)及農歷新年前夕(農歷臘月最後一天)為交易日,則香港市場僅有半天交易。如果該日為港股通交易日,那麼該日的港股通交易也僅有半天交易。
七是報價顯示不同。港股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體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投資者在使用行情軟體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體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八是風險警示和退市制度差異。深市A股存在證券簡稱前加入警示標記的情形(例如,ST、*ST等標記),來提示投資者投資風險,且對退市股票安排了退市整理期,退市後股票仍可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而聯交所採用非量化的退市標准且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期等安排,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沒有相關後續交易安排,投資者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對於港股通投資者而言,應認真了解學習以上深港兩市差異,這既是實戰利器也是防禦盾牌,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在港股市場游刃有餘。

❷ 滬港通有哪些細則

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作為投資者需要知道的細則大概如下:
●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滬港通?
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內地投資者限於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投資條件為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雙向人民幣交收
對投資者採用雙向人民幣交收,即內地投資者買賣以港幣報價的港股通股票,以人民幣交收,香港投資者買賣滬股通股票,以人民幣報價和交易。
●滬港通可以交易哪些證券產品?
試點初期,滬股通股票范圍包括上證180指數及上證380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票;港股通股票范圍為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票。
●實行每日配額制度
滬港通將設有額度,控制跨境資金流的初期速度及規模。額度包括兩個部分,每日額度及總額度。總額度,指通過滬港通流入內地股市的最高資金總額。與QFII額度制度不同,滬港通計劃的額度不是按申請行政分配給個別的券商,而是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分配,而且不允許修改訂單。
滬股通的每日額度為130億元人民幣,總額度為300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的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表示,滬港通未來可能逐步取消額度管理。
●每日額度不足時滬股通不接受新買盤訂單
若總額度的余額少於每日額度的130億元人民幣,滬股通當天將不再接受新買盤訂單。若因賣盤成交而令總額度余額回復至高於每日額度的130億元人民幣水平,滬股通將於隨後的交易日恢復接受買盤。不過,賣盤將不受限制,香港及海外投資者仍可以賣出他們手上的A股。
●港股通的交易時間
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應遵守聯交所規定,即交易日的9:00-9:30為開市前時段(集合競價),其中9:00-9:15接受港股通投資者的競價限價盤訂單;9:30-12:00及13:00-16:00為持續交易時段(連續競價),接受港股通投資者的增強限價盤訂單。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
●何謂「前端監控」?將實施何種結算制度?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表示,「本地原則為本、主場規則優先」是滬港通的主要原則之一。
根據內地法規,目前內地投資者只能出售其中國結算戶口內前一交易日收市時已經持有的滬股,換言之,上交所和券商的系統會對投資者的戶口進行交易前預先檢查,內地投資者不能對自己戶口內尚未到帳的股票發出賣盤訂單。而國際投資者的通用做法是T+2,即在交易日通過券商下單,成交後兩天結算時才將股票從託管銀行交付券商。大型基金一般不會將證券存托於券商。由於香港與內地市場的證券存託管系統不同,香港交易所無法對投資者的戶口進行持股量檢查,因此,香港交易所將對券商指定的中央結算系統股份戶口的持股紀錄進行類似檢查,以確保券商發出的賣盤訂單並沒有超過其持股量。

鑒於兩地市場的這一重要差別,國際投資者在賣出滬股時也必須改變其在國際市場上「先賣再結算」的交易習慣,遵循內地T+0的結算規則,在交易日早晨7:30前將欲售股票轉至券商端才能在本日賣出,從而確保香港結算與中國結算每日結算時不會出現無法交付的情況。
●滬港通只覆蓋二級市場交易
滬港通所涵蓋的股份佔A股總市值的90%左右,但只覆蓋二級市場交易,不包括首次公開招股(IPO)。
●滬港兩地市場規則的差別
投資者亦須留意,與通過券商進行的其他跨境交易類似,通過滬港通在內地市場進行的交易活動,並不受香港現有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兩地上市公司仍須遵循各自市場披露規定
就企業資訊而言,兩地市場的上市公司仍須遵循各自市場現行的披露規定。
●與「港股直通車」的主要區別
投資者直接使用人民幣投資,而無需換匯,也無需去對方市場開戶,可以直接投資對方市場股票。
●與QFII和QDII的主要區別
與QFII和QDII相比,滬港通可以投資港股和A股,非單項投資;滬港通清算交收以人民幣進行,而非美元等外幣;滬港通對資金實施閉合路徑管理,賣出證券獲得的資金必須沿原路徑返回,不能留存在當地市場。
●稅收優惠
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三年內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自2014年11月17日起,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價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滬港通股票的信息披露
滬港通業務不改變現有滬港兩地市場監管架構和市場運行模式。其中,港股通股票的相關信息披露,直接適用聯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內地投資者既可以通過登錄聯交所「披露易」網站獲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也可以通過上市公司自設的網站等途徑獲取。投資者比較關心的年報及半年報等,投資資者不僅可以在「披露易」上查閱,還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要電子和印刷本。
●滬港通股票報價規則
① 港股通交易一手的股票是多少?
「手」在香港證券市場術語中,即一個買賣單位。不同於內地市場每買賣單位為100股,在香港,每隻上市證券的買賣單位由各發行人自行決定,可以是每手20股、100股、或1000股等。
② 港股通股票以「手」為買賣單位,少於一手的「碎股」如何進行交易?
少於一手,即少於一個完整買賣單位的證券,聯交所的交易系統不會為碎股進行自動對盤交易,但在系統內設有「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供投資者進行碎股交易。參與港股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對於碎股,只能賣出,不能買入。
③ 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盤報價規則及價位表是怎樣
每個交易日首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和買盤,是受一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的。按照此規則,開市前時段內做出的開市報價不得偏離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的9倍以上,也不得低於上個交易日的收市價九分之一或以下
在持續交易時間段,如果首個掛牌是買盤,那麼其價格必須高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下24個價位的價格。如果首個掛盤為賣盤,那麼其價格必須低於或者等於上個交易日收市價格之上24個價位的價格。
④ 港股通股票的收市價如何計算?
在正常運作情況下,港股通股票的收市價按照持續交易時間段最後一分鍾內五個按盤價的中位數計算。系統由下午3:59分開始,每個15s錄取股票按盤價一次,共攝取五個按盤價。
滬港通其他股票交易規則
① 關於港股通股票的風險警示標記
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交易時需留意,聯交所交易股票一般而言並沒有如內地市場在證券代號前加入標記(例如,ST及*ST)以警示風險的做法。
如果投資者向要了解某上市公司股票的風險,那麼可以通過登錄聯交所「披露易」網站的方式查詢相關公告。
② 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是否有持股比例限制?
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通常沒有對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的相關規定,但是個別上市公司章程可能對投資者的持股比例限制有要求,因此,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時還應留意並遵從相關規定。

❸ 兩地差異風險

香港股票市場與目前A股市場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內地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投資前,需要仔細了解下列差異,否則可能會面臨諸多風險。
1、滬港兩地交易時間的差異。
在聯交所,交易日的9:00至9:30為開市前時段,9:30至12:00為上午持續交易時段,13:00至16:00為下午持續交易時段,對適用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的證券而言,16:00-16:10(半日市為12:00-12:10)為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提示投資者,在聖誕、新年、農歷新年前夕,僅有半天交易,且該半天不是交收日,因此,港股通的投資者對此要特別留意,避免因忽視了兩地交易時間差異而可能錯失的投資機會。
2、是否設置漲跌停板制度的差異。
在內地A股市場,設有漲跌停板制度,因此,在某一個交易日內,某隻股票價格的漲跌幅波動是有限的。在聯交所市場,則不實行漲跌停板制度,因而股價波動可能相對而言更加劇烈,投資者應當充分注意到港股在價格劇烈波動時可能面臨大量損失的風險。
3、有關回轉交易制度的差異。
在內地A股市場,實行T+1交易制度(交易所買賣基金等少數產品除外),也就是說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在第二天才能賣出。與此不同,聯交所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制度,即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可以當天賣出,因此,投資者可以在一個交易日內對同一隻股票進行多次買賣交易。對於滬港兩地市場的這方面差異,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
4、有關股票交收制度的差異。
在內地A股市場,結算周期一般為T+1日,也就是當天賣出的股票,投資者在第2天就可以收到款項。與此不同,香港市場證券結算與經紀商之間的結算周期為T+2日,即投資者賣出股票後,至少需要2天才能收到此款項。此外,投資者在買入股票前應預先全數付款,在賣出股票前也必須有足額股份託管於有關股票經紀商。對於此項差異,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投資前應當先向證券公司了解有關港股通股票收付和資金結算安排的相關事宜,做好流動資金管理。
5、有關股票報價顯示顏色的差異。
在內地A股市場,就股價顯示的顏色而言,紅色代表股價上漲,綠色代表股價下跌;與此不同,在聯交所市場,股份上漲時,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對此,參與港股通的投資者還需特別留意,切記不同行情報價顏色顯示的含義,規避因對此的誤解而做出錯誤決定,並遭受相關損失。
6、有關整手股數的差異。
在內地A股市場,每手交易單位統一為100股。但是,在香港市場,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設立不同數量的每手股票交易單位,對此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港股通投資者對此要特別留意,避免在不了解相關規則的基礎上因交易單位錯誤而導致損失放大。
7、有關股票報價價位的差異。
在香港聯交所市場,不同港股股票的報價價位依據股價而定。股價越高,報價價位越大,投資者應了解聯交所《交易所規則》規定的價位表,避免申報價格因不符合規定無法成交。
8、有關停牌制度的差異。
香港聯交所規定,在交易所認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時,上市公司方可採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於內地A股市場的停牌制度,聯交所對停牌的具體時長並沒有量化規定,只是確定了「盡量縮短停牌時間」的原則,對此,港股通投資者要隨時關注聯交所及上市公司的相關公告,避免錯失復牌後的投資機會。
9、有關退市制度的差異。
滬港兩地股票市場均有退市制度。在A股市場,存在根據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在證券簡稱前加入相應標記(例如,ST及*ST等標記)以警示投資者風險的做法。但是,在聯交所市場,沒有風險警示板,聯交所採用非量化的退市標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擁有相對較大的主導權。這使得聯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較A股市場相對復雜。港股通投資者應予以關注。
此外,香港市場在發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則與內地市場存在的差異,敬請投資者仔細閱讀聯交所《交易規則》、《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降低因對相關規則不了解造成的投資風險。

❹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尊敬的投資者:
本風險揭示書並不能揭示從事港股通交易的全部風險,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認真考慮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當您決定參與港股通交易之前,請您務必認真閱讀《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關於港股通的業務規則,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委託協議》的相關內容。
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諸多差異,您參與港股通交易需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相關規則,對香港證券市場有所了解;內地投資者從事港股通交易與其他聯交所投資者從事聯交所證券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內地投資者從事港股通交易,除了面臨證券市場中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之外,還可能面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風險:
一、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諸多差異,您參與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內地與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對香港證券市場有所了解;通過港股通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與通過其他方式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您可以通過港股通買賣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圍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單會動態調整。您應當關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單。對於被調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調整之日起,將不得再行買入。
三、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因公司基本面變化,第三方研究分析報告的觀點、異常交易情形、做空機制等原因而引起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尤其是考慮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市場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四、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存在大比例折價供股或配股、頻繁分拆合並股份的行為,您持有的股份數量、股票面值可能發生大幅變化,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五、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權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或因某特定類別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大於或優於普通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投票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您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六、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長時間停牌現象,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七、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交易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關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風險。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您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八、港股通股票退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通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繼續為您提供的退市股票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會受限,您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九、港股通業務實施每日額度限制。稱在聯交所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您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十、只有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具體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在其指定網站公布的日期為准。
十一、每個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具體按聯交所的規定執行。
聖誕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僅有半天交易,且當日為非交收日。
十二、香港出現台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您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上交所對於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十三、您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並不等於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
十四、您參與聯交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十五、您持有的碎股只能通過聯交所半自動對盤碎股交易系統賣出。
十六、港股通股票實施分拆合並期間,您持有的該股票只在臨時代碼單櫃交易末日、臨時代碼與新代碼並行交易末日由臨時代碼轉換為新代碼。由於臨時代碼與源代碼交易單位不同而可能產生碎股,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七、港股通股票變更交易單位時,在實施源代碼和臨時代碼並行交易期間,根據有關港股通股票在境內的登記結算安排,港股通業務僅提供原代碼的交易服務,暫不提供臨時代碼交易服務。由於臨時代碼與原賽馬交易單位不同而可能產生碎股,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八、您當日買入的港股通股票,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即可賣出,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九、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在訂單申報的最小交易價差、每手股數、申報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港股通交易中若聯交所與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鍾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一、港股通股票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申報可能受到價格限制,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二、對於適用收市競價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的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三、您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您應當關注依此進行投資決策的風險。
二十四、在香港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體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您在使用行情軟體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體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二十五、您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上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也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二十六、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若投資者賣出證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若您買入證券,在交收完成後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同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台風或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
二十七、您通過港股通業務暫不能參與新股發行認購、超額供股和超額公開配售。
二十八、對於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由於中國結算需要在收到香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後進行換匯、清算、發放等業務處理,您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現金紅利將會較香港市場有所延後。

二十九、對於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於處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您的紅股可賣首日均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
三十、由於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願後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願,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願徵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徵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三十一、對於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以及股份分拆及合並業務產生的零碎股,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賬戶中小於1股的零碎股進行舍尾處理。當香港結算發放的紅股總數或分拆、合並股票數額大於投資者賬戶舍尾取整後的總數的,中國結算按照精確演算法分配差額部分。
三十二、由於香港市場的費用收取或匯率的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會引起您賬戶的透支,您應當對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關注。
三十三、香港結算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將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三十四、港股通境內結算實施分級結算原則。您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因結算參與人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投資者應收資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
(二)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投資者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資金;
(三)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投資者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
(四)其他因結算參與人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三十五、香港市場收費標准與內地市場收費標准不同,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異,您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市場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並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
三十六、對於因上交所、中國結算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或者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上交所和中國結算不承擔責任;您還應當充分知曉並認可聯交所在其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責任豁免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對因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發生或處置交易異常情況等導致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的規定。
上述風險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港股通交易的所有風險因素,您在參與港股通交易前,還應認真閱讀相關業務規則和協議條款,對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規則必須有所了解和掌握,並確信自己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本人(機構)確認已知曉並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願意承擔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和損失。(請投資者本人抄寫上述承諾)
投資者:
(個人簽字/機構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❺ 港股顯示漲跌,不能買賣的股票是

在以下這些情況下港股通裡面一些公司的股票暫時是無法交易的:

1、當交易所監察到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或成交量出現不尋常的波動,交易所一般會聯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則必須立即回應交易所的查詢。如果上市公司不了解此次發生的事情會導致股價波動,公司需要發布相關公告以及暫停股票交易。

2、天氣異常或者惡劣,香港市場在處理台風等會對交易的影響上形成一定的影響的天氣,可能會導致一部分股票暫停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及獲授權上載資料的機構因內部控制不嚴導致上傳報告出現敘述性或操作性錯誤,會被暫停交易,直至事件得到有效解決才能正常交易。

4、上市公司未能夠在交易所網站發生系統故障時,通過其他有效渠道公布相關涉及股價敏感信息等公告,上市公司會被暫停交易。

❻ 港股通標的包括哪些

港股通包含滬市港股通和深市港股通兩部分,其標的股票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相應規則進行選取。

滬市港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圍內的股票:

(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
(二)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
(三)A+H股上市公司的H股。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為風險警示板股票或者暫停上市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應H股、同時有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外的內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發行人的股票、在聯交所以港幣以外貨幣報價交易的股票和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不納入滬市港股通股票。
經監管機構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以調整港股通股票的范圍。

港股通股票之外的股票因相關指數實施成份股調整等原因,導致屬於上述(一)規定范圍且不屬於(二)規定范圍的,調入港股通股票。
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聯交所上市H股,或者H股上市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者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聯交所上市A股和H股的,其H股在價格穩定期結束且相應A股上市滿10個交易日後調入港股通股票。
港股通股票因相關指數實施成份股調整等原因,導致不再屬於上述(一)規定范圍或者屬於上述(二)規定范圍的,調出港股通股票。

深市港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圍內的股票:

(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份股;
(二)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
(三)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且成份股定期調整考察截止日前十二個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於港幣50億元,上市時間不足十二個月的按實際上市時間計算市值;
(四)A+H股上市公司在聯交所上市的H股。

上述(一)至(四)項規定范圍內的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港股通股票:
(1)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被實施風險警示、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或者進入退市整理期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應H股;
(2)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交易或者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應H股;
(3)在聯交所以港幣以外貨幣報價交易的股票;
(4)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經監管機構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調整港股通股票的范圍。

港股通股票之外的股票因相關指數實施成份股調整等原因,導致屬於上述(一)至(四)項規定范圍且不屬於上述(1)至(4)項規定范圍的,調入港股通股票。
深圳證券交易所或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在聯交所上市H股,或者聯交所H股上市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者公司同日上市A股和聯交所H股的,其H股在價格穩定期結束且相應A股上市滿10個交易日後調入港股通股票。
港股通股票因相關指數實施成份股調整等原因,導致不再屬於上述(一)至(四)項規定范圍或者屬於上述(1)至(4)項規定范圍的,調出港股通股票。
上述(三)中的港股市值標准僅在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定期調整時執行,相關股票在定期調整實施日調入或者調出港股通股票。
符合市值標準的成份股由聯交所確定。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