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什麼基本權利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確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決於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 拓展資料: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付債權人和優先股票股東的求償權後還有剩餘,普通股票股東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餘資產的權利。公司現有股東有權保持對公司所有權的持有比例,如果公司需要再籌集資金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股東有權按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及其持股比例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的股票,以維持其在公司的權益。
我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紅利之前,應按如下順序分配: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任意公積金。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先決條件:第一,解散之時。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權利。第一,查閱,建議或質詢。第二,轉讓。第三,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是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票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
B. 普通股股東的權益主要包括哪些
普通股東享有的主要權利有:
(1)公司決策參與權。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 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普通股種類: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以及籌資和投資者的需要,可以發行不同種類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無記名,可分為記名股和不記名股
記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這種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記載的股東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權,且股份的轉讓有嚴格的法律程序與手續,需辦理過戶。中國《公司法》規定,像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為記名股。
不記名股是票面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這類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人,具有股東資格,股票的轉讓也比較自由、方便無需辦理過戶手續。
2、按股票是否標明金額,可分為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標有一定金額的股票。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大小,依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額占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總面值的比例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