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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3-05 21:28:11

『壹』 非公開增發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利好。但是事實上,判斷好與不好的標準是增發實施後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發過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反之,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拓展資料:

所謂非公開發行就是向一些機構投資者發行,如果發行沒有好的收益是不可能成功的,因為機構投資者都是個中的高手,一般很難上當的。

與非公開發行對應的是公開發行,一般收益不好,把握不大或者資金需求很大的時候,由於精明的機構投資者都不願意認購,所以不得已之後向全社會發行,這樣才會有足夠的投資者願意購買,上市公司才能籌夠資金,因而公開增發大多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還有一種不確定的情況是向關聯方定向增發股票以收購某些特定的資產,至於該資產值不值這個錢是決定這種定向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的關鍵,然而,這種非公開發行一般叫定向增發而不叫非公開發行。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

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

『貳』 什麼叫非公開增發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

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2)股份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叄』 非公開增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上市公司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消息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一件好事,非公開發行股票是為了給公司新項目或技術升級提供資金支持,有助於公司新的發展。同時有投資者參與到非公開發行中,說明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看好。
1、股票: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2、股票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肆』 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流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伍』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好是壞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利空,還是利好,其實需要辯證的來看,如果一個消息可以讓股票大漲,那麼就算它是利空,也可以理解為利好。反之亦然。同時,增發是利空,還是利好,與具體增發項目和投資者的心理變化也有很大的關系。

一、股票非公開增發
股票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定向增發,一般是向特定機構進行發行,比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有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也會參與增發。定向增發是上市公司重要的再融資渠道,所以很多公司為什麼想盡辦法上市?除了通過首發IPO募資以及估值提升帶來原始股東財富的大幅增長外,就是為了獲得一個可持續的長期融資平台。

二、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利好與利空需辯證看待
定向增發是利空,還是利好,其實需要辯證的來看,如果一個消息可以讓股票大漲,那麼就算它是利空,也可以理解為利好。反之亦然。同時,增發是利空,還是利好,與具體增發項目和投資者的心理變化也有很大的關系。

(一)什麼時候增發會變成利好?
第一,在牛市的時候,牛市中所有股票都會上漲,因為進入股市的資金太多了,出現流動性過剩的情況,即便是那些垃圾股、績差股、ST股,可能也會出現大漲。那麼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會讓投資者認為公司在繼續擴張,公司在不斷發展,從而帶來樂觀預期,投資者把增發理解為利好,繼續買進,推高股價。
第二,投資項目前景良好,公司增發,如果是用於投資項目,且這個項目前景良好,或者說正好趕上風口,投資者就會理解為利好,比如說2015年在互聯網金融的風口,很多公司增發投資互聯網項目,股價馬上連續漲停,被理解為利好。再比如2月份疫情嚴重時,口罩奇缺,有上市公司擬增發投產口罩,也被理解為利好,股價大漲。
增發價格鎖定,如果公司發布非公開增發預案的時候,已經確定了增發價格發,那麼投資者就會認為,既然價格定了,參與增發的機構,就會想辦法拉升股價,從而遠離自己的增發價格,投資者將此增發理解為利好。

(二)什麼時候增發會變成利空?
既然前面說的三種情況會理解為利好,那麼在什麼情況下,非公開增發會被投資者理解為利空呢?
第一,在行情不好的時候,如果在大熊市中,投資者都是極為悲觀的,大多數股票都是不斷下跌,新低又見新低。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句話會廣為流傳,叫做「融資猛於虎」,不管是公開增發,還是定向增發,都是再融資,消息一出,就會被投資者理解為利空,股價應聲大跌。
第二,增發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償債
如果增發募資是用於投資新項目,那麼不管這個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高還是低,周期是長還是短,至少在未來是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回報的,但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意味著公司缺錢,只是單純為了融資而融資,比如說前兩年暴風科技擬定向增發補充流動資金,結果一經公布,股價就大跌。
第三,增發價格不確定,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預案中指出,增發價格按照實施增發時的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90%或以下的折扣進行增發,很多投資者就會認為,參與增發的機構當然是增發價越低越好,肯定就會打壓股價,那麼投資者就會看空股價,從而選擇拋售,形成利空。

從前面兩點的論述,大家可以看到,非公開增發,它雖然是利空,但確實也可以被理解為利好,主要看市場環境和投資者的預期。
但不管非公開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上市公司的股價還是取決於公司能否給投資者創造新增價值。比如說有些公司發布定向增發後,連續漲停,但是之後又會重新下跌,當消息影響減弱後,股價還是會回到其原有的合理區域。當其被市場理解為利空時亦是如此。
就比如說有些上市公司IPO首發上市後,越做越大,最後股價越漲越高,為投資者帶來數倍或數十倍的回報。而有些上市公司上市後就開始走下坡路,買入的投資者被長期套牢。再融資也是如此,如果再融資能讓公司通過資本市場獲得資金支持,公司越做越大,那麼股價自然會繼續上漲。
而如果上市公司總是不斷融資,卻從未給投資者帶來回報。業績也無法實現持續增長,那麼就算是其融資項目描繪得有多麼美好,終究也只不過是空中樓閣。

綜上所述:上市公司進行非公開發行,主要是為了再一次籌集資金,整體來說對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是好事,但融資改變供求關系,對股票形成實質利空。在實際投資中,需要結合市場環境、增發募資用途等因素綜合分析,才能定義增發對股價帶來的影響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投資者需要深入分析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估值水平和未來前景來判斷公司的價值,而不能簡單地用一個利好或利空消息來進行投資決策。

『陸』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好是壞

根據實際情況,這不能簡單地說是好事壞事。
有好壞兩種情況:
1、好事:非公開發行股票從表面上看是好事,因為不需要從二級市場吸血,上市公司也達到了快速募集資金的目的。
2. 利空消息:但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公開股票的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格,則該股票進入二級市場後會有較強的盈利沖動,這將壓制公司的股價。具體辯證分析:其次,還需要具體分析募集資金的用途。例如,如果它們用於收購黃金、稀土等礦產,或者用於開發當前市場上的最新技術、新的抗癌葯物和新疫苗,則對股票有利。如果用來補充資本,償還銀行貸款,收購一些市場人士普遍不看好的公司,則對股票不利。
拓展資料
1. 股票不僅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而且是一種已簽發的所有權證書。 是股份公司發行給各股東的一種證券,作為所有權憑證,以籌集資金,取得分紅和紅利。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 它可以轉讓和交易。 股東可以與其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應承擔公司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 每一股代表股東對企業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 每位股東所擁有的公司的所有權份額,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總股本中的比例。
2.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價格為:交易時間為4小時,分為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兩個時段。 從周一到周五。從上午9:15開始,投資者可以下單。 委託價格限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0%,即在漲停板之間。 9:25年前委託的名單在上午9點25分進行配對,得到的價格就是所謂的「開盤價」。 9: 25-9:30之間的委託名單到9:30才會處理。如果您委託的價格在當前交易日無法成交,您必須每隔一個交易日重新登記訂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的休息日禁止交易。
3.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通過對外投資以購買股票的形式獲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所得金額高於股票實際賬面成本的差額,即股票投資收益。 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的股權投資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利收入、資本收益和公積金轉換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