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大資產重組調整為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該公司原計劃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內容有可能是收購其他公司。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進行資產重組,他現在要進行非公開發行股票了。就是向特定的投資者,以一定的價格發行股票。作價的資產有可能是他原來要收購重組的資產。
② 終止重大重組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就不是利好了!
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有特定的發行對象,不是誰都可以買到該公司新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股息:股票持有者憑股票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發配取決於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發派股息,股東沒有獲得股息的權利。優先股股東可以獲得固定金額的股息,而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是與公司的利潤相關的。普通股股東股息的發派在優先股股東之後,必須所有的優先股股東滿額獲得他們曾被承諾的股息之後,普通股股東才有權力發派股息。股票只是對一個股份公司擁有的實際資本的所有權證書,是參與公司決策和索取股息的憑證,不是實際資本,而只是間接地反映了實際資本運動的狀況,從而表現為一種虛擬資本。
股票市場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1)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2)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如道氏理論、波浪理論、江恩理論等。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③ 重大資產重組調整為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該公司原計劃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內容有可能是收購其他公司。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進行資產重組,他現在要進行非公開發行股票了。就是向特定的投資者,以一定的價格發行股票。作價的資產有可能是他原來要收購重組的資產。
④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的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該符合證券監管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證券監管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機構上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的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推出大量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批准證券監管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證監監管機構核准,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行為,提高公眾股票投資意思,人們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夠,對股票這種概念還本收益無疑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股票市場知識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發展奠定有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不高,對股票這種概念還本收益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證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做法,投資者對股票的效果看得見,摸得著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的宣傳普及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實施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展發展,發展發展發展發展發展技能,充實企業自由,職業自由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上,有一定難度的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施工的主人翁意識,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期所獲利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共享並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公司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者生產率,也使公司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⑤ 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流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⑥ 非公開發行票對重組借殼的影響
非公開發行票對重組借殼會越來越困難。非公開發行股票和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兩碼事,尤其是借殼,會越來越困難,借殼上市是指某一公司通過通過收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殼公司)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實現上市的目的。
⑦ 重大資產重組調整為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公司重組這件事在股市是很常見的事情,對於重組的股票,還有很多人喜歡,那麼今天我就讓大家對於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有個基本的認識。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其實就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能夠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有明顯的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即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相組合,建立起一個全新的公司。
2、兼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其中一個企業保持其原有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將另一企業的所有權以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獲取了。
4、接管:這個所說的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虧損狀態長期保持,不能扭虧為盈,最後因為沒有錢償還到期債務而導致的企業失敗。不管重組形式究竟是怎樣的,都會對股票的價格起伏產生比較大的影響,所以必須及時獲取重組消息,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情況下,公司重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重組一般來說就是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經過實力更強的公司的優質資產置入,並使不良資產得以置換,或者通過資本注入的方式促進公司資產結構得到改善,使公司能夠具有更強大的競爭力。重組成功的話,就意味著公司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虧損或經營不善的情況就能夠徹底擺脫,蛻變一個優質的企業。
就我國股市來說,關於重組題材股的炒作全都是炒預期,賭它能不能夠成功,一旦有重組公司的消息傳出來,一般情況下市場會爆炒。如果在原股票資產重組後再有新的生命活力注入進來,又新增了可以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重組之後,股票漲停的情況會不斷發生。反之,若是重組但沒有新的大量資金來注入,再者就是沒有將公司經營改善,這種情況就是股票利空,股票的價格就會持續下跌。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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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非公開發行股票後能重組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構成重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法》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重組規定非公開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法》並未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對象予以明確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存在差異:發行對象的確定方式不同。在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行政許可決定時,發行對象是不確定的,通過詢價確定。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目的是購買發行對象持有目標的資產。
⑨ 哪種情況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設漲跌限制
在公司轉制、國有重組、國有股股權變動、資產證券化等情況下,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設漲跌限制。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設漲跌限制的情況,主要是在公司轉制、國有重組、國有股股權變動、資產證券化等情況下。
⑩ 重大資產重組與非公開發行股票哪個好
肯定是資產重組好啊。重大資產重組屬於重大利好。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中性偏暖消息。
重大資產重組,目前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在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實踐中,「資產」的涵義一般泛指一切可以利用並為企業帶來收益的資源,其中不僅包括企業的經濟資源,也包括人力資源和組織資源。資產概念的泛化,也就導致了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
雖然近期出台了不少有關資產重組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但均未涉及資產重組的概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條關於資產重組的明確定義。雖然在重組實踐中會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及其包括的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規范,但使用的名稱仍然極不統一,隨意性較大,列舉的方式也不周延,甚至有點混亂,這些都為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敞開了較大的口子。
資產重組系列書籍
我國的資產重組概念所包含的內容比國外的企業重組(Restructuring)的概念要廣,而且我國的資產重組概念是從股市習慣用語上升到專業術語的。因此給資產重組下一個內涵外延明確的定義是非常困難的。我國學者在研究當中多半採取下一個泛泛的定義做簡單描述的做法或者乾脆迴避對資產重組這一重要的概念進行定義。現己有的關於資產重組的定義不少於20種,其中國內目前使用得比較廣泛的有以下幾種:
1.從資產的重新組合角度進行定義。
梁爽(1997)等專家認為資產是企業擁有的經濟資源,包括人的資源、財的資源和物的資源。所以,資產重組就是對「經濟資源的改組」,是對資源的重新組合,包括對人的重新組合,對財的重新組合和對物的重新組合。趙楠(1998)甚至認為,資產重組不僅包括人、財、物三個方面的資產重新組合,而且還應當包括進入市場的重新組合。
該定義只突出了資產重組的「資產」的一面,沒有突出資產重組的「產權」的一面。他們認為資產重組是企業對資源的重新組合,根據這一定義企業內部的資源調整,人員變動等也屬於資產重組范圍,而我們約定俗成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是不包括這些內容的。
2.從業務整合的角度進行定義。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以提高公司整體質量和獲利能力為目的,通過各種途徑對企業內部和外部業務進行重新整合的行為(張寧、范永進1999)。該定義從業務的整合角度進行定義,基本反映了資產重組的目的。但概括性不強,內涵和外延不明確,而且同樣沒有涉及到資產重組的產權的一面及業務重組。
3.從資源配置的角度進行定義。
資產重組就是資源配置(薛小和、1997)。有人進一步認為,資產重組就是對存量資產的再配置過程,其
小天鵝集團資產重組報道
基本涵義就是通過改變存量資源在不同的所有制之間、不同的產業之間、不同的地區之間,以及不同企業之間的配置格局,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和提高資源利用率目標。而華民等學者進一步擴展了資產重組概念,認為資產重組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其一是微觀層次的企業重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內部的產品結構、資本結構與組織結構的調整;企業外部的合並與聯盟等。其二是宏觀層次的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是較企業重組更高一級的資源重新配置過程。
該定義把資產重組與資源配置聯系起來了。筆者認為,資產重組是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而資源配置只是資產重組的一種目的和結果而已。比如企業的生產從一種產業轉移到另一種產業是不屬於資產重組,而是屬於資源配置的范疇。用資源配置來定義資產重組內涵不清晰,外延模糊,沒能突出資產重組的特點。
4.從產權的角度進行定義。
企業資產重組就是以產權為紐帶,對企業的各種生產要素和資產進行新的配置和組合,以提高資源要素的利用效率,實現資產最大限度的增殖的行為。而有人甚至認為資產重組只是產權重組的表現形式,是產權重組的載體和表現形態。該定義突出了資產重組中的「產權」的一面,但又排除了不涉及產權的資產重組的形式。
以上定義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行為進行了定義,各有長處。但總的來說,上述定義存在以下缺點:1.所包含的內容比資產重組所包含的內容廣,概括性不強,不利於對資產重組現象的把握。2.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不明確。從定義上很難去把握資產重組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容易判定新生現象是否歸屬於資產重組。比方說,有人認為增發股份是資產重組行為,而其他人則認為它只是一個企業融資行為。3.對概念的把握和理解上容易出現分歧。比如一部分學者認為資產重組是企業資產的一種存量調整,而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資產重組是增量調整。還有一部分學者乾脆把資產重組分成廣義重組和狹義重組。
這里強調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是因為我國的企業資產重組不包括企業內部的資產調整,而是一個對外的、包含有「交易」內涵的概念(雖然這種交易有時變成「無償劃撥)。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我國的資產重組的概念顯然有兩個層面的含義:一個是企業層面的「資產」重組,另一個是股東層面的「產權」重組。因此資產重組可以分為企業資產的重新整合以及企業層面上的股權的調整。根據上述定義,資產重組不包括企業內部的資產的重新組合以及企業對外進行產權投資,而只談企業與外界之間發生的資產組合與企業的產權變動。
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 offering)。前者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勸募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後者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從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發展歷程來看,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一直佔有主導地位,而非公開發行方式雖曾一度被視為「積極提倡的籌資方式」但卻長期受到忽視,有關非公開發行的法律制度極不完整,甚至可以說十分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