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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股票徵求意見稿

發布時間: 2023-02-26 11:59:16

⑴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部門的限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⑵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2020)

一、背景及總體思路
再融資制度作為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在促進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一帶一路」、軍民融合、國資國企改革等國家戰略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現行再融資制度部分條款不能完全適應市場形勢發展需要,市場對此反映較多,各方面改革呼聲高。我會將再融資制度改革作為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點措施積極推進,對再融資制度相關條款進行調整。
本次再融資制度部分條款調整的總體思路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理念,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便捷性和制度包容性。一是精簡優化再融資發行條件,規范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二是切實提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質量,建立更加嚴格、全面、深入、精準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資者決策為導向,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三是調整再融資市場化發行定價機制,形成買賣雙方充分博弈,市場決定發行成敗的良性局面,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效率。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一是精簡發行條件,拓寬創業板再融資服務覆蓋面。取消創業板公開發行證券最近一期末資產負債率高於45%的條件;取消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連續2年盈利的條件;將創業板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且使用進度和效果與披露情況基本一致由發行條件調整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優化非公開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為戰略投資者等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和鎖定機制,將發行價格由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折改為8折;將鎖定期由36個月和12個月分別縮短至18個月和6個月,且不適用減持規則的相關限制;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數量由分別不超過10名和5名,統一調整為不超過35名。
三是適當延長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選擇發行窗口。將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
此外,根據前述修改內容相應地修改了其他條款,並根據立法技術規范了文字表述。三、各方意見、建議採納情況
徵求意見期間,我會和司法部共收到有效書面意見、建議107份。經認真研究,我們對各方意見較為集中的事項作了進一步梳理,對合理意見進行了採納,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關於法律適用
關於規則適用,我會在徵求意見的新聞稿中明確:「修改後的再融資規則發布施行時,再融資申請已經取得核准批復的,適用修改之前的相關規則;尚未取得核准批復的,適用修改之後的新規則,上市公司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並更新申請文件後繼續推進,其中已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不需重新提交發審會審議。」
有意見提出,按照上述「新老劃斷」原則,新規則發布實施時已取得核准批文的企業,仍舊適用原有規則,由於原有規則在定價、鎖定期尤其是減持限制上更加嚴格,該等企業幾乎不可能完成發行,建議調整「新老劃斷」時點。
我們採納該條意見。經研究,從便利企業融資、有利於資本形成、節約監管資源的角度考慮,我們擬將「新老劃斷」的時點由核准批文印發調整為發行完成時點,即《再融資規則》施行後,再融資申請已經發行完畢的,適用修改之前的相關規則;在審或者已取得批文、尚未完成發行且批文仍在有效期內的,適用修改之後的新規則,上市公司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並更新申請文件或辦理會後事項後繼續推進,其中已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不需重新提交發審會審議,已經取得核准批文預計無法在原批文有效期內完成發行的,可以向我會申請換發核准批文。
(二)關於明股實債
為加強對明股實債行為的監管,《再融資規則》(徵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不得向發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且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
有意見提出,建議將主體范圍擴大到前述主體的關聯方,以避免其藉助關聯方規避該條規定的情況。我們採納該條意見,將規則修改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不得向發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且不得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

⑶ 新規持續發酵,64股終止重組!

自重組新規實施以來,受新政影響,上市公司重組擱淺數量激增。

華神集團(000790)公告稱,公司決定撤回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公司首次通過並購戰略擴大醫葯領域布局的計劃擱淺。

此前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此次修訂從認定標准、監管配套、中介機構責任等三方面對重組上市行為提出了十分嚴格的監管要求。

「重組新規主要規范並購重組,促進估值體系修復,引導資金脫虛就實。」對此,華南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如是說,特別是完善了借殼上市認定標准,多方位圍堵規避借殼。今後要想規避借殼需要資產總額、 資產凈額、營業收入、凈利潤等四個會計科目同時不觸線,財務上操作難度明顯加大。

類似借殼接連被叫停

申科股份對外公告稱,公司收到通知,經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第56次工作會議審核,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未獲通過。審核意見為:申請材料顯示,本次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認定依據披露不充分,標的公司本次交易作價與歷次股權轉讓定價差異合理性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條的相關規定。

申科股份曾發布《關於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之回復》的公告。證監會要求申科股份結合相關方背景及投資意圖,補充披露華創易盛高價受讓上市公司股權並擬參與募集配套資金、樊暉擬參與募集配套資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特意為本次交易設計的相關安排,上述各項交易是否為一攬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協議或安排,是否存在規避重組上市監管的情形說明。

對上述質疑,申科股份回應稱:華創易盛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進程中,已經確定了對上市公司運行戰略投資的策略,其披露了未來不排除通過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及/或通過協議轉讓、二級市場增持等方式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華創易盛當時已有意願在未來重組方案確定後,若需要募集配套資金,華創易盛願意參與認購。除已經披露的協議及其安排外,上述各方之間不存在其他協議或者安排,不存在規避重組上市監管的情形。

不過,從審核結果來看,監管部門顯然沒有認同公司的說法。類似的重組設計同樣出現在金剛玻璃上,證監會同樣也沒有放行。從反饋意見來看,證監會同樣要求公司披露不構成借殼上市的理由和依據,是否存在規避借殼上市的情形。

64家公司終止重組

統計數據顯示,累計已有16家公司宣布終止重組,取消定向發行計劃。自6月17日重組新規發布以來,受重組新規影響,64家上市公司不得不放棄了定向發行計劃。早在今年前5個月,單月終止資產重組的公司最多不超過20家。可見,自重組新規以來,終止重組公司上升的趨勢十分明顯。

 

⑷ 非公開發行A股與定向增發有什麼區別

1、質上來說,非公開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屬於上市公司私募行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對象之間「兩廂情願」的選擇。

由於發行會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結構、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價格及控制權等方面的變化,進而引起原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資本利得及分紅收益的變化,因而將對原股東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

2、從這個意義上講,非公開發行實際上是全體股東和新增股東之間的事。同時由於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而言具有發行條件的寬松、審核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較低等特點。

非公開發行在實踐中會出現不規范、不公平或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3、定向增發實力好還是利空: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

反之,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4、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

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4)非公開發行股票徵求意見稿擴展閱讀: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日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說,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

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並購他人,迅速擴大規模

⑸ 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發行價高於現價好嗎

一般是利好的。
很多股民朋友都會遇到上市發布股票增發的公告,對股票行業不太了解的人來說,股票增發的意思估計也不知道,增發對於我們來說,大家也不知道利好還是利空。現在就為大家揭秘。在分析之前,有些福利,大家可以去得領一波--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
股票增發--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簡單的講,在股票發行這方面,讓它的發行量上漲,使融資者增加,帶來更多的資金。將會有諸多利好帶給企業,但會對市場存量資金造成不利影響,是在給股市抽血。一般情況下,股票的增發類型有三種,公開增發、配股、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定向增發。具體的區別將由下圖展示。股票增發的消息、公告最好的查詢方式是什麼呢?投資日歷是最方便的,它可以將哪些股票增發、解禁、上市、分紅等信息及時的告知我們,點擊就能夠馬上擁有!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票增發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1、從股票增發的用途來看
相對來說,某些增發,例如用於企業並購的增發,對企業整體實力的增強,業績的增長,是絕對有利的,較少能跌破增發價格;可是那些使企業結構性變革的增發募集,其實具有非常高的風險不確定性;也存在上市公司用增發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可主營業務不是它的投資方向,而投資的范圍是高風險的行業,會引發市場上的投資者緊張,賣出手中的股票,能引起股價下跌,毫無疑問,這是利空的一種。

2、從股票增發的方式來看
關於上市公司的股票增發,經常用的方法是定向增發,對象一般是針對大股東和投資機構,倘若可以引進一批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這樣做在會吸引市場上的投資者購買,使股價得到上漲。一些企業,想做的項目不具備吸引力,不能做定向增發,通常會採用配股的方式強制銷售。往往這種方案剛拋出來,股票就開始下跌,因為公開向市場換取大量現金。
三、股票增發定價的影響
我們都清楚,只有具備股份數量和增發定價才會使股票增發。這個增發定價就代表的是增發融資的股票價格。需要謹慎的是,為了能讓增發的價格提高,在付諸股票增發的行動以前,可能存在公司與機構串通抬高股價。當發行價格得以固定時,其股價就不會上漲了:如果是定增的話,也存在主力為了低價買入的可能性,股價打壓一般會在定增之前進行,意思是定增之前,賣出一部分籌碼,招致股票下跌,再花較少的價錢在定增的時候買進,使股價提高,同一時候,股票定增時,市場行情不好,也有可能引起股票下跌。假如在價格上增發的價格是勝過了當前股價的,那股價很有可能會漲。(情況極少,很可能增發失敗)如果比當前的股價低,那想要帶動股價就很不容易了。可以把增發的價格很單純地理解為投資者入場的成本價。短時間之內,股價往往會以增發價為最低保底線,開始新的一輪上漲。也有部分個股,不會出現上漲,但是大部分情況來講,股票下跌是不會低於增發價格的。假如你覺得自己去研究利好還是利空很浪費時間的話,那就試試下面這個免費的診股平台,輸入股票代碼就可以馬上得到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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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部門的限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⑺ 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是什麼意思啊 會對當前股票的價格造成影響嗎 我可以參加購買嗎

非公開發行股份通常也就是指的是定向增發,主要是針對不超過10人的特定投資者發行股票,這些投資者一般與公司存在特定的戰略合作關系,普通投資者即使持有公司的股份也是不能參與的。
至於非公開發行股份對公司股價的影響,就要看公司增發的目的是什麼。具體來說,如果公司增發新股是作為引入戰略投資者的一種手段,或者是公司逆向收購的一種方式(其實就是公司增發完之後,大股東發生變化,上市公司被其他企業收購的一種情況),那麼公司股價必然大漲,但如果僅僅是融資的需要的話,意義就不大。
你的情況是,公司非公開發行早就過了,現在是當時發行的股份參與到正常流通環節,即上市交易,由於這些股份的持有人可能會拋售手中的股份,對現在價格會造成一定壓力,因此你的股票短期來看上漲概率極小,注意避免下跌風險,不過既然已經套住了,也不要太在意了。因為,也有可能機構為出貨會拉高股價的,自己要多留意盤面的變化,及時做出決定(盡管這種概率比較小,畢竟當時的投資者看中的是公司長期價值,如果這種價值無法從公司最近一年的業績中得以體現的話,那股價下跌可就慘了)。注意當時發行價是4.5元,現在價格6元溢價30%呢,所以要注意下跌風險。

⑻ 寧德時代196億定增背後:高瓴資本為何壕擲百億入場

7月17日晚間,寧德時代發布公告,公布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根據公告,寧德時代本次發行股份數量1.22億股,發行價格為每股161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約196.2億元。其中,在7月10日宣布與寧德時代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本田認購了37億元,大頭則被高瓴資本拿下,認購金額達100億元。

對於新能源行業來說,2020年上半年是「失去」的半年。下半年伊始,資本市場對寧德時代的熱烈對行業來說無疑是一件好事,但對於動力電池這一領域的其他小夥伴,尤其是那些沒上市、沒法大規模融資的電池企業,他們的上升通道又變小不少。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