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轉讓股份是否要交稅
股東轉讓股份一般是需依法繳納稅款的。因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項具體如下:
1、企業所得稅;
2、增值稅;
3、契稅,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否則,徵收契稅;
4、財產轉讓所得;
5、其他收入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Ⅱ 股權激勵的一般都是半價,主要還是看未來增長
半價股權激勵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股票授予價格或者股票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面值,原則上不得低於高於以下價格的價格:
(一)股權激勵計劃公布前一交易日平均股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公布前20日、60日、120日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上市公司採取其他措施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說明定價依據和方法。
股權激勵實施後,企業管理人員和關鍵成員成為企業股東,其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趨於一致,有效減少了兩者之間的利益沖突。
傳統的激勵方式,如績效提成、績效獎金、年終獎等,主要反映的是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短期財務數據。
但短期財務數據不能反映長期投資收益,有利於股權激勵後企業的長期發展。
股權激勵實施後,一方面,管理者和骨幹成員可以分享企業帶來的利益,增強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所以股權激勵對公司有利。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
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一、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二、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四、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
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股權與合夥組織財產權的相互關系與以上情況類似。
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股權根本不是什麼債權、社員權,等等不著邊際的權利。
人們之所以多年來不能正確認識股權與法人財產權,主要是人們沒有看到它們產生的源頭,沒有研究二者內在聯系。一些人對法人的習慣認識還存在一定的缺陷。
Ⅲ 公司股東股權轉讓要交稅嗎
公司股東之間股權轉讓需要繳個人所得稅
1、根據《個人所得稅》(2007年修訂)第6條第5款以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2條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實際上就是指個人股東因股權轉讓的獲利金額,或者說只有在溢價轉讓的情況下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權轉讓是平價轉讓或折價轉讓則不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第5款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因此,個人股東在股權溢價轉讓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股權轉讓收入-投資成本-轉讓費用)×2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
2、法律還規定了不需要交稅的特殊情況,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發《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3、你們公司未投入生產,應該沒有未分配利潤吧。或者說看財務報表上顯示是虧損了還是盈利了。如果是虧損就不用交,盈利了就得交,當然股利所得稅率很高,是20%。例如如果你們有10萬的未收分配利潤,那麼現在全轉出去,就是10*20%。而萬分之五(應該是萬分之三吧?)是股權轉讓合同的印花稅。
另外稅局有規定,對於低於市場價的轉讓,稅局要核定你們的實際個人所得而不會單看你們是平價轉讓就不交的。所以你們最好等虧損的時候再轉讓,不然要交個稅的。
Ⅳ 作為持股平台,大股東轉讓股權給持股平台,需要交稅嗎
應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從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關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轉讓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股權取得的所得,應依法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對此,稅務總局曾出台相關規定,股權轉讓的稅收管理水平顯著提升,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連年大幅增長,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作用得到了較好發揮。
隨著時間推移和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新的股權交易形式不斷涌現,新的涉稅訴求不斷提出,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對完善和升級現行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的訴求頗為強烈。
(4)股東股票讓渡股權要打折嗎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規定,股份轉讓,受讓人應當扣繳義務人同時,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基層的股權轉讓的范圍通常更關心的決心,原始價值的收入和股權的轉讓,對股權轉讓和企業投資的責任和納稅點進一步明確規范,自2015年1月1日起。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管理措施,可有效解決當前問題的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基層熱線,也將進一步加強政策的確定,可操作性,以便減少納稅人的稅收的風險和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行為的健康發展和操作的規范提供了較為有利的稅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