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股東人數,增加好還是減少好
股票價格通常與股東人數成反比,股東人數越少,則代表籌碼越集中,股價越有可能上漲;因為股東人數增加,意味著股權分散,缺乏主力大資金的參與,難以上漲。
也有一種特殊情況,該上市公司業績好,股票質地優,很多投資者都看好該股,所以出現股東人數越多,股價越漲的現象。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1)股票股東數減少是好還是壞擴展閱讀: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賬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⑵ 股東數量下降意味著什麼
當股東戶數連續下降,則說明個股的散戶在不斷的減少,機構投資者在不斷的增加,
個股的籌碼不斷的從散戶手中,向機構投資者集中,主力控盤加強,方便主力今後的拉升,是一種好事,
投資者可以考慮在股東人數大幅減少的情況下,買入一些,等待主力的拉升。
反之,股票股東人數大幅增加,意味著散戶在不斷的流入,主力資金在不斷的流出,籌碼逐漸從主力的手中流入散戶的手中,比較分散,
這種類型的個股,一般上漲比較難,即在個股上漲時,散戶會獲利出局,賣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再次下跌,
因此,股票股東人數大幅增加是一種賣出信號,投資者可以進行清倉操作。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⑶ 股票股東人數減少是好事還是壞事
一般來說,股票股東人數減少是好事,說明籌碼集中,容易拉升。
⑷ 股東戶數大幅減少意味著什麼
股東戶數減少代表有大機構投資者看好這支股票並進入。股東戶數越少,說明持股越集中,這只股票越好,越容易漲。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股東戶數」這一項目,往往是投資者用來判斷籌碼集中度變化的重要指標。
股東賬戶亦稱「股票賬戶」。投資者在證券登記公司注冊編碼,憑以在證券商處辦理資金賬戶、進行股票買賣的賬戶。每一個進入股票交易市場的投資者都必須開立股東賬戶。
(4)股票股東數減少是好還是壞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證券商處辦理委託買賣股票所必須繳存的資金賬戶。投資者開立資金賬戶需憑股東賬戶、個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辦理。
股東開戶資金額度大小,可因大、中、散戶和不同委託方式及不同時期而分別確定。股東在資金賬戶上的存款,證券商通常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⑸ 股東人數減少意味著什麼
股東人數同比減少是指股票中的股票數量與上期同一時間相比,其人數出現減少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意味著個股中的散戶人數減少,籌碼不斷地從散戶手中流入主力的手中,集中起來,主力控盤加強,方便主力今後的拉升,是一種好事。
投資者可以考慮在股東人數同比減少的情況下,買入一些,等待主力的拉升。
拓展資料: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股東作為投資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應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託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股東資格的喪失是指股東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喪失股東身份。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股東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的股份通過股權交易進行買賣,該交易造成股東的變更。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變更必須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備案。
⑹ 股東戶數下降是好是壞
股東戶數下降好於增加,一方面股東戶數的減少意味著有大量的籌碼正在被集中,主力進場跡象明顯,另一方面股東戶數的減少往往意味著主力洗盤的完成,因而後期個股上漲可能性比較大
拓展資料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
《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解散公司請求權
⑺ 股東人數增加好還是下降好
股東人數下降好。
股東戶數的變動是一個股票籌碼運動的重要指標,這個指標的變化可以暗示投資者的操作變化,即持籌變動。股東戶數下降好於增加,原因有以下兩點:
1、一方面股東戶數的減少意味著有大量的籌碼正在被集中,主力進場跡象明顯;
2、另一方面股東戶數的減少往往意味著主力洗盤的完成,因而後期個股上漲可能性比較大。通常情況下,股東人數增加,股價往往會下挫,股東人數減少,股價走勢比較強,所以公司股東戶數短期內大幅減少,意味著有主力資金在吸收籌碼。
籌碼的集中都是有大資金運作的結果,所以籌碼分布的越散,那麼這就意味著市面上浮籌越多,主力拉升慾望少。通過對比股東人數增減變化,可以相對真實地察覺到籌碼究竟是流向莊家手中還是散戶手中。另外,要注意這個指標也是有著時效性的問題:
1、一方面這個指標往往是在個股季報、半年報和年報上公布,所以越早看到這個消息那麼就越靈敏。反之,越晚看到那麼可能就要接盤。
2、另一方面操作上要在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有明顯減少的時候及時介入,等到股價漲幅已大,股東人數減少到極限時,要果斷出清,以免被主力資金欺騙。畢竟很多個股都是在股東戶數明顯減少的時候主力建倉,在明顯增加的時候主力出貨。
綜上所述,股東戶數下降利好個股。
⑻ 股票信息中的股東人數減少是什麼意思
股東人數減少,證明籌碼在逐漸集中,這很可能是主力的一種洗盤手段。但是這個減少的幅度如果只是小幅的影響並不大。既然你可以這樣認為,那麼主力也可以做出這種假象來給你看,所以估價的下跌未必和這個有直接關聯。
股東人數減少折射出的是基金或者崇尚價格投資理念的陽光私募等機構資金的緩慢收集籌碼過程,也是通過打壓建倉的緩慢吸籌過程,而雙錢股份等品種主要是私募等短線游資根據當前市場熱門題材而決定的臨時炒作。對於蘇常柴A、現代制葯等品種來說,它們的優勢就在於業績的緩慢提升,做多能量緩慢釋放,故資金建倉、收集籌碼也是不急不忙。也就是說,股東人數次第減少的品種大多是業績具有成長性的品種。
股東人數減少的兩種情況:
如果一隻股票出現股東數大幅下降,籌碼度上升,其實是好事,說明主力正在不斷吸籌。但股東人數下降並不代表股價馬上會上漲,可能主力吸籌還不充分,可能沒有找到啟動的契機,股價還會繼續下跌,直到找到一個合適的機會,才會上漲。
如果大盤本身已經不再單邊熊市下跌中,而一隻股票出現了股東人數大幅下降,那麼就值得重視這只股票了,但不能一次性買入,以免買入後繼續下跌,扛不住割肉後正好賣在「黎明」前,可以在下跌中逐步建倉,當股票出現大幅放量,換手率上升至5%之後加倉,就能較為理性的握握住機會。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我們看股票的股東人數時存在「滯後」性,比如通過上市公司的財報看股東數,並非最新的數據。半年報的數據最晚是8月底披露,可能延後兩個月,而年報的數據則最晚可以次年4月底披露,可能延後四個月。我們看到的股東數大幅減少可能已經是幾個月前的事情,最新的情況已經發生了改變,所以這個數據只能作為一個參考,最後是觀察較近時點的股東數情況,同時需要結合大市、板塊以及個股的走勢來進行綜合分析。
⑼ 股東人數連續減少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數量的變化是的很多股民分析籌碼的是否集中的最為關鍵的一點,當股東逐步減少的時候代表的籌碼的集中的,一旦籌碼的集中,很多概率上是由於的大資金賬戶買入所致,股東數逐步減少的很多投者往往跟莊家建倉吸籌或洗盤聯繫到一起,股價接下來大概率會出現上漲的情況,所以一般股東的數的連續減少是利好的消息,但是在實際操盤過程中很多投資者會發現股東連續的減少,股價並未出現明顯的上漲,相反的股價出現下跌的情況,下面我們就圍繞這個話題展開討論:
股東數減少,股價下跌的情況在多種情況的下股東數的連續減少的會造成股價的下跌的情況,特別是一些公司業績較差,個股股價走勢長期低迷,沒有人關注的股票也會出現股東數逐步減少的情況,再次卻是莊家機構在籌碼建倉吸籌,造成的股東的人數的逐步的減少,但採用的卻是的下跌式的建倉的方法,下面我們重點分析這兩種情況:
第一,長期下跌,趨勢較差的個股,由於的這類個股人氣較低,很多無法的忍受的投資者開始逐步的賣出,而之前的買入被套的投資者特別是一些被套幅度較深的投資者,很多短期捨不得割肉,但股價仍舊處於下行的狀態中,只能繼續的加倉來降低的持倉成本,等待的後期的的反彈或者上漲能夠快速完成解套或者獲利,具體我們參考下圖案例:
這類股票風險極高,一旦開始出現跌停或大幅度的下跌的情況,會出現持續性的大跌的情況,我們投資者買入被套風險極高。總結:我們重點講解了在下跌過程中股東數減少的情況,並且講解了如何判斷的方法,我們可以運用到實戰過程中,但對於其他的類型股東數的減少的情況,特別是上漲過程中股東數的減少的情況,我們要注意風險。感覺寫的好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⑽ 股東數量減少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股東數量減少是利空,股票股東人數大幅減少,意味著市場上的散戶在大量的賣出,主力資金在不斷的流入,籌碼逐漸從散戶的手中流入主力的手中,集中起來,主力控盤加強,方便主力今後的拉升,是一種好事,投資者可以考慮在股東人數大幅減少的情況下,買入一些,等待主力的拉升。
反之,股票股東人數大幅增加,意味著散戶在不斷的流入,主力資金在不斷的流出,籌碼逐漸從主力的手中流入散戶的手中,比較分散,這種類型的個股,一般上漲比較難,即在個股上漲時,散戶會獲利出局,賣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再次下跌,因此,股票股東人數大幅增加是一種賣出信號,投資者可以進行清倉操作。 總之,投資者在挑選個股時,盡量挑選散戶、股東數量較少的個股。
一、股東的退出方式有以下兩種:
1、股權轉讓。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如果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2、請求公司回購股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三、【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