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如何開通ST風險警示股票
不能在網上開通ST風險警示股票,要去營業部開通的,帶上個人身份證即可。
根據上交所《關於做好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風險警示准備工作的通知》,滬市ST及ST股票被納入風險警示板,從2013年1月4日起,融資融券客戶如要在信用賬戶擔保品買入風險警示板股票,需要先開通風險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
開通許可權的方法為攜帶身份證和股東卡,到開戶營業部簽署《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由營業部人員為您開通信用賬戶風險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
(1)風險警示股票通知擴展閱讀:
根據《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會員應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分別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和《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客戶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買入委託。」
如果是融資融券客戶,用信用賬戶的普通買入ST類股票的時候也會出現類似不讓操作的提示,可以前往櫃台,或咨詢券商熱線自助簽署風險警示信息。
Ⅱ 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是什麼意思
表示有較大的投資風險。
尤其是在股市當中,股民是非常懼怕股票退市,很大可能性會給投資者帶來虧損,那麼今天就帶大家來講一下股票退市的相關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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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就是指上市公司因為不符合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標准,然後自主的或者是被動的終止上市的情況,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是退市的兩種方面,公司能夠進行自主決定的是主動性退市;被動性退市一般由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造成的,監督部門會採取相應的懲罰,例如吊銷公司的《許可證》。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退市:
很多人都不會去判斷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進行分析的時候考慮的因素不夠全面,直接導致了虧損的這一結果,這里推薦一個免費的股票診斷平台,將股票代碼進行輸入,能看出你買的股票是好是壞:【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股票退市之後,交易所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可以這么理解,一旦某個股票觸發了退市條件,就會遇到強制退市的狀況,那麼就可以在這個期間賣出股票。直到退市整理期結束,這家公司就不在二級市場了,再進行買賣就不行了。
如果說你對股市很陌生,最好是優先買入龍頭股,別什麼都不清楚就往裡投錢,當心投進去的錢白白浪費掉,以下是我歸納的每個行業的龍頭股:【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股東如果等到退市整理期之後,還沒有賣出股票的,只能夠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買賣交易了,新三板它的最主要的存在作用便是處理退市股票,如果朋友們有在新三板上買賣股票的需求,要想進行買賣還需要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
要清楚的是,退市後的股票,即便說可通過「退市整理期」賣出股票,可是本質上對散戶是很不利的。股票一旦處於退市整理期,最先大資金肯定出逃,小散戶賣出小資金是很困難的,因為賣出成交的原則是三個優先--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所以直到股票被售出的時候,現在的股價已經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這對於散戶來說就很不利。注冊制之下,購買帶有退市風險的股票對於散戶來說風險很大的,因此ST股或ST*股這兩種是千萬不能買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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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關於進一步明確風險警示板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上證發〔2020〕4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有效執行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價格漲跌幅限制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條的適用情形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盤價格低於或等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A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01元人民幣。
二、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盤價格低於或等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B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001美元。
三、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的申報價格最低為0.01元人民幣,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的申報價格最低為0.001美元。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二_年六月十二日
Ⅳ 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意思
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就是表示該只股票可能會上不了市,有退市的風險的提示公告。
【拓展資料】
退市風險警示一般是三次提示就會開始st,在股票被標注st以後,漲跌停板限制為5%。2003年4月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於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風險警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始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制度,並於於當年5月12日開始實施。
所謂退市風險警示制度,是指由證券交易所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是在原有「特別處理」基礎上增加的一種類別的特別處理。其主要措施為在其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的股票,其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連續為負值。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
(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七)公司可能被解散。
(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九)因第12.14條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的20個工作日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並獲得本所同意。
(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該特別處理,並應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銷其股票簡稱中的「*ST」。
上市公司應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1個交易日發布公告。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值100%以上(主營業務為擔保的公司除外)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後,在24個月內再次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Ⅳ 關於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人:
為積極穩妥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工作,我所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將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為確保新舊業務規則有序銜接,現就《特別規定》實施前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第3.3.15條規定,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
《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別規定》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間的交易機制適用《交易規則》的規定。退市整理期間,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
二、《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根據《特別規定》第2.1條規定,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其他交易事項適用《特別規定》,《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本所其他有關規定。
特此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7月10日
Ⅵ 股票風險提示多久能消除
股票風險警示,一般一年財報有好的改善,就可以解除風險警示。
股票其他風險提示最起碼要半年多才能夠完全解除風險 帽子很容易脫 那是不可能的 !
股票如果提示被風險警示或退市風險警示,則要根據其被警示的原因分析多久退市。另外假設一隻股票被*ST,但是公司在某個季度內改善了業績或將被*ST的原因消除,那麼是可以被摘星摘帽。只有在退市整理期的股票,才會在30日後退出交易市場。
如不考慮全天停牌因素,退市整理期一般為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五個交易日內,交易所就會將該股票摘牌終止上市。
Ⅶ 關於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上證發〔2020〕4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完善交易制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除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外,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二、《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改為:「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本所關於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執行。
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應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三、新增第十條:「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根據前條規定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
(二)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三)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四、新增第十一條:「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發布公告。
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五、新增第十二條:「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集合競價階段及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無價格限制。」
六、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全文重新發布(詳見附件),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所於2018年8月6日發布的《關於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的通知》(上證發〔2018〕6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二_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