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 公司資料里 十大股東和十大流通股東是什麼意思
十大股東應該很好理解,就是持有公司股份前十名的股東
流通股股東是指所持股份可以在市場上買賣的股份
與此相對的就是說還有非流通股東,股東=流通股東+非流通股東
非流通股東有幾種情況,有的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股改之後承諾幾年之內鎖定,就是承諾幾年內部拋售的,有的是定向增發的股東承諾鎖定期的,還有就是新股上市的原始股東和網下申購的機構都有各自的鎖定期
『貳』 股份最多就是董事長嗎
不一定,董事長和持股沒有直接關系。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公司董事,組成公司董事會。公司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所以,董事長在公司所持股份,取決於他是不是公司股東。如果不是公司股東,那他的持股份額就是零。典型的比如國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選派董事長。如果是公司股東,那就可能是控股股東也可能是非控股股東。如果是私有獨資,那他就是100%。
法人代表並不一定是持股最大的,法人代表還可以不持股。根據(公司法),法人代表可以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法人代表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沒有學歷、職稱、工作年限方面的要求。
現在有些公司還會專門聘請法人代表的,所以法人可以不持股。市場也有不少掛名法人的公司,有的老闆用員工或者親戚的身份證去注冊公司,老闆出錢,出了事,老闆跑了,公司欠債,讓掛名法人擔責。你可能會說你只是掛個名字,公司一切經營與你無關,但是法院不會那麼認為,公司出了事,一般都是將法定代表人認定為直接負責人。所以掛名法人有風險,不要隨便當。
拓展資料: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有無股份比例規定?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不一定董事長就要佔到50%以上的股份,要看你們公司章程是怎麼定的。
2.公司任命董事長,是佔有股份比例最大的,還是佔有股份比例超過一半的人?
不一定,是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董事會選舉董事長。一般是股份最大的股東或其代表。
3.董事長一定是企業最大的股東嗎?
這就不一定了。企業中的董事長,往往是由最大的股東或代表最大的股東擔任。但現在企業的股東多元化,有時最大股東不方便或不想出面,就不會擔任企業的董事長。更有的企業董事長,只是一個掛名的,搞不好連一點股份也沒有,真正的老闆躲在背後。
『叄』 李寧最大股東是誰
目前李寧持有李寧有限公司的股份數為326518518股,占總股份的31.085%,是持股比例最大的股東,所以李寧現在是李寧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李寧是中國運動品牌,由李寧於1990年創立,其產品主要包括運動及休閑鞋類、服裝、器材和配件產品。
公開資料顯示,李寧是李寧品牌創始人、李寧集團董事長兼聯席行政總裁,非凡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
【拓展資料】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取得股東身份的方式:
(1)原始取得: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其一是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其二是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2)繼受取得: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肆』 索尼股份是日本人佔得多,還是美國人佔得多最大的股東是誰
NHK : 截止於2011年3月31日的已審計帳目...日本 Sony 的10大股東...第1位...是 Moxley and Company...它是美國預託證卷的公司...也是代表美國 JPMorgan Chase Bank, N.A. (= 小摩)的股票受託人...股份可能是小摩自已...也可能是小摩的主要客戶~...單憑10大股東的結構...裡面10間公司...幾乎都是商業銀行...信託公司...退休基金...投資公司...全都是 Trustee 或 Agent~....根本看不出背後的真正股東...是神馬人...或是哪國政府的投資...這些跨國大財團...不會輕易揭開...大股東的面紗~...總的來說...仍然是以日本本土的...個人 / 自然人股東所持的總股數...佔大多數...大約是 286,552,249株 / 1,004,636,664株 = 28.5%...己經不包括日本本土的公司 / 法人股東...28.5%的股權...大約是首6位~首7位大股東所持股數的總和.......
『伍』 公司持股最多的股東是不是一定要擔任公司法人
不一定。
1.看公司屬於什麼時期,初創期,發展期,成熟期等等,都不一樣
2.看公司整體架構,子公司,業務公司,集團公司等等
3.大股東和法人是兩個概念,法律沒有強制大股東一定要任法人,所以可不任
『陸』 一個公司最多能有幾個股東
最多50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新的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最高人數進行限制,不得多於50人;但最低人數沒有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設立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廢除舊《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必須有兩以上的股東,但最多不得超過五十人)。
拓展資料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柒』 股份公司最多幾個股東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最多可以擁有的股東數是沒有限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對公司成立時的發起人有限制,那就是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但對股東人數是沒有限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後,會將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然後用股票的形式表現出來,只要擁有該公司的股票,當事人就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捌』 最大股東是不是實際控制人
不一定。第一股東是指佔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最大的股東,他能夠通過上市公司獲得第一多的股東收益。實際控股人:企業實際控股人不一定是公司股東,但具有實際的支配公司行為能力。簡而言之,實際控股人實際上就是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均可。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最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比如萬科的大股東是華潤集團,但是它的持股量卻只有17%左右,算不上控股股東。
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