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股票多久不能賣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被稱為「大股東和小非股東」。「大中小非股東」是指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限制性股份。
「小非流通股」是指持股低於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大非流通股」是指持股超過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
除了股權分置改革帶來的限制性股票外,a股市場也因首次公開發行和增發而充斥著限制性股票。其中,新股發行限售股分為兩種類型:原股東限售股和初始戰略配股。
(1)首發股票都是大股東的擴展閱讀: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㈡ 大股東那麼多股票是怎麼來的
先說原始股,比如你創業辦廠,然後上市,你就是大股東,會有很多的股票:另外你創業中間要用錢,別人給你錢,你把企業分給別人一部分,你的企業上市後,別人也就成了大股東。
㈢ 上市公司的股票發行後如果有人把他的大部分股票買了是不是那個人就是他們公司的最大股東了。
你說的一點沒錯,但是你買的話要人家賣給你才行,如果現有大股東有51%股份,但是他不賣,那你就算把其餘49%股份收齊了也成不了控股股東。樓上說的限售股也沒錯,但是過了限售期,理論上你是可以買這些股份的,關鍵還是人家要賣給你,但要是價格要是太高了,到了人家願意以高價賣給你的程度,你買下來反而不一定劃算了
㈣ 什麼叫首發原始股東
首發原始股東就是首次發行股票時,持有該原始股的股東。
1、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2、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3、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㈤ 為什麼公司的股票一上市原來的股東就會發大財他們的原始股為何會翻倍呢
因為公司剛成立的時候會有少數股東,他們的股份基本上是以1元人民幣一股劃分的,等公司成長上市後,他們原來的股份基本上不會改變,也就是說成本仍然是1元,而上市後由於股市有市盈率的概念,他們手上的股票就被放大N倍。比如說,一個公司原來原始股股東有1000萬股原始股票,成本就是1000萬人民幣,那麼等上市後,給與股票市盈率30倍,那麼他們就有30倍的財富增長。
㈥ 公開發行股票從哪兒來來自原始股東手裡的股票嗎
不是從原始股東來的,原股東已有一個億資金,再發行一億,原股東就只佔50%了,新購買的人也是股東了,但新股東資金比較分散,老股東只出了一個億的錢,就可以做二個億的生意,賺錢了分紅方案他們定,虧了你按持股比例分擔,人人都爭著上市,上市後又增發。娃哈哈宗慶後就包賺錢,不上市,賺的錢都是他自己的,銀行都爭著要貸款給他。上市的人是想用別人的錢去為他賺錢,還不用成本。我們想不做股東了,資金不能從公司拿回,只能賣出股票。就是換一個人做他公司股東。公司資金不變。
㈦ 為何大小非和首發限售股的成本很低它們是怎麼形成的為什麼沒有支付對價的人可以擁有股票,不是白給嗎
都是由於中國股改形成的,當時股市進入熊市,國家出手救市,就是相當於現在的定向增發規定一段時間內該部分股票不能進行買賣,到了規定的時間就可以進入市場進行交易。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份,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這些對象承諾只能在股票上市後幾個月、一年後,才能上市交易
發行股票時,會有機構參與配售,然後還有一些散戶參與申購嘛。首發機構配售是指首次參與發行的那些機構所持的股票。
首發限售股=10倍大小非
支付對價:「對價(consideration)」一詞是英美法的概念,在英美法中,合同的成立以雙方支付對價為要件,相當於大陸法系的「要約——承諾」。按照英美法的「獲益——受損規則」,如果要約人從交易中獲益,那麼這種獲益就是其作出允諾的充分約因;如果承諾人因立約而受損,那麼這種損失也是其作出允諾的充分約因。也就是說,獲益與受損都是允諾的約因。 約因是一種限制契約責任范圍的工具。一般認為,不具有約因的契約不具有強制執行性。
非流通股股東的股票原來是不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交易的,所以股票市場上他的股票股價高低與他沒有關系。股改後,這部分股票也可以在股票市場上流通了,享受股票市場帶來的高價,因此,為了獲得流通權,非流通股股東必須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另一個原因,非流通股股東當時獲得股票是在公司改制時,價格非常低,有的是面值獲得的,而流通股股東都是從股票市場獲得的股票,價格高得多,所以公平起見,也應該支付對價。
一般都是大股東持有,因為他所持的股票的流通,他們的所持的國家股呀\法人股以前不流通的時候,它的價值比流通股要低的多,如果它要上市流通,流通股的價值要降低,所以流通股東不會同意,怎麼辦呢,大股東就支付對價
㈧ 第一次買股票的人就一定是股東嗎
買股票就是股東。該股東以其購買的股份在公司股本中所佔的份額或者其他的分配方式,依法享有資產收益的權利,但不一定享有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