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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上市股東多久可以賣出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2-08 04:38:37

Ⅰ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一般情況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Ⅱ 公司上市後原始股什麼時候可以賣出

公司上市後原始股在一年後可以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因此原始股在公司上市一年後可以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Ⅲ 股票上市後原始股多長時間能賣出

法律分析:大股東(控股股東)要上市三年以後才能賣掉套現,其他原始股東上市一年以後才能套現。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Ⅳ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股票多久不能賣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被稱為「大股東和小非股東」。「大中小非股東」是指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限制性股份。

「小非流通股」是指持股低於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大非流通股」是指持股超過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

除了股權分置改革帶來的限制性股票外,a股市場也因首次公開發行和增發而充斥著限制性股票。其中,新股發行限售股分為兩種類型:原股東限售股和初始戰略配股。

(4)首發上市股東多久可以賣出股票擴展閱讀: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Ⅳ 原始股上市後多久可以交易

1、原始股上市之後,一般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內不得轉讓、進行交易的。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不過這主要是針對中小股東而言的。

2、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3、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5)首發上市股東多久可以賣出股票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方法:

(1)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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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司上市股東的股票多久可以賣出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原始股的收益: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幾十倍的高額回報,很多成功人士就是從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一般來說都有一個限售期的,這個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
不上市的話,除非公司回購,或者找下家接手,這錢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購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為零。

Ⅶ 新股幾天上市可以賣出

在新股上市之後,投資者可以根據新股的走勢,市場行情來決定是否賣出它,並不規定幾天可以賣出。
如果新股因嚴重被高估,其泡沫性較大,導致市場上的投資者大量地賣出,其價格不斷地走低,出現破發的情況,其價格後期上漲回去比較困難,則投資者可以選擇在此時賣出它。
反之,當新股估值比較正常,業績較好,能夠持倉新股後期繼續上漲,則投資者可以考慮在新股上市時,繼續持有。
拓展資料:
新股就是指剛發行上市正常運作的股票。前些年申購(俗稱"打新股")新上市的股票是一個熱點,因為當時中上了新股就如"白撿"了一筆財,新股首日上市均有近100%左右的漲幅。
當大盤處於下跌的末端,進入築底階段時,市場人氣低迷,新股開盤價較低,一般在50%以下,甚至一些股票接近發行價,此時是最佳的買入時期,一旦大盤反彈,該類股票會領漲。如2003年1月6日上市的中信證券,處在大盤築底階段,其開盤價5.5元,當日報收5元,比發行價上漲10%,隨後在大盤反彈時,該股成為領頭羊。
當大盤處在上升階段:此時新股為平開高走,投資者可積極參與炒作。
當大盤處在上漲末端,市場人氣高漲,新股開盤價位很高,有的達到200%以上,一步到位,此時新股風險最大,一旦大盤從高位下跌,該類股票跌幅最大。如2004年2月19日上市的國通管業開盤當天達20.98元比發行價高200%,隨後在這次大盤下跌時,該股跌幅達40%。
當大盤處於下跌階段時,新股為平開低走,參與者獲利機會極小,不要參與。只有等到大盤進入下跌末端,築底時,那時才是真正的買點。此時大盤還沒有調整結束,要等待其進入最後一跌時,那時很多新股會開在20%左右,再買入即會有高於大盤的收益。
申購當日(T+0日),投資者在申購時間內通過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和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託。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夠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之前(含該日),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之前(含該日)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Ⅷ 公司上市後多久可以賣原始股票

法律分析: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一般來說都有一個限售期的,這個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 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