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開發行股票從哪兒來來自原始股東手裡的股票嗎
不是從原始股東來的,原股東已有一個億資金,再發行一億,原股東就只佔50%了,新購買的人也是股東了,但新股東資金比較分散,老股東只出了一個億的錢,就可以做二個億的生意,賺錢了分紅方案他們定,虧了你按持股比例分擔,人人都爭著上市,上市後又增發。娃哈哈宗慶後就包賺錢,不上市,賺的錢都是他自己的,銀行都爭著要貸款給他。上市的人是想用別人的錢去為他賺錢,還不用成本。我們想不做股東了,資金不能從公司拿回,只能賣出股票。就是換一個人做他公司股東。公司資金不變。
2. 什麼叫股票、股東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
和權益,並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憑證。
股票一經發行,持有者即成為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決策、分享公司的
利益,同時也要分擔公司的責任和經營風險。股票一經認購,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還股本金,只能通過證券市場將股票轉讓和出售。作為交易對象和抵押品,股票已經成為金
融市場上主要的、長期的信用工具。對發行者來說,股票是籌措自有資本的手段;對認購者
來說,購買股票則是一種投資行為。股票就是用來證明這種籌資和投資行為的法律憑證。
股票,如果成為股票市場上的交易對象,就如同一般商品,有著自己的價格。而這種價
格除了受制於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外,還受當時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大環境的影響, 因此
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中,大起大落的現象時有發生,表現為股票價格與其票面價值的不一致。
正是這種不一致導致了股票交易具有一定的投機性,即除了收取固定股息外還有賺取價差的
可能,並且由於投機行為的存在,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在股票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從廣義上講, 股
票的合法持有者都是股民。狹義的股民一般指持有(或買賣)股票的自然人。股民實際上是
股票發行企業的真正股東。一般來說,股票的持有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機構投
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 有價證券投資活
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收益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
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
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
格的證券自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各類投資基金等。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市場
參與者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即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
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
3. 股票的公開發行是向累計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那購買股票的人是股東嗎
當然是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是非上市公司時候,不能超過200人,這是公司法規定的,估計立法者考慮到,未來在追究責任時,會有太大的操作難度。
所以現在上市前面,都要做股份規范,把職工股回購。
4. 發行人的主要股東一般指
股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者或投資者。
發行人是針對公司發行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等票據時的專用術語,一般是發行這些票據的主體,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一般情況下其實是一回事,只不過法律主體不同,控股股東一般指公司或企業,而實際控制人一般指自然人。
股票發行人和股東有區別的。股票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部門及其相關機構、金融服務機構、公司和企業。而股東是指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發展及其研究機構、金融監管機構、公司和企業中占股比重大,能夠自己擁有一個決策權的個人信息或者通過企業。
5. 買股票就是股東了嗎
買了公司的股票就算是該公司的股東了,買了股票就表示向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出資,就是該公司的股東,但是不一定對該公司享有決策權等權利,只有持有的股票份額大到一定的比例,才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 買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就算股東了嗎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只要持有該公司股票,你便是該公司的股東,但是由於上市公司一般對外發行的股票數量相當大,一般散戶手中的股票份額微不足道。因此,中小股民是沒有辦法進入公司董事會進行日常管理的,也就沒有發言權。如果你持有的股票份額大到一定的比例,你便有機會進入公司董事會,行使投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7. 發行股票由股東決定還是由董事決定
1、在以募集設計方式設計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時,由發起人決定。
2、企業融資發行股票的,由董事會會議提出方案,經股東大會決定。
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掛牌交易。企業負債是指企業承擔的能夠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按照資金償還期限的長短,負債可分為長期負債和流動負債。
8. 普通人買股票就是股東嗎
買了股票就是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小,就只能算是小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大就屬於大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拓展資料: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