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公開發行的股票的交易方式
股票交易方式:T+1,今天買,明天才能賣。
什麼選項?能不能說清楚點。
B. 我國股市交易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
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三、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
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四、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
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
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五、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
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
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
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七、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
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債券當天允許「T+0」
回轉交易。)
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當天提取,
必須到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B股為T+3交收。)
九、新股申購
目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公開發行和向二
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1、網上公開發行
①投資者認購新股前應充分了解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②申購前須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用以申購。每個證券賬戶申購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
須是1000股或其整數倍。
③每個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每1000股給一個配號。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委託有效,其餘委
托申購無效,無效申購不給配號。
④委託合同號不是中簽配號,只是投資者在證券部下單委託的電腦序列號。投資者可在申購
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通過電話系統或自助系統查詢新股配號。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可根據
報紙公布的中簽號與自己的申購配號核對是否中簽。
⑤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申購未中簽的資金在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自動返還到資金賬
戶上。
⑥新股申購不能撤單。新股委託申購時間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單委
托無效。
2、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①、投資者必須在股票發行公告確定的登記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權利;
②、持有深、滬兩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資者可分別用深圳、上海證券帳戶同時參加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發行的新股申購配售,同一新股申購配售,深、滬兩交易所分別使用各自的申購代碼;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購配售1000股,申購數量必須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計入可申購市值;
④、深市投資者同一證券帳戶在不同營業部託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並計算;
⑤、申購配售新股時,投資者按申購上限委託買入,每個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超額申購
和重復申購部分,均為無效申購,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⑥、投資者在申購配售後的第一個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詢配號,並於T+2日核對
中簽號碼,如中簽,須於T+3日14:00前存入足額中簽股款。
十、分紅派息及配股
1、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現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紅派息的方式有送紅股、派現金息、轉增紅股。投資者應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證監會
指定報紙上刊登的分紅派息公告書。
投資者領取深滬上市公司紅股、股息無須到證券部辦理任何手續,只要股權登記日當日收市
時仍持有該種股票,都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送紅股、轉增紅股和現金派息都會自動轉入投資
者的證券賬戶。
所分紅股在紅股上市日到達投資者賬戶;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劃款到賬後方可自動轉入投
資者資金賬戶內。
2、配股繳款
投資者須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投資者在配股股權登記日收市時持有該種股票,
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須辦理登記手續。但在配股繳款期間,投資者必須辦理繳款手續,否
則繳款期滿後配股權自動作廢。
投資者可通過電話、小鍵盤、熱自助、網上交易等系統進行認購,委託方式與委託買賣股票
相同,配股款從資金賬戶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買入配股代碼08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二位數字改成「8」);
(B)滬市配股操作方式:賣出配股代碼70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一位數字改成「7」)。
配股認購委託下單後一定要查詢是否成交及資金是否扣除以確認繳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須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動劃入證券賬戶。
3、除權除息
股權登記日是確定投資者享有某種股票分紅派息及配股權利的日期。
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購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但投資者
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購入股票, 第二天拋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
在滬市行情顯示中,某股票在除權當天在證券名稱前記上「XR」表示該股除權;「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權除息。
C. 股票發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
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3)我國公開發行的股票的交易方式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D. 我國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方式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企業透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發行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
E. 股票發行方式有哪些
你好,股票發行的方式: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F. 目前,我國公開發行的股票均在證券交易所中交易么沒有場外交易的么
沒有的 除了大宗交易有專門的通道 目前很多地方有些投資公司打著原始股交易的幌子非法進行股權投資 這些都是騙人滴,,,,
G. 股票發行方式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拓展資料: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H. 股票的發行方式有哪些
1、包銷發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 股市行情看好。
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准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I.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與股票上市交易的關系
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募股) 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J. 什麼是上櫃交易如何深入了解我國的上櫃交易
在櫃台交易的,就是"上櫃",這是最簡單解釋方法!公司的股票要能在股市中交易,必須取得政府的審核通過。如果一家公司向證交所申請股票上市成功的話,那麼它就是上市公司;如果向櫃台買賣中心申請上櫃成功的話,它就是上櫃公司,而這兩個機關對審核股票交易的嚴格程度是不同的,上市公司審核的標准,無論是在資本額、獲利能力、股權分散及設立年限等都要比上櫃公司嚴格多了。
陳湛勻指出:上櫃交易,是指已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股票在證券櫃台交易市場買賣。股票上櫃發行是發行公司委託主承銷商在其營業網點的櫃台上發售股票,投資者在規定時間內以預定的發行價格及限制數量投資購買股票的發行方式。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就已經有所謂的老三家在進行櫃台交易。
陳湛勻教授
以下是陳湛勻的部分觀點實錄:
上櫃交易,是指已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股票在證券櫃台交易市場買賣。股票上櫃發行是發行公司委託主承銷商在其營業網點的櫃台上發售股票,投資者在規定時間內以預定的發行價格及限制數量投資購買股票的發行方式。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就已經有所謂的老三家在進行櫃台交易,即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特區證券公司(簡稱「特區證券」)、中國銀行深圳國際信託咨詢公司(簡稱「中行證券」)、深圳國際信託投資總公司(簡稱「國投證券」),而最早上櫃交易的是1988年4月1日開始交易的深發展,隨後萬科、金田、安達、原野(世紀星源的前身)等也陸續發行股票並上櫃交易,形成「老五股」。但是我國內地1992年之後不再採用這種股票上櫃發行的方式,其他國家和地區存在這種方式。
例如我國台灣地區的資本市場,其資本市場就由證券交易所集中市場、上櫃市場和興櫃市場構成。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店頭市場曾經盛行,證交所成立之後被關閉,但1988年又重新成立股票店頭市場,目的是為公開發行但尚未上市的公司開拓股票流通渠道。一般公司先上櫃,後進行上市交易,但也有直接上市的股票。台灣證券櫃台買賣市場也因長期承擔輔助上櫃股票轉為上市股票的任務,被視作台灣上市股票的「預備市場」。
拋開股票上櫃發行的概念,有時場外交易市場也被稱作櫃台交易市場或店頭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通常指大量分散的證券公司等證券櫃台和主要電訊設施買賣證券而形成的市場。通常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買賣的證券,主要是國債,股票所佔的比例很少。
著名經濟學家、全球共德CEO陳湛勻教授簡介:
著名經濟學家,金融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首批統計學博士點專業博士。現任中國上海市投資學會副會長、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常務理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專家,中國首創擬人化資本運營專家,上海電視台「夜話地產湛勻妙語」欄目主持人,中國第一財經、東方衛視、鳳凰衛視等媒體特邀嘉賓,長期應邀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授課,已獲近20項國家、省部級優秀科研獎,走訪過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聘為國際論壇峰會和國外大學演講,被譽為具有國際視野、最受歡迎的實戰型權威金融專家,成功輔導不少企業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