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東購買股票後,成為公司的所有者,那麼是不是也附帶一定的公司責任
股東會有投票權,享有股份公司分紅權利。但是參與公司運作是不可能的。
② 大股東買和出售自己的股份
法律分析:股東通過轉讓股權實現買賣自己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依公司法規定自由轉讓股權,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的限制性約定的話,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間進行股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公司買自己股票回收的本質作用
可以幫助公司實施並購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收購本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是公司實施並購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的重要手段,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公司法》有關公司股份回購的規定進行專項修改,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訂頗具針對性,如適當補充完善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適當簡化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將回購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上限由5%提升至10%,允許持有期限由1年提升至3年。
(3)股東買了自己的股票後果擴展閱讀:
有些上市公司還借勢加碼回購。如新湖中寶將擬回購金額由不低於3億元提升至不低於5億元,由不超過10億元,提升至不超過15億元。回購價格也由不超過4元/股修改為不超過4.5元/股。
此外,如吉鑫科技、輝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維信息、精工鋼構、合鍛智能、浙江廣廈等公司也都披露了回購公告。
上市公司掏真金白銀去買自家股票,回購的股份可以注銷,也可以作為庫存股,用於員工持股計劃。簡單來說,實施股份回購,公司股本將會暫時或永久減少,在上市公司業績不變的情況下,每股凈資產將增厚,每股含金量提高。
④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根據我國現有的證券法律法規,每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都需要嚴格、及時地披露自己的持股動態、買賣動態。理論上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夠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這類大股東的買入、賣出行為,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章條文,並及時進行信息公告的披露。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股東並不能隨意地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
再次,在現實操作中,大股東買賣自家公司的股票,大多基於戰略層面上的考慮,而「炒作」的狀況已經被最大程度地限制。在監管層的限制下,和其他投資者的競爭下,大股東往往只能進行戰略性地買賣。當公司股價低於實際價值時,大股東往往會發布增持公告,對處於低谷的股票進行低吸;在公司股價被瘋炒之後,大股東往往會發布擬減持公告,擇機賣出已經高估的股票。因此,大股東的增減持公告,往往是一種戰略性的動作,也會給全市場提供一種「風向標」性質的暗示。
綜上所述,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現實市場中很難炒作自己的公司股票。
⑤ 大股東的賬戶如果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有什麼限制的
朋友,我作為券商從業多年的資深客戶經理,我來具體回答你這個問題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著證券法相關規定: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該比例之日起3日內向該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屬於上市公司的,應當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買入。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其所得收益收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責令該股東交出其所得收益,其他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所以,題主所提的問題,既然是大股東,持股一般會超過5%(未超過5%的不涉及上述規定),一旦持股超過5%,就要按上市規定執行,此時買賣股票都會受到限制,我們經常看到的消息都是大股東減持,很少有看到大股東增持就是這個原因。
實際上,公司大股東一般不會用自己的賬戶買賣自家股票,都是用其他賬戶買賣的!當然這種操作實際屬於內幕操作,是不予許的!
⑥ 公司法對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買賣自己股票有何規定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⑦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自己炒自己公司股票嗎
控股股東或者大股東可以炒自己公司的股票。 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
拓展資料
一、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公司高管減持股票說明什麼?
高管減持是指高管在二級市場上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公司高管減持股票根據其減持原因、減持方式的不同,其意義不同。
比如,高管因為公司整體業績低迷且業績持續下滑,高管持有股票的時間越長貶值就越多,在這種情況下,高管為避免風險,實現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會進行減持操作;或者因為市場外部環境較差,對公司的未來不是很看好,進行減持。這兩種減持說明了該股將會出現下跌的行情以及公司經營不善、業績較差的情況。
高管減持有兩種方法:在辭拋售以及辭職套現。如果高管採取辭職套現的方式進行減持,說明該公司高層人員的變動,不利於公司的穩定發展,將會導致股票價格出現下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