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表決權與股權有關嗎
一、正面回答
有關。公司法中的表決權與股權可以不完全相等,公司法中的表決權就是股東表決權,又稱股東議決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享有的,就股東大會的議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權利。
二、分析
表決權也就是股東表決權是指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股權是財產所有權的一種,是股東通過出資或受讓等合法方式,擁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資份額,並因此享有參與公司管理決策、享受利潤分紅的可轉讓權利。股權內容比較豐富,主要包括是股東身份權、參與決策權、選擇、監督管理者權、資產收益權。
三、表決權和股權如何分開?
公司法中的表決權與股權不完全相等,公司法中的表決權就是股東表決權,又稱股東議決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享有的,就股東大會的議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權利。股東表決權作為一種固有權、共益權,是股東權利的主要體現,與股利分配請求權一樣居於股東權的核心。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利。
② 股東投票權和表決權
法律分析: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③ 什麼叫表決權
表決權就是股東表決權,又稱股東議決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享有的,就股東會、股東大會的議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權利。股東表決權作為一種固有權、共益權,是股東權利的主要體現,與股利分配請求權一樣居於股東權的核心。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我國《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的規定了一票一股的表決權原則。《公司法》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強調「同股同權,同股同利」。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這里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個股東享有同樣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④ 關於股份制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權利大概有以下八項內容:
1、股東身份權,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置備股東名冊。
2、參與決策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股東通過股東會實現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3、資產收益權,股東有權分取紅利,在公司清算後分配剩餘財產。
4、退出權,在特定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份。
5、知情權,股東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經營狀況的權利。
6、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7、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優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的優先認購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義務,主要有以下三項內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按期足額繳納認購的出資額的義務。
3、公司驗資完成後,不得抽逃出資的義務
⑤ 股權和表決權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權是指股份制企業投資者的法律所有權。表決權,是指股東通過股東大會上的意思表示,可按所持股份參加股東共同的意思決定的權利。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包括參加股東大會並親自進行投票行為,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及代理投票行為等。可以理解的是有表決權是一定有股權的,但是有股權的在某種程度上不一定就具備有決策權,
只有具有一定分額的股分才能具有公司的決策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由於表決權是股東基於所持股份享有的權利,即「以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並非一人一權或一人一票。因此,股東的出資與其表決權的行使是不能分割的。若是提出代持股權的約定不要求解除,僅要求確認解除了委託表決權,該請求即是將股東的出資與表決權割離的表現,完全違背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因為表決權脫離了出資後,其行使資格沒有主體依附,形成並不存在的空權利,僅解除表決權的委託本人還是無法行使自身權利。另外,如果的解除委託通知已經到達了,其表決權也不能脫離股東身份及出資比例單獨行使,更不能游離於公司的章程之外,要受公司自治管理的約束。
⑥ 股東的表決權具有哪些性質
1、表決權為一種固有權。表決權系基於股東地位而從股東權中涌流出來的一種權能,除非依據法律規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予以剝奪或限制。2、表決權為一種共益權。表決權之行使固然要體現各自股東的利益和要求,但由於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個股東表決權之行使匯集而成的,表決權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此種介入形式既可表現為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尊重和促進,又可表現為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限制和壓抑。由此可見,表決權與自益權大異其趣,當屬共益權之范疇。3、表決權為單獨股東權。這是一股一表決權原則的必然要求,也是諸國公司法之通例。4、表決權為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前已述及,股東權為民事權利之一種,股東的表決權亦不例外。當表決權為公司所侵害時,股東得以此為由提起股東大會決議撤銷之訴,並得對直接參與此種侵權行為之董事請求損害賠償;當表決權為第三人所侵害時,股東得依侵權法的一般原則,向侵權人請求停止損害、排除妨礙和損害賠償。綜上所述,表決權是股東享有的合法權利,公司法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的事項有很多,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及分立等。這一點也是體現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具體的議事方式,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做出規定。股東對股東會決議不服的,可以向董事會反映情況,表達訴求。
⑦ 股東表決權
法律分析: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⑧ 表決權和持股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03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由於表決權是股東基於所持股份享有的權利,即「以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並非一人一權或—人一票。可以理解的是有表決權是一定有股權的,但是有股權的在某種程度上不—定就具備有決策權,只有具有一定分額的股分才能具有公司的決策權。
因此,股東的出資與其表決權的行使是不能分割的。
若是提出代持股權的約定不要求解除,僅要求確認解除了委託表決權,
該請求即是將股東的出資與表決權割離的表現,完全違背了相關的法律規定。
因為表決權脫離了出資後,其行使資格沒有主體依附,形成並不存在的空權利,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包括參加股東大會並親自進行投票行為,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及代理投票行為等.
僅解除表決權的委託本人還是無法行使自身權利。
拓展資料:
股東表決權
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O—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
⑨ 股票按股東享有權利的不同可以分為什麼
普通股和優先股。
1、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參與公司經營的表決權。普通股股東一般有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有表決權和選舉權、被選舉權,可以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
(2)參與股息紅利的分配權。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沒有上下限,視公司經營狀況好壞、利潤大小而定,公司稅後利潤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積金並支付優先股股息後,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但如果公司虧損,則得不到股息。
(3)優先認購新股的權利。當公司資產增值,增發新股時,普通股股東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認購新股的優先權。
2、優先股的優先權有以下幾點:
(1)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2)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