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了某公司股票可以說明就是該公司股東嗎
是的
只要你手上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就是該公司的股東,只不過是小股東就是了。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⑵ 買了股票就是股東嗎
所有炒股的人都是公司的股東,只是小股民占股比很小,比如0.003%股。大的投資機構或者原股東可能佔比大,比如10%。退股的情況如果是股民或者投資機構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當然可以隨時想退就退,如果是公司原股東,比如參與公司創始人和創始人團隊,持有公司股份的,就不可以退股,除非有其他企業像並購掉他們的股份。 第二個問題,股票一級市場是指上市前的公司上市融資過程,叫IPO,這個環節普通投資人參與不到。二級市場是指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的股票市場,比如股民每天都在買賣的交易市場。對公司原股東而言,一級市場到二級市場(即公司上市)會使公司資本擴大,運營起來規模更大。但是對普通股民來講我們只能接觸到二級市場,一級市場與我們無關。以上就是對買了股票就是股東嗎的回答。
⑶ 股票持有者算是股東嗎
只要持有改公司的股票就算是該公司的股東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⑷ 股東一定是入股買股票的人嗎
1、持股人是股東。股票分普通股有優先股,持有者同樣都叫股東,但享受權利有所區別。
2、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⑸ 買股票是入股么,如果我買了1%的股票,那我是股東么請詳細點,謝謝!
股東不一定是入股買股票的人,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二、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
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
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在本文中有時也
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
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
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
⑹ 買了股票的人就是股東了嗎
法律分析:買了股票就是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小,就只能算是小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大就屬於大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⑺ 股票投資人和股東其身份和權益方面有何區別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 股東權利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普通股 種類
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以及籌資和投資者的需要,可以發行不同種類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無記名,可分為記名股和不記名股
記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這種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記載的股東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權,且股份的轉讓有嚴格的法律程序與手續,需辦理過戶。我國《公司法》規定,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為記名股。
不記名股是票面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這類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人,具有股東資格,股票的轉讓也比較自由、方便無需辦理過戶手續。
2、按股票是否標明金額,可分為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標有一定金額的股票。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大小,依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額占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總面值的比例而定。
無面值股票是不在票面上標出金額,只載明所佔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或股份數的股票。無面值股票的價值隨公司財產的增減而變動,而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大小,直接依股票標明的比例而定。目前,我國《公司法》不承認無面值股票,規定股票應記載股票的面額,並且其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3、按投資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等等
國家股是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是企業法人依法以其可支配的財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國家允許用於經營的資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
個人股是社會個人或公司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公司而形成的股份。
4、按發行對象和上市地區的不同,又可將股票分為A股、B股、H股和N股等等。
A股是供我國大陸地區個人或法人買賣的,以人民幣標明票面金額並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股票。
B股、H股和N股是專供外國和我國港、澳、台地區投資者買賣的,以人民幣標明票面金額但以外幣認購和交易的股票。其中,B股在上海、深圳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N股在紐約上市。
以上第3、4種分類,是我國目前實務中為便於對公司股份來源的認識和股票發行而進行的分類。在其他一些國家,還有的按是否擁有完全的表決權和獲利權,將普通股分為若干級別。比如:A級普通股賣給社會公眾,支付股利,但一段時期內無表決權;B級普通股由公司創辦人保留,有表決權,但一段時期內不支付股利;E級普通股擁有部分表決權,等等。
普通股 普通股和優先股哪個好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 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 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 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 ,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 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 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 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 。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 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 ,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棗每年一次的股 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 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 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那麼你就有權 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 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 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 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 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 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 ,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棗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 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 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 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 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棗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 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 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 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 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 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資本。
2.優先股
優先股是 「普通股」的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 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 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 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 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 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 。(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 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 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 參與分配。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
(1) 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 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來付給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對於非累 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 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 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 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 優生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 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 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 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 ,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2) 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 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 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3)轉換方式: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 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 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 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1]
普通股 普通股與特別股有何區別
特別股主要指的是優先股。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四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
(2)、利潤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
(4)、剩餘資產分配權。
優先股:指公司在籌集資金時,給予投資者某些優先權的股票。
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方面,優先股享有固定的股息,不隨公司業績好壞而波動,並且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第二方面,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因此與普通股相比較,優先股票有如下四方面的特點: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優先。
(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發。
(4)、一般無表決權。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發行過優先股[2]
普通股 普通股融資的優缺點
(一)普通股融資的優點
與其他籌資方式相比,普通股籌措資本具有如下優點:
1、發行普通股籌措資本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這對保證公司對資本的最低需要、維持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極為有益。
2、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有無盈利和經營需要而定,經營波動給公司帶來的財務負擔相對較小。由於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籌資風險較小。
3 、發行普通股籌集 的資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資金來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實力,可作為其他方式籌資的基礎,尤其可為債權人提供保障,增強公司的舉債能力。
4、由於普通股的預期收益較高並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通常在通貨膨脹期間,不動產升值時普通股也隨之升值),因此普通股籌資容易吸收資金。
(二)普通股融資的缺點
但是,運用普通股籌措資本也有一些缺點:
1、普通股的資本成本較高。首先,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其次,對於籌資公司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像債券利息那樣作為費用從稅前支付,因而不具抵稅作用。此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一般也高於其他證券。
2、以普通股籌資會增加新股東,這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此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發股價的下跌。[3]
希望採納
⑻ 購買股票是不是股東
是股東。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嚴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內涵有所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成立時向公司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後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合法取得股份,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只要擁有公司的股票就是那的股東,但是股票還分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你在交易所買的是不記名股票,在股動大會上是不具有發言權的,換句話說就是沒有實權參加股東大會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跟著程序走就可以了,該投票投票,有問題就在提問環節發問。
除非有特殊目的。
只有1股也是股東。我們開股東大會都是把股東當爺供著,有個小股東特別搞笑,前兩次來開會就是不肯提前買1手,一定要違反程序混進來,態度還好,就是不肯講理--估計是對公司的股票感興趣又怕交學費。
另外提醒一下,現場參加股東大會要在股權登記日前手裡至少持1股股票(實際操作一般是買1手);股權登記日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按理沒資格以股東身份參會--即使是在登記日之後開會之前買了。
從事實上來說,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持有的股份種類和數量。因此,只要公民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該公司的股東。然而,上市公司一般對外發行的股票數量是比較大的,所以中小股東無法進入董事會進行日常管理,也沒有發言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⑼ 普通人買股票就是股東嗎
買了股票就是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小,就只能算是小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大就屬於大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拓展資料: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