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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實物股票記名股東

發布時間: 2023-01-19 06:42:11

『壹』 公司發行的股票,按照是否記錄股東名稱,分為哪兩種

按是否記載股東姓名,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1.記名股票。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很多國家的公司法都對記名股票的有關事項作出了具體規定。一般來說,如果股票是歸某人單獨所有,則應記載持有人的姓名;如果股票是歸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法人所有,則應記載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法人的名稱;如果股票持有者因故改換姓名或者名稱,就應到公司辦理變更股東姓名或者名稱的手續。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各股東所持股份數、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記名股票有如下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對於記名股票來說,只有記名股東或其正式委託授權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東權。除了記名股東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經記名股東轉讓和經股份公司過戶的)不具有股東資格。
(2)可以一次或分次繳納出資。繳納股款是股東基於認購股票而承擔的義務。一般來說,股東應在認購時一次繳足股款。但是,基於記名股票所確定的股份公司與記名股東之間的特定關系,有些國家允許記名股東在認購股票時可以無須一次繳足股款。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應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
一次繳納的,應當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當繳納首期出資。全體發起人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3)轉讓相對復雜或受限制。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而且要服從規定的轉讓條件。一般來說,記名股票的轉讓都必須由股份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這樣受讓人才能取得股東的資格和權利。而且,為了維護股份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法律對於記名股票的轉讓有時會規定一定的限制條件,如有的國家規定記名股票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我國《公司法》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記名股票與記名股東的關系是特定的,因此,如果股票遺失,記名股東的資格和權利並不消失,並可依據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掛失,要求公司補發新的股票。我國《公司法》對此的具體規定是: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2.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無記名股票也被稱為「不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的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無記名股票有如下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股票的持有人。確認無記名股票的股東資格不以特定的姓名記載為根據,所以,為了防止假冒、舞弊等行為,無記名股
票的印製特別精細,其印刷技術、顏色、紙張、水印、號碼等均須符合嚴格的標准。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於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幕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2)認購股票時要求一次繳納出資。無記名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若允許股東繳納部分出資即發給股票,以後實際上無法催繳未繳納的出資,所以認購者必須繳足出資後才能領取股票。
(3)轉讓相對簡便。與記名股票相比,無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與方便,原持有者只要向受讓人交付股票便發生轉讓的法律效力,受讓人取得股東資格不需要辦理過戶手續。我國《公司法》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4)安全性較差。因無記載股東姓名的法律依據,無記名股票一旦遺失,原股票持有者便喪失股東權利,且無法掛失。

『貳』 港股派息過戶日期起止日是什麼意思

股派息過戶日期起止日是指上市公,持有該公司實物股票證書的人士需在截止過戶日前完成股東轉名手續。上市公司股東花名冊停止更新的時間-解除停止更新的時間,派息日就是給持有該公司股東派股息的日子,一般派息日當晚會派。

港股派息股:
港交所規定,公司注冊地為香港本土的公司,股東不需要繳納股息稅,因為上市公司在分紅派息之前已經交了利得稅。
不過如果派息的公司並非香港注冊,注冊國就可能會向港人和外籍人士等股東征稅。換句話說,中國對在中國注冊、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息要收一筆稅,而非中國注冊的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息則100%歸持股股民。

國內從2009年開始,向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徵收10%股息稅,但是豁免以個人名義登記的香港股東,即是將股票從中央結算倉提出,轉個人名就可以免交股息稅。2011年開始不再豁免個人名義登記股東股息稅。H股實物股東依然要繳付10%股息稅。所以很多個人持有的股民,又將股票存入中央結算以避免交稅。

雖然港股沒有股息稅,現金分紅不需要扣稅,但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時,股票託管的證券行和銀行也會按比例收取少量的手續費。如果投資人購買股票後打算長期持有,也可以提取實物股票規避該項費用(現金分紅由上市公司直接將支票郵寄給投資人登記的香港地址)。

港股分紅更多,A股幾乎少有股票分紅, 區別是港股一般以現金的進行分紅,有這種文化,市場制度不一樣.H股(港股)分紅後並沒有象A股一樣有個所謂的「分紅後除權」,分紅後的股價並沒有相應的按分紅金額降低實際交易股價,分紅和交易股價完全沒有關聯

『叄』 什麼是股票記名

記名股票的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2、可以一次繳納,也可以分次繳納出資;
3、轉讓相對不記名的股票更復雜;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5、記名股票的其他特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肆』 按是否記載股東姓名,股票可以分為哪些

引言: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重要構成部分。是股份公司中各個股東的持股憑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股票市場需求也是越來越旺盛。他不僅給股份企,股份公司嗯緩解了壓力,也為各個股東帶來一定收益,雙方都能達到一定的目的,,它給人們帶來巨大收益的背後就是,就是巨大的風險。很多人不僅可能因為投資股票擁有眾多財產,也有人也因為投資股票一夜之間輸光所有財產。

三、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就與記名股票相反,在股票上無需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既然認股的方式不同,那麼其在權利行使上也有所不同。只要在法律范圍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可以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在轉讓方式上無記名投無記名股票以實際交付為主,只需原有股東同意轉讓,就發生了相應的法律效力,完成轉讓。

『伍』 什麼是不記名股東和記名股東

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主要在於股票記載方式上。
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相比,判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不記名股票股東權利歸屬於股票的持有者;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轉讓相對簡便;安全性較差。

『陸』 股票不是虛擬資產或者說不是虛擬實物嗎為什麼證券基礎書上有記名股票被盜、遺失 補辦的說法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卷,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記名股票就是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一般來說,如果股票是歸某個人所獨有,則應記載持有人的姓名。如果是投資機構或法人所有,也要記載投資機構或法人的名稱。無記名股票是指在票面和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們所體現的權利相同。它們的區別主要是:1、在記載方式上不同。2、為了防假冒等行為,不記名股票印製講究,印刷技術要求有嚴格的標准。3、無記名股票轉讓簡單方便。4、無記名股票安全性差,一旦遺失,原持有人便喪失股東權利,且無法掛失。
我們平常炒股的股票是無紙的,是電子記名的股票。

『柒』 股票按記名方式幾種

股票種類很多,可謂五花八門、形形色色。這些股票名稱不同,形成和權益各異。股票的分類方法因此也是多種多樣的。 按股東權利分類,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

普通股:普通股的股東有權參加或派代表參加股東大會,討論公司重大事宜,並具有下列權利:1/投票選舉權;2/收益分配權;3/資產分配權;4/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增發新股)。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優先股:優先股的股東一般無上述權利,但在利潤和資產分配時有優先權,而次於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公司還可以發行其它不同類別或級別的股票,如可轉換優先股和不可可轉換優先股等。

股票又可分為記名和無記名股票。記名股票指的是股票上載有股東姓名,並記入公司股東名冊的股票。股票若轉讓,需將被轉換人名記錄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東名冊。無記名股票是無需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誰持有這種股票,誰就是股東。由於電子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我國深滬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藉助於電子計算機及電子通訊系統進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是由電子計算機系統管理的一組組二進制數字而已。但從法律上來說,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內容。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憑證。國外的股票(如圖所示)通常象學位證書一樣,做的很精緻,通常有公司的圖案或標志,一是為防止偽造,二是美觀,三是起到廣告宣傳作用。股票證上標有所購股數、票面價值、種類(如普通股或優先股)及投票表決權。為便於交易流通及防止丟失,股票通常由經紀公司代為保存,所以一般投資者很少看到「真正」的股票。我國目前發行的股票是無紙化的,只是一張簡單的股票交割憑單。

『捌』 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一,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1.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2.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3. 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只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可以自由轉讓,不許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