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殼對象股票沒解售怎麼處理
在老三板市場賣,股票在二級市場退市後,退市的股票將轉移至舊三板交易。
投資者可以在開放三板交易許可權後,在舊三板市場進行賣出。
但老三板市場並不活躍,能否在老三板上賣出,要看投資者是否買入;
3、股權等待重組。
部分退市股票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重新申請上市,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股票,等待其上市。
4、對於破產清算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市公司要求賠償。
5、但是,在退市前,證券交易所會發布公告,公告發布後或者退市合並期間可以出售。
一般這期間還是可以賣的,不要抱有幻想。
您只能賣出並減少損失。
2. 借殼上市和買殼上市的細節問題
1.借殼上市。
公司先把自己的一部分優質資產(資產就是能賺錢的錢,優質資產就是能賺比較多的錢的資產),組成一個子公司。這些資產,包括廠房,機器,人員,訂單,技術。把這個子公司上市,就可以向公眾發行股票籌集資金了。然後籌到錢之後,就用這些錢,去買母公司的其它資產,而買的順序一般都是先買好的資產,再買差的。為什麼呢?因為第一次上市後的股東們都盯著公司呢,本來你的股票值10塊錢,後來你又買了一堆劣質資產進來,股票可能會跌,股東們就不幹了,該拋售股票,於是股價下跌,公司再籌集錢就難了。因此要慢慢來,讓股東們逐漸適應。
2.買殼上市
也一樣。只不過是公司去買下一個上市公司,而不是自己剝離出一個子公司上市。因為上市的種種手續還是非常麻煩和昂貴的。
3.關聯交易
就是再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的時候,這個資產可以很高的定價,也可以很低,因為都是自己公司。股東們都不知道的。
3. 借殼上市方案和類型
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那麼借殼上市有哪些方案和類型呢?一起來看看!
借殼上市方案:
方案一股權轉讓+資產置換
1、殼公司原控股股東將所持有的殼公司股份通過股權轉讓協議方式協議轉讓給擬借殼上市企業,後者以現金作為對價收購該部分股份;
2、借殼方完成對上市殼公司的控股後,與上市殼公司進行資產置換,收購其原有業務及資產,同時將擬上市的業務及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作為收購其原有資產的對價;
本方案常見的輔助交易:注入資產的評估值高於置出資產,差額部分作為上市公司對大股東的免息債務,無償使用若干年。
方案二股權轉讓+增發換股(又稱反向收購)
1、殼公司原控股股東將所持有的殼公司股份通過股權轉讓協議方式協議轉讓給擬借殼上市企業,後者以現金作為對價收購該部分股份;
2、借殼方完成對上市殼公司的控股後,由上市殼公司向擬借殼上市企業的全體(或控股)股東定向增發新股,收購其持有的擬借殼上市企業股權;
3、上市殼公司向其原控股股東出售其原有的業務及資產,後者以現金為對價收購該部分資產。
本方案常見的輔助交易:增發新股收購擬借殼企業股權時,屬於換股合並的,須給予反對本次交易的上市殼公司流通股股東現金選擇權。
方案三股份回購+增發換股
1、殼公司向原控股股東出售全部業務及資產,同時回購並注銷原控股股東所持有的上市殼公司股份;原控股股東所持殼公司股份不足以支付殼公司原有業務及資產的,以現金補足;
2、上市殼公司向擬借殼上市企業的全體(或控股)股東定向增發新股,收購其持有的擬借殼上市企業股權;增發換股後,擬借殼上市企業的控股股東成為上市殼公司的新控股股東。
本方案常見的輔助交易:為了補償上市殼公司原流通股股東的流動性溢價,有時會在借殼完成後由擬借殼企業股東或上市殼公司對其按一定比例進行送股。
方案四資產置換+增發換股
1、上市殼公司將全部業務和資產轉讓給擬借殼企業的控股股東,並同時向其增發新股,換取其所持有的擬上市企業股份;
2、擬借殼企業控股股東取得殼公司的原有業務和資產後將其轉讓給殼公司原大股東,以換取後者所持有的殼公司股份,雙方差額部分以現金補足。
本方案常見的輔助交易:與方案三一樣,為了補償上市殼公司原流通股股東的`流動性溢價,有時會在借殼完成後由擬借殼企業股東或上市殼公司對其按一定比例進行送股。
方案五資產出售+增發換股
1、上市殼公司將原有的全部業務及資產出售給其控股股東,後者以現金為對價收購這些資產;
2、上市殼公司向擬借殼上市企業的全體(或控股)股東定向增發新股,收購其持有的擬借殼上市企業股權;
本方案常見的輔助交易:為確保上市殼公司小股東的利益,殼公司原控股股東收購殼公司原有業務及資產時通常會支付比較高的對價,作為補償,接受定向增發的擬借殼企業股東在借殼完成後會向殼公司原股東支付一筆額外的現金。
借殼上市的類型
借殼上市種類很多,按照對已過會案例的梳理,借殼上市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同時原控股股東退出殼資源;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國資委層次),控股股東發生改變,這種類型重大資產重組多發生在國資委體系內部,其目的是實現國有資產內部整合;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但殼資源原有控股股東不退出殼公司。
按照對殼資源的清理方式,上市公司借殼上市亦可分為“出售清殼”、“置換清殼”兩種方式,按照出售、置換對象的不同可具體分為非關聯出售、關聯出售、非關聯置換、關聯置換四種類型。
(一)實際控制人發生改變,原控股股東退出殼資源
這一類型借殼上市具體可分為國有控制人變為非國有控制人、非國有控制人變為國有控制人、以及非國有控制人間的變更。
1、國有控制人變為非國有控制人,原控股股東退出殼資源
典型案例:中文傳媒(600373)、st大成(600882)、st偏轉(000697)
在此類型借殼上市案例中,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協議方式、無償劃轉或間接轉讓等方式將所持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給收購人,重組完成後,“殼公司”原控股股東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權從而退出殼資源。
在清殼方式的選取上,此類借殼上市案例多選擇資產置換方式,以上三利均以此種方式同時實現了“清殼”與“資產注入”。
2、非國有控制人變為國有控制人,原控股股東退出殼資源
典型案例:渤海租賃(000415)
3、非國有控制人間的變更,原控股股東退出殼資源
典型案例:億晶光電(600537)、華夏幸福(600340)、海潤光伏(600401)
這種借殼上市案例,在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國有股權轉讓,通常涉及以下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9號)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4]268號)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
《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國資發產權[2009]120號)
(二)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改變,集團內資產梳理
這一類型借殼上市多發生在國資體系,國資體系通過重大資產重組實現優異資產證券化。在重大資產重組前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雖然發生改變,但是實際控制人並未發生變化,仍為地方政府國資委。同時,分析發現:在國資體系內部存在大量的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均沒有發生改變,但上市公司整體性置出經營性資產,改變主營業務的重組案例。
1、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化,控股股東發生變化的重大資產重組
典型案例:西北化工(000791)、海通證券(600837)、雲煤能源(600792)、二紡機(600604)
2、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均未發生改變,上市公司置出所有經營性資產,改變主營業務的重大資產重組
典型案例:百視通(600637)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如果為國資委獨資,則可利用無償劃轉,將其所持股份劃轉至國資委其他具有優質資產的國有獨資收購方,上市公司通過資產出售或置換實現清殼,再注入其他優質資產。
在國資體系股權轉讓中會涉及以下相關法律規定: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9號)
《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國資發產權[2005]78號)
(三)實際控制人發生改變,原控股股東保留股權
典型案例:長安信息(600706)、興業礦業(000426)、浙報傳媒(600633)
此種類型借殼上市的特點在於,上市公司原控股股東不轉讓自己原有的上市公司股權,雖然其失去了控股股東地位,但其仍然保留參與上市公司經營的權利。
4. 借殼上市條件有哪些
借殼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通過把資產注入一家市值較低的已 上市公司 (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一、 實施途徑
要實現借殼上市,或買殼上市,必須首先要選擇殼公司,要結合自身的經營情況、資產情況、融資能力及發展計劃。選擇規模適宜的殼公司,殼公司要具備一定的質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債務和不良債權,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組的可塑性。接下來,非上市公司通過並購,取得相對控股地位,要考慮殼公司的股本結構,只要達到控股地位就算並購成功。其具體形式可有三種:
A:通過現金收購,這樣可以節省大量時間,智能軟體集團即採用這種方式借殼上市,借殼完成後很快進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場反映。
B:完全通過資產或股權置換,實現「殼」的清理和重組合並,容易使殼公司的資產、質量和業績迅速發生變化,很快實現效果。
C:兩種方式結合使用,實際上大部分借「殼」或買「殼」上市都採取這種方法。
非上市公司進而成為控制股東,通過重組後的董事會對上市殼公司進行清理和內部重組,剝離不良資產或整頓提高殼公司原有業務狀況,改善經營業績。
二、 借殼上市條件
1.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 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 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a) 上市報告書;
b) 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c) 公司章程;
d) 公司營業執照;
e) 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f) 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g) 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
5. 借殼上市的股票如何操作
2.借殼上市是因為上市很難.公司法與證券法對擬上市公司條件有明確要求.比如連續三年盈利條款對證券公司而言就是高門檻.04,05年有許多證券公司是虧損的.想上市就必須借道而行. 3.股票被借殼在復牌之後是否值得介入問題,一般來說回答是肯定的.因為借殼方資產與資本實力都比賣殼公司要強,因此在原股價基礎上是可以有上漲預期的. 4.至於是否介入應考慮三點: (1)是否股價已經超前反應.借殼上市有個磋商過程,在此其間是否消息外泄或內幕交易,引起股價提前炒作,形成物似價奇,這種情況並不少見,介入意義就不大了. (2)突然公布消息後是否買的到.如你舉例.
6. 借殼上市流程圖
借殼上市流程圖
借殼上市完整的流程結束,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其中最主要的環節是要約收購豁免審批、重大資產置換的審批,其中,尤其是核心資產的財務、法律等環節的重組、構架設計工作。這些工作必須在重組之前完成。 下面一起和我來看看吧!
第一,決定要借殼上市,首先要找一個好的“殼”,好的“殼”要具備以下幾個重要條件:
公司可以沒有資產,沒有業務,但不能有債務和法律訴訟,也不能有違反證券法規的問題,就是所謂“干凈“的殼,否則對收購公司不利。
殼公司的上市資格必須保持完整,包括根據證監會的要求,按時申報財務和業務現狀。
殼公司要有足夠的`“大眾股份”和“大眾股東”,合並後交易才能活躍。所謂“大眾”是指殼公司中最初上市時購買發行股票的股東。
第二, 找到好的殼以後,就可以辦收購和合並的手續,其中財務的報告審核、清殼最重要,需時較長,大概三個月的時間就夠了。辦完收購和合並手續後,收購公司就自然變成上市公司。
第三, 因為合並後,原來的殼公司現在已經不再是“殼”了,已經有了業務和業績,股票自然會上漲,但為了要使股票上漲更快,必須僱用金融公關公司,向更多的股票公司經紀人、分析師、機構投資人和一般個別股民推動,使他們注意到新合並公司的發展,引起他們對新公司股票的興趣。
第四, 股票上漲後就可以籌集資金,新公司可以銷售股票籌資,新公司的股東也可以出售股票。至於公司可以賣多少股票籌資,沒有硬性規定和限制。只要公司的業績好,市場活躍,擴股銷售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要注意,一次賣的太多,會影響股票價格,也會減少控股權。
;7. 借殼上市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借殼上市的方式有:通過現金收購,完全通過資產或股權置換,兩種方式結合使用。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通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8. 借殼上市流程
借殼上市流程
1.股份改制(2—3個月):發起人、剝離重組、三年業績、驗資注冊、資產評估。
2.上市輔導(12個月):三會制度、業務結構、四期報告、授課輔導、輔導驗收。
3.發行材料製作(1—3個月):招股說明書、券商推薦報告、證券發行推薦書、證券上市推薦書、項目可研報告、定價分析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4.券商內核(1—2周):現場調研、問題及整改、內核核對表、內核意見。
5.保薦機構推薦(1—3個月):預審溝通、反饋意見及整改、上會安排、發行批文
6.發審會(1—2周):上會溝通、材料分審、上會討論、表決通過。
7.發行准備(1—4周):預路演、估值分析報告、推介材料策劃。
8.發行實施(1—4周):刊登招股書、路演推介、詢價定價、股票發售。第九、上市流通(1—3周):劃款驗資、變更登記、推薦上市、首日掛牌。第十、持續督導(2—3年):定期聯絡、信息披露、後續服務。
9.快的1-2個月,慢則半年。借殼指一家母公司通過把資產注入一家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借殼的時間沒有明文規定,根據A股市場上借殼的公司來看,審批快的需要1-2個月,審批慢的則需要半年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七條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有數額;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9. 借殼上市後原來的未上士公司股東如何獲利退出
IPO不是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透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為「普通股」。有限責任公司IPO後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