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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無記名股票多少日

發布時間: 2023-01-07 06:25:21

⑴ 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程序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程序:(一)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以前就相關事項作出公告;(二)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三)簽訂股權協議;(四)辦理變更登記,並更改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⑵ 公司法股東大會召開時間是什麼

一、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大會的召開分下面兩種情況: 1、定期召開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定期召開一次年會,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具體時間由公司自行規定。 2、臨時召開股東大會 出現重大問題,需要股東大會表決時,應該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 公司章程 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股東大會的 召開流程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 法規 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 (1)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 代理 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一種是定期召開,另一種則是臨時召開,定期召開具有時間限制,一般以六個月為一個期限,總結上半年的發展經營狀況,對下半年的發展做好規劃,臨時性股東大會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遇到緊急狀況,都可以召開會議。

⑶ 持股多少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分析:首先,無論持股多少,上市公司的全體股東,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持股比例只和你的話語權有段,但是只要你具有股東資格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九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⑷ 無記名股票什麼意思

記名股票是指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無記名股票是指未記載股東姓名或者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轉讓,無記名股票以交付方式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⑸ 怎麼理解「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於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前5日至股東大會閉幕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這樣規定的原因:無記名股票是沒有記載股東姓名的,召開股東大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是為了確定參會股東的身份和資格,交存後股票暫時不會流通,可以避免會議期間股東身份發生變更,主要目的是避免無記名股票持有人隨意將股票轉讓後,卻又同時行使股東權利。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5-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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