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股評 »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首日指那天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首日指那天

發布時間: 2023-01-03 14:02:32

① 定增定價基準日怎麼確定

定向增發是上市公司向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
其價格是按照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平均價的90%來確定的,其中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
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定增方式發行股份,融入資金,緩解資金短缺的問題,在19號發行該股,則19號也是該股的定向增發基準日。
同時,如果其股東均為持有5%以下的股東,無需披露義務,即不需要公告。如果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會對股價產生重大的影響,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
當定增價格高於發行時的每股凈資產,則會提高每股凈資產,而定增價格低於發行時的每股凈資產時,則會降低每股凈資產。
拓展資料
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
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後,出現以下情況的,應當由董事會重新確定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已過;本次發行方案發生變化;其他對本次發行定價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驗資結束日為基金份額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基金份額折算,使得驗資結束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再根據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投資者集中申購應獲得的基金份額,並由注冊登記機構進行投資者集中申購份額的登記確認。

② 什麼是定價基準日

《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 證監會(2017)5號
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2)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首日指那天擴展閱讀:

《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會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當按照本細則的規定確定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二)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董事會決議應當確定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者數量區間、限售期;發行對象與公司簽訂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應當經董事會批准。

(三)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發行對象的范圍和資格,定價原則、限售期。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確定的,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數量區間(含上限和下限)。董事會決議還應當明確,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除權、除息的,發行數量是否相應調整。

(五)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本次募集資金數量的上限、擬投入項目的資金需要總數量、本次募集資金投入數量、其餘資金的籌措渠道。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者償還銀行貸款的,應當說明補充流動資金或者償還銀行貸款的具體數額;募集資金用於收購資產的,應當明確交易對方、標的資產、作價原則等事項。

③ 發行期首日是指哪一天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在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批文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因此,發行期首日指保薦人發送認購邀請書的次日。

拓展資料

新股公司將股票推出證券交易所,供公眾買賣的首天,稱為上市日期。

股票申購當天,即T+0日,稱為發行日期。

股票發行定義: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網路發行日期

④ 華發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今日,華發股份(600325.SH)股價下跌,截至收盤報9.88元,跌幅3.23%。

昨日,華發股份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0,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於以下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鄭州華發峰景花園項目、南京燕子磯G82項目、湛江華發新城市南(北)花園項目、紹興金融活力城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包括華發集團在內的不超過三十五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投資者,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合計不超過63,500萬股(含63,500萬股),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0,000萬元,發行對象均以現金認購。其中,華發集團參與認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且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28.49%。

若本次發行完成後,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發行後)的比例未超過30%,則華發集團在本次發行結束日起18個月內不轉讓其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若本次發行完成後,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發行後)的比例超過30%,則華發集團將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本次發行結束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其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以滿足免於以要約方式收購的要求。其他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份自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且不低於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凈資產。華發集團不參與本次發行定價的市場競價過程,但接受市場競價結果並與其他投資者以相同價格認購。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出現無申購報價或未有有效報價等情形,則華發集團以本次發行底價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華發集團系公司控股股東,截至預案簽署日,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28.49%的股份。華發集團擬以現金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

截至預案簽署日,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華發股份28.49%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控股華發集團,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假設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數量為63,500萬股,華發集團參與認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且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28.49%,其他投資者認購其餘部分股權,經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不低於28.49%,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華發股份表示,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降低資產負債率,改善財務結構,減少償債風險,為後續債務融資提供空間和保障,也為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此外,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可以增加公司貨幣資金流入,增強公司資金實力,拓展公司經營規模。

華發股份同日披露的《關於無需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公告》顯示,公司最近五個會計年度內不存在通過配股、增發、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方式募集資金的情況。公司前次募集資金到賬時間距今已超過五個會計年度。鑒於上述情況,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無需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且無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華發股份於10月29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2,807,994,797.40元,同比增長14.44%(調整後,下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111,450,521.68元,同比增長2.8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154,313,913.79元,同比增長19.3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1,597,797,811.97元,同比下降18.96%。

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803,105,835.42元,同比下降1.18%;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5,492,476.66元,同比下降27.42%;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52,988,653.37元,同比下降36.12%。

⑤ 非公開發行股票如何定價

根據《證券發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不低於停牌前20個交易平均股價的90%,發行方和認購方兩者協商約定的。
實際控制人有打壓自家股票重組增發的嫌疑。自己的資產重組入上市公司可以換出更多的股票,低位增發後再做高股票價,換股者或現金買入增發股份者賺錢。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者來說應該不是壞事。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不過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無法明確的說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根據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
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然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面向特定對象發行,比如企業職工、戰略投資者等等。不僅可以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所以,就這一層面來講,股票非公開發行大概率利好。
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不管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表示著利好。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定向增發如何定價?
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選擇有三種,分別為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鼓勵方式)。根據證監會最新的窗口指導,長期停牌的公司(超過20個交易日),要求復牌後交易至少20個交易日後再確定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和底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⑥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時候上市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作用為: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一般是公司大股東和金融投資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36個月才能出售;金融投資機構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12個月才能出售。
例如某上市公司2014年6月31日非公開發行股票,機構投資者認購的股票要到2015年7月1日才可上市交易;而公司大股東認購的股票則要到2017年7月1日才可上市流通。

⑦ 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怎麼確定

第七條《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上市公司應當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

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7)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首日指那天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統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註:《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已經被2020年6月1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8號公布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取代。

第二條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有利於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增強獨立性;應當有利於提高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增強持續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