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定增是什麼目的有什麼優缺點
股票定增與IPO不同,它是一種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一般是指向特定的投資者增發股票來募集資金。這種發行對投資者的門檻要求較高,主要是針對一些公司股東、私募基金和資金大戶的,小資金散戶很難參與。非公開發行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另外,募資用途還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對是否無盈利沒有要求。下面,和大家一起學習下定增的基礎知識。1. 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 避免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規避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實現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 對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還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4. 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 當前上市公司估值處於較低位置時,採取定向增發可以低成本獲得更多股份,對未來的減持套現更為有利。
定向增發的優缺點
1. 大股東、機構投資者或是資金實力雄厚的職業投資人可能溢價參與定增,這將為上市公司輸送大量的低成本資金,有利於散戶持股的風險。
2. 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定向增發且成功發行的上市公司,未來通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3. 還可以作為股市並購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對其他公司戰略持股甚至是控股,可以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再去並購。
4. 缺點是,如果公司本身質地一般,缺乏吸引力,就可能通過折價發行來獲取急需的資金。如果折價幅度較大,無疑會嚴重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定增股的發行與流通
1. 發行條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且必須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發行價不得低於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均價的90%,一般為股票市價的5~8折。
2. 定增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控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 1年年報及本年度一季報未被會計師出具持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或是相關意見所涉及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
4. 募集現金總額不得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凈資產額的50%,向控股股東或實控人發行或是發行後控股股東及實控人變更的除外,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後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以上就是關於股票定向增發的相關基本知識的介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②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
是。
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多種形式中的其中一種而已,所以並不能隨意地把非公開發行股票歸為利好,或是利空。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主要得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是什麼,以及最終是否有落到實處。
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地轉讓,所以對股價來說,還是存在一定的影響的。不過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充足的發展潛力、成長性良好,那非公開發行股票通常就意味著利好。
(2)溢價非公開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③ 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有以下幾個定價方法:
1、市盈率法。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X發行市盈率
2、凈資產倍率法。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X溢價倍數
3、現金流量折現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據此計算出公司凈現金流量值,並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來現金流量,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根據《證券發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
施細則對上述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規定定價基準日必須在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的首日這三個日期中選取,股票均價的計算應為充分考慮成交額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權均價。
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東對管理層的約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況下,為使發行結果更加公平公正,使發行價格貼近公司投資價值,《實施細則》規定,最終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必須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經過有效的市場競價產生。
競價制度的要點有三:
1、一是嚴格貫徹價高者得的原則,價格是第一優先考慮的要素;
2、二是擴大詢價范圍,確保充分競爭,防止詢價范圍小、容易被操縱的現象;
3、三是認購報價過程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競價結束前泄露認購報價情況。
債券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的區別:
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備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備案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2、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託信用評級,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沒有強制性要求。
3、公開發行的債券可以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自主選擇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
④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主要是要看非公開發行的價格。如果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低於現在的價格。你就是現在上市公司股票的價格,那麼就不一定是好事。因為。非公開發行的套利空間非常大。如果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高於現在的價格。也就是溢價發行,那麼說明被發行對象也認可該支股票的後期價值。那麼甚至的空間就比較大。當然也就是好事情。
⑤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是什麼意思
1.募集資金是指上市公司通過公開發行證券(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股、增發股票、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單獨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向投資者募集的資金。)和非公開發行證券,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募集資金的存放募集資金的存放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公司應在銀行設立專門賬戶存儲募集資金,並與銀行簽訂專門賬戶管理協議。 2.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過程: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08年1月)、《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2008年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1.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數 1個專用賬戶(存儲在專用賬戶中):專用賬戶數≤募投項目數。原則:專戶數量≤募投項目數量。 兩次以上融資的,應當單獨設立專門的融資賬戶。 經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的數量。原則:專項賬戶數≤募集項目數。 超募資金也要存入專戶。 有兩次以上融資的,應單獨設立募集資金賬戶。 2.募集資金到賬後簽署三方協議的期限。 兩周內(新協議應在到期或變更終止後兩周內簽訂)和一個月內(新協議應在滬深中小企業到期或變更終止後一個月內簽訂)。 3.至少包括三方協議擬包含的內容(協議簽署後,報交易所備案並公布協議主要內容)。 (一)上市公司應將募集資金存入專門賬戶。 (二)專用賬號、涉及的集資項目、存款金額和期限; (3)商業銀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銀行對賬單,並抄送保薦機構; (四)保薦機構可隨時在商業銀行查詢專用賬戶信息; (五)上市公司、商業銀行和保薦機構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⑥ 非公開發行股票 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發行費用: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⑦ 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低於現股價是利好嗎
首先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低於現股價是正常現象,比如市場價現在是10元每股,公司打算再增發融資,賣給一些特定對象(肯定都是大戶),正常情況下,這個至少要享受「批發價」,比較常見的做法是近20個交易日均價的9折,當然也有更低的。
如果9折附近,應該是正常的,畢竟增發購入的股票不可以立即流通,所以有一定風險,到了可以賣的時候,價格是多少就很難說。因此9折是比較常見的做法。
更低就會造成對現在股價的沖擊。
而萬一平價甚至高溢價增發,則對股票是非常大的利好。
⑧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債券只能算是中性消息。
發行債券本身就是一種融資行為,且債券是有一個到期還款的前提,並不是借了錢不用還的,若是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時候也要看情況來看是否利好,但在大多數時候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是利好,最主要原因是同樣是融資行為,但發行股票一般是作為轉化成股本的形式,並不存在還款的問題。
拓展資料:
債券的發行可分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
平價發行:平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和票面額相等,因而發行收入的數額和將來還本數額也相等。前提是債券發行利率和市場利率相同,這在西方國家比較少見。
溢價發行:溢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高於票面額,以後償還本金時仍按票面額償還。只有在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的條件下才能採用這種方式發行。
折價發行:折價發行,指債券發行價格低於債券票面額,而償還時卻要按票面額償還本金。折價發行是因為規定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
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指債券發行者發行債券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具體包括發行額、面值、期限、償還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發行價格、發行費用、有無擔保等,由於公司債券通常是以發行條件進行分類的,所以,確定發行條件的同時也就確定了所發行債券的種類。
債券的發行者在發行前必須按照規定向債券管理部門提出申報書;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須經過國家預算審查批准機關(如國會)的批准。發行者在申報書中所申明的各項條款和規定,就是債券的發行條件其主要內容有:
擬發行債券數量、發行價格、償還期限、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有無擔保等等。
債券的發行條件決定著債券的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直接影響著發行者籌資成本的高低和投資者投資收益的多寡。
對投資者來說,最為重要的發行條件是債券的票面利率、償還期限和發行價格因為它們決定著債券的投資價值,所以被稱為債券發行的三大基本條件而對發行者來說,除上述條件外,債券的發行數量也是比較重要的,因為它直接影響籌資規模。
如果發行數量過多,就會造成銷售困難,甚至影響發行者的信譽以及日後債券的轉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