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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優先股

發布時間: 2022-12-30 04:43:55

⑴ 炒股入門基礎知識:優先股有哪些

你好,優先股的分類如下:
1.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
2.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先股轉換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
3.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未給付的股息。
4.可回優先股與不可回優先股,可回優先股是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發生的。

⑵ 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票是利好嗎

非公開發行優先股是偏利好!
發行優先股是不是利好,各種說法不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認為首先要了解優先股是什麼,有什麼特點,然後才能分析其對上市公司是不是利好。
1. 優先股和普通股一樣計入上市公司股本,發行優先股募集的資金屬於公司資本,歸公司管理使用,這一點跟普通股一樣;
2. 優先股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沒有表決權,但收益相對固定、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清償順序先於普通股,股息率按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計算,大大高於普通股的股息率,這一點類同債券;
3. 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持有36個月後可一定比例轉為普通股,這點像可轉債。由以上三個特點可以看出,優先股是介於債券與普通股票之間的一種股票。發行優先股的作用也就是介於兩者之間,不像發行空手套白狼的股票這樣利好,也不像借貸這樣要考慮公司的營利要高於借貸利率才是利好,要具體分析發行優先股的用途,才能確定是不是利好。如果是用於償還公司債是利好,如果是回購二級市場流通股票,則不是利好;如果是用於公司生產經營,則要考慮其營利情況,才能確定是不是利好。因此,發行優先股只可以說是偏利好!
祝投資順利!如果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希望能及時採納,謝謝!

⑶ 優先股是如何發行和交易的

1、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 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轉讓,非上市公眾公司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全國股轉系統轉讓,范圍僅限於合格投資者。 2、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僅向合格投資者(每次不得超過200人)發行,包括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理財產品、QFII、RQFII以及企業法人、 合夥企業 、個人投資者。對後三者的資產規模有一定要求,但是不要求投資經驗年限。為防止利益輸送,將發行公司的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開發行的合格投資者范圍之外。 3、中小投資者既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直接投資公開發行的優先股,還可以通過購買基金、理財產品等方式間接投資。證監會表示,優先股合格個人投資者的門檻為500萬元。 公開發行優先股,必須符合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注冊。未經依法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 《 證券法 》第九條

⑷ 優先股規定有哪些

優先股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優先股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第三條 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第四條 優先股試點應當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和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行為。

第五條 證券公司及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參與優先股試點,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遵循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行為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第六條 試點期間不允許發行在股息分配和剩餘財產分配上具有不同優先順序的優先股,但允許發行在其他條款上具有不同設置的優先股。

同一公司既發行強制分紅優先股,又發行不含強制分紅條款優先股的,不屬於發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優先順序的優先股。

第七條 相同條款的優先股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相同條款優先股,每股發行的條件、價格和票面股息率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八條 發行優先股的公司除按《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制定章程有關條款外,還應當按本辦法在章程中明確優先股股東的有關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後,有權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的,公司章程應明確優先股股東參與剩餘利潤分配的比例、條件等事項。

第十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通知優先股股東,並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東的規定程序。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就以下事項與普通股股東分類表決,其所持每一優先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優先股沒有表決權:

(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

(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百分之十;

(3)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

(4)發行優先股;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項的決議,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大會可授權公司董事會按公司章程的約定向優先股支付股息。公司累計三個會計年度或連續兩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股東大會批准當年不按約定分配利潤的方案次日起,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與普通股股東共同表決,每股優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一定比例表決權。

對於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對於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當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規定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優先股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三條 發行人回購優先股包括發行人要求贖回優先股和投資者要求回售優先股兩種情況,並應在公司章程和招股文件中規定其具體條件。發行人要求贖回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優先股回購後相應減記發行在外的優先股股份總數。

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優先股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優先股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優先股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十五條 除《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事項外,計算股東人數和持股比例時應分別計算普通股和優先股。

第十六條 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採用固定股息率的,可以在優先股存續期內採取相同的固定股息率,或明確每年的固定股息率,各年度的股息率可以不同;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採用浮動股息率的,應當明確優先股存續期內票面股息率的計算方法。

⑸ 發行優先股和非公開發行股票有何區別

前者可以在股市公開買賣!後者私下發行!

⑹ 優先股發行條件有哪些

優先股發行條件:公司已發行的優先股不得超過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的50%,且籌資金額不得超過發行前凈資產的50%,已回購、轉換的優先股不納入計算。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時的特殊要求:
1、必須採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稅後利潤的情況下必須向優先股股東分配股息;
3、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的差額部分必須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
4、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後,不再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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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嗎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根據有關規定,在某些方面有優先於普通股的權利。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優先股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且僅限於以下三類:
符合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相關上市公司,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
2.所有上市公司和特定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3.在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中,經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同意的非上市非公眾股份公司,可以按照報送的方案發行優行股。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發行人限於證監會規定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發行人限於上市公司(含注冊地在境內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眾公司。

⑻ 公司法關於優先股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優先股的規定目前規定在《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內容有: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試點期間不允許發行在股息分配和剩餘財產分配上具有不同優先順序的優先股,但允許發行在其他條款上具有不同設置的優先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⑼ 優先股發行會交易嗎

優先股的發行和交易方式有:
1、優先股的發行方式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
2、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轉讓;
3、中小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基金、理財產品等方式間接投資。
【法律依據】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三條
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第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同一次發行的優先股,條款應當相同。每次優先股發行完畢前,不得再次發行優先股。
第三十二條
優先股每股票面金額為一百元。優先股發行價格和票面股息率應當公允、合理,不得損害股東或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合法利益,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優先股票面金額。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價格或票面股息率以市場詢價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公開方式確定。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於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