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限公司股東
法律分析: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⑵ 簡述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東權利方面的主要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主要體現在:(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2)股東人數不同;(3)設立方式不同;(4)組織機構設置規范化程度不同;(5)股權轉讓方面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它們的共同點,也有不同點。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⑶ 有限責任公司發給股東的股權證是不是跟股票一個性質是設權證券還是證權證券如果是高手請回答。
股票是針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東權利證明。
股權證是針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的股東權利證明。
兩者性質是一樣的,體現的是股東對公司的權利。
在分類上,屬於證權證券,意思是證明股東權利,而不是創設股東權利。
⑷ 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持有人擁有哪些權利,持有人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股東權可分為固有權與非固有權。所謂固有權,又稱法定股東權,是指未經股東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股東大會多數決予以剝奪或限制的權利; 股東權利通常稱為「股東權」,是指股東基於出資認購股份,而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種權利。 股份有限公司 的普通股持有人一般享有以下權利: 1,經營參與權。股東有權參加股東會議,行使表決權,對公司的經營活動推出建議。還包括審議董事會關於修改公司章程,出賣部分或全部財產的建議和財務報告時的投票權。 2,利潤分配權。股東有權按其股份參加公司的利潤分配,分得股息和紅利。 3,處置股份權。股東有權依法處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權力,如轉讓、買賣與贈與等。 4,剩餘財產分配權。在公司因故倒閉和解散時,在 公司債務清償 之後,如果還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股參加分配。 5,股東有權維護自身的權益,當股東權益受到侵犯時,股東有權依法申訴。 6,股東有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按照不同的標准, 股東的權利 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單個股東權與少數股東權。單個股東權是指只持有一個股份也能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宣告決議無效的請求權等。少數股東權是必須由符合法定條件的少數股東集合行使的權力,如召集股東大會的請求權,解任董事或監事的請求權等。 2,一般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一般股東權指每一個股東皆有的權利;特別股東權是公司中某些股東特有的權利,如發起人的特別權,優先股東的優先權等。 3,共益權與自益權。這是以權利的行使是只關繫到股東的個人利益,還是涉及到整體利益為標准作出劃分的。共益權指股東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股東會議撤消的請求權、董事會違法行為制止請求權、董事及監事解任的請求權。 4,固有權及非固有權。這是以權利能否以公司章程或決議予以限制或剝奪而作為標準的。固有權為股東依照公司法或其它有關法律而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限制或剝奪的權利,如股份轉讓權等。反之,法律允許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限制或剝奪的權利都為非固有權。 股東在行使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股東的義務一般包括:(1)按規定向公司交納出資;(2)按規定儲存股票;(3)在出資額限度內承擔有限責任;(4)按照法律和章程規定行使權利。 處置股份權屬股東固有權,也就是法定股東權,而這個權是不能通過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多數決予以剝奪的權利。
⑸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利
法律分析: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4、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 繳付成本費用後得到公司章程; 繳付合理費用後有權查閱和復印:本人持股資料、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7、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⑹ 有限公司股東權利
法律分析:股東身份權,參與決策權,選擇、監督管理者權,資產收益權,退股權,知情權,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 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第一百零五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⑺ 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2)股份轉讓權(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產收益權(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6)對公司財務和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財簿的查閱權(7)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查閱權和復制權(8)優先認購新股權(9)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10)權利損害救濟權利和股東代表訴訟權(11)公司重整申請權(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七條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⑻ 股票是證明股東權利的有價證券這句話對不對
對啊 ,證券基礎知識第一節就有對股票的解釋。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憑證,有一定的格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⑼ 股票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擁有的哪些權利
法律分析:股票實際上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⑽ 關於股份制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權利大概有以下八項內容:
1、股東身份權,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置備股東名冊。
2、參與決策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股東通過股東會實現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3、資產收益權,股東有權分取紅利,在公司清算後分配剩餘財產。
4、退出權,在特定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份。
5、知情權,股東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經營狀況的權利。
6、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7、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優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的優先認購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義務,主要有以下三項內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按期足額繳納認購的出資額的義務。
3、公司驗資完成後,不得抽逃出資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