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始股東優先配售
法律分析:意思是將股票按比例以較低價格出售給原來A股的持股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Ⅱ 原始股可以配股嗎
很多股民特別開心在聽到配股時,以為是送了一堆的股票。上市公司其實用著配股的名號換了種方式來圈錢,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呢?好好聽我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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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股是什麼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滿足自己發展所需,給原股東發出新的股票,從而將資金給籌集到位的行為。換種表達方式就是,公司現在的錢有不足,想要通過自己人的錢籌在一起。原股東可以選擇認購,也可以選擇不認購。
舉個例子來說,10股配3股,意思是就是每10股有權按照配股價,從而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配股到底是利大還是弊大呢?這就要按照不同的情況來看了。
通常情況下,配股的價格低於市價,原因是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因為新增了股票數,需要進行除權,從而股價會依照一定比例進行下降。
對於沒有參與配股的股東來說,會因股價降低而受到一定損失。
參與配股的股東認為,股價雖然是在下跌,但股票的數量在增多,總權益基本是沒有改變的。
除此外,股票配股除權後,也許出現填權情況會在牛市這里,也就是說,股票即將恢復到原價,甚至是比原價更高的話,這種的情況下還有是有可能獲得一定的收益。
拿一個例子說,某一隻股票在收盤的時候,前一天的收盤價格為十元,配股比例為10∶2,配股價為8元,那麼除權價為(10×10+8×2)/(10+2)=14元。除權後第二天,如果股價漲到16元,可是參與配股的股東在市場的差價(16-14=2)元這方面是可以獲得的。單憑這一點上看,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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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麼操作?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配股,我們不能肯定的說它好或者壞,最關鍵的點就在於公司如何利用配股的錢。
因為有時候配股會被認為企業經驗不善或倒閉的前兆,有時預兆著更大的投資風險,所以搞清楚自己遇到的配股是好是壞很關鍵,該公司的發展態勢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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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可轉債優先配售是什麼意思
優先配售是持股股東專有的權利,當公司要發行轉債時,股東在股權登記日之前,只要持有正股,就能以一定比例優先獲得轉債(100%獲得)。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在發行可轉債時,該公司的原有股東可以優先於其他潛在投資者購買,如果原股東購買之後,可轉債仍有剩餘,則向潛在投資者出售。
你如果持有某隻將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股票,除了可以普通申購外,還可以參與優先配售。
因為可轉債轉股之後獲得公司普通股,該普通股來源於增發,即會使股本總額增加,為了保護原有股東利益,使其每股收益和市價不被稀釋。如果原股東行使優先認購權,則其利益可以得到保證,如果不行使優先認購權,後果其自負。
在進行可轉債申購時,投資者會發現二個不同的代碼:申購代碼和原股東配售代碼,其中原股東配售代碼是指持有可轉債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獲得優先配售權,這部分投資者在申購時,輸入的是原股東配售代碼。
一般來說,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原股東持有公司的股票越多所配售的可轉債數量也就越多,原股東除優先配售外,還可以參加優先配售後余額的申購。
當然投資者也可以選擇放棄認購機會,認購之後,投資者只需要等待可轉債上市即可,可轉債在一個月內會上市,投資者在結合可轉債的走勢以及對於股票的走勢,再決定是否賣出可轉債,或者持有可轉債等待轉股期,轉換成股票。
Ⅳ 買優先股,普通股民能否享優先權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市場上公開買賣,沒有任何限制。
這意味著,未來將出現一個優先股投資市場。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可以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所以對於持有該股票的普通投資者也是享有優先權的。
Ⅳ 老股東配售 和配股區別
老股東配售是優先的,肯定能確認。其他人的配股是要搖號的,不一定能配上。
不少股民以為配股就意味著送股票,特別開心呢。殊不知配股是上市公司換種方式圈錢的方式,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呢?我來繼續給你們分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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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股是什麼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了達到自身發展需求,進一步把新股票發行給原股東,從而將資金給籌集到位的行為。換種表達方式就是,公司的錢有一些不夠用,想把自己人的錢集資一起。原股東有權決定是否行使認購權。
那比方說,10股配3股,相當於說就是每10股有權依照配股價,因此去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配股到底好不好呢?這就要從不同的角度來分析看看了。
一般來講的話,一般來說,配股的價格低於市價,因為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由於新增了一些股票數,就會出現除權情況,所以說,股價會依照一定比例產生下降。
對未參與配股的股東而言,因為股價降低會發生損失的情況。
參與配股的股東覺得,股價雖然下跌了,但其股票數量增多,總權益基本沒改變。
除此外,股票配股除權後,也許出現填權情況會在牛市這里,也就是說,股票即將恢復到原價,甚至是比原價更高的話,這樣還是獲得一定收益的。
打個比方來說,股票前一天在收盤的時候收盤價格為十元,配股比例為10∶2,配股價為8元,那麼除權價為(10×10+8×2)/(10+2)=14元。除權之後,緊接著第二天,若是股價漲高了,漲到16元,那麼市場上每支股的差價(16-14=2)元參與配股的股東是可以獲得的。單憑這一點上看,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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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麼操作?
另外,還有一個事情,配股最終導致的結果是好還是壞?我們並不能一概下論,所以最主要的,需要關注公司怎麼去利用配股的錢。
有時企業配股問題常常被拿出來討論,它可能會被認為是企業經驗不善或倒閉的前兆,這誰也說不定,也可能預兆著有更大的投資風險,所以弄明白遇到的配股好不好尤其重要,這個公司是以什麼趨勢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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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配債優先配售權是什麼
優先配售是指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時,原股票持有者有以上市公司規定的發行價格和比例,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該股股票的權利。
可轉債優先配售怎麼買呢?
1,在股權登記日收盤之前持有股票,然後按照標准參與原股東優先配售可轉債。
2,登記日當晚或第二天,賬戶中會有對應數量的配債。
3,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可以根據配債的代碼賣出相應的份額,並且賣出的時候賬戶里需要有足夠的資金繳納。
Ⅶ 股份公司股東是否有優先權
一般情況下沒有。優先購買權一般指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東向外轉讓股權的時候,其他股東擁有優先購買權。根據法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Ⅷ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會稀釋原股東股權嗎
法律分析:1、定向增發是一定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權(只有特定的個人和機構才能購買新股)。2、公開增發不會稀釋股權是因為所有人都可以參與買股,而且原有股東有優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