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質押銀行的貸款條件是什麼
股票質押貸款的貸款條件如下:1、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2、內控機制健全,制定和實施了統一授信制度;3、制定了與辦理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相關的風險控制措施和業務操作流程;4、有專職部門和人員負責經營和管理股票質押貸款業務;5、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B. 股權質押融資、條件、程序資料
股權質押融資、條件、程序資料
有關股權質押融資、條件與程序的知識,下面是我收集的詳解分析資料,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一、股權質押融資的含義
股權質押屬於一種權利質押,是指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約定,出質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為質押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照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股權為質物。
所謂股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是在融資擔保方式上的一種創新,將大大增加企業的融資機會,有助於這些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產品更新換代及產業化進程,成為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業融資的救命法寶。
公司的股權是股東以其出資獲得的相應權利,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擁有股權是以其對公司的出資來體現,出資比例的多少決定股東對公司控制權的大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擁有股權是以其擁有公司的股份數額而體現,股份數額的多少決定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的大小。同時,公司的股權也是對公司的凈資產及盈利收益可由股東依法擁有、處置、質押或轉讓的權利,是一種借款的擔保條件。
另外,股權是股東對公司的實際投資及對公司資產擁有的體現,是股東的權益價值。以依法可轉讓的股權作為質物,使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享有的所有權及可轉讓的股權向債權人提供擔保,這對融資者來說,體現了公司的資產價值和權益價值,使不容易流通股權成為“有效資產”。
而對銀行來說這是一種可靠的信貸資源,銀行可選擇一些符合國家當前產業政策並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企業,把股權質押作為向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保證條件之一,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企業因為經營狀況不好而難以獲得貸款的困境,又可分享高增長企業的經營效益,獲取一定的利潤,促使資金在更加廣闊的空間進行優化配置,提高銀行控制信貸風險的能力。
股權質押作為權利質押中的一種典型形式,與其他權利質押相類似,其生效的關鍵在於履行法律規定的登記或記載義務。通過登記設定具有公示作用,其意義在於通過股權質押的公示作用達到安全、公平、效率交易的目的。最新頒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中明確規定:“負責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股權出質登記機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企業登記機構是股權出質登記機構。”
由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家機關,股權出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公示效應和公信力都遠高於在企業股東名冊上登記;同時由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是股權變更的登記機關,出質和變更在同一登記機關辦理,使銀行在實現質權時更為便利,減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主要是針對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登記的。對上市公司而言,目前我國對上市公司中公眾流通的股份質押,在政策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對上市公司的法人股,銀行一般會在調整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再綜合考慮公司的負債、應收賬款、現金流等情況,核定一個質押值,這個質押值一般為每股凈資產的六至九成。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擔保方式會得到廣泛的使用,股權質押的登記手續依照規定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即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上海和深圳分公司進行股份質押登記,以使質押合同生效,質權依法受保護。該類公司的股權質押登記規定明確,操作性強,市場運作規范,對於發揮股權的融資功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股權質押融資的條件
以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辦理出質登記的,可以在當地工商管理機關辦理。申請出質登記的公司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股權。對於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以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權出質,應當經原公司設立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辦理出質登記。
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登記生效主義)。同時,公司的股權出質也應符合《公司法》中有關公司股份轉讓的規定,經股東同意對外出質的股份,在質權實現時,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份有優先購買權。
若不能取得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則股權不能質押給股東以外的人,股權所有者只能從不同意出質的股東中間挑選質權人。若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出質人可以將自己的股權質押給股東以外的質權人,只需在實現質權時保證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即可。
根據《物權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託管,即股權出質記載於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公司股東名冊後,股權質押合同生效。
2.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同時,公司的股權出質也應符合《公司法》中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借款人必須提供其所持股份所屬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貸款的決議、股東名冊和股東大會授權書。
實踐中有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被託管在託管中心或者產權交易中心,對於這些股份公司,股權託管機構本身就是公司股份交易的指定場所,而股份出質實際上也是一種交易行為,將來實現質權時,必然涉及股份轉讓的問題,因此,需由股權託管機構向工商登記部門提交出質股份的查詢(核對)要求。
《物權法》規定非上市股份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託管,即股份出質記載於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公司股東名冊後,股份質押合同生效。
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物權法》規定: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另外《證券法》規定:股份公司上市之前必須將股東名冊統一託管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這樣上市交易和託管是聯動的,由深、滬兩市的證券登記公司改組而來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名冊制度起到了完全的替代作用。由於上市公司的股份(股票)質押登記的操作性強,運作成熟,所以因質押登記引起的相關爭議很少。
3.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
以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當經原公司設立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辦理出質登記。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這些企業在中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也有採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另外,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必須經有關國有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應作為該股權的作價依據。
三、股權質押融資的程序
(1)股權出質的企業召開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並作出股權質押決議。
(2)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質押貸款需提供下列資料:
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
2)質押貸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3)股權出質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
4)股權出質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股份公司股權出質的,需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出質的,需出具股權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的復印件。
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
(4)出質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訂立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5)股權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機關登記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工商管理機關登記保管。股權出質登記事項包括: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名稱;出質股權的數額。
(6)企業應向工商管理機關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質權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質股權權能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7)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和《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辦理貸款。
(8)股權質押貸款的利率、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確定。
四、股權質押融資案例
某省產權交易所除為託管企業進行股權託管服務外,還多層面地開展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為託管企業開辟新的融資渠道,促進託管企業更好、更快地發展。自2007年以來,為託管企業開展的股權質押業務,共有以下幾種類型的質押方式。
(一)將公司股權質押給創業投資公司
案例1:A公司90%股權質押
該公司是一家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生產制葯添加劑為主的高科技公司。公司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欲對外進行融資,但由於沒有任何高附加值的實物資產可用來向金融機構作實物抵押,故融資一直沒有成功。2007年2月,某省產權交易所與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合作,以該公司第一大股東的90%股權(900萬元)作為質押,成功為企業融資500萬元人民幣。
2007年9月該制葯公司主要股東發生變故,需轉換股東及法人代表,產權交易所配合該制葯公司完成前述股權的解除凍結,等該公司股權調整後,又重新辦理股權質押。因此,產權交易所開展的股權質押業務,既可促進股權流動,又可合理防範風險。
(二)將公司股權質押給商業銀行
案例2:B集團公司的股權質押
B集團公司是一家資產規模大、頗具實力的集團公司,旗下有一家國內A股的上市公司及多家有實力的公司。公司為了盤活集團資產,補充流動資金,將持有的某商業銀行3000萬股股權在某省產權交易所辦理了質押融資業務,將3000萬股的股權質押給另一家銀行,成功融資2000萬元人民幣。
(三)將公司股權質押給自然人或股東
案例3:C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該集團是一個大型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擁有一家A股的上市公司和多家公司。為了解決集團新項目融資問題,於2007年7月在某省產權交易所辦理了股權質押業務,成功地將旗下一家公司的47.5%的股權(計6440萬元)質押給了內部職工,完成了內部融資2692.5萬元人民幣,盤活了集團資產。
;C. 商業銀行股權質押管理辦法
銀行收到借款人的股票質押貸款申請後,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資信狀況、償還能力、資料的真實性,以及用做質物的股票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及時對借款人給予答復;銀行對借款人信貸風險和財務承受能力進行審核分析,根據統一授信管理辦法,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限額;銀行對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審核同意後,根據有關法規與借款人簽定質押貸款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定質押貸款合同後,雙方同時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證券登記機構應向銀行出具股票質押登記書面證明;等等。
拓展資料:
部分內容如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商業銀行股權管理,規范商業銀行股東行為,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維護股東的合法利益,促進商業銀行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法律法規對外資銀行變更股東或調整股東持股比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應當遵循分類管理、資質優良、關系清晰、權責明確、公開透明原則。
第四條 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計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應當事先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核准。對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擬持有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行政許可批復,有效期為六個月。審批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執行。
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計持有商業銀行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應當在取得相應股權後十個工作日內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報告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銀監會另行規定。
第五條 商業銀行股東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納稅記錄和財務狀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要求。
第六條 商業銀行的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各方關系應當清晰透明。
股東與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合並計算。
第七條 商業銀行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履行法定義務。
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股權事務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股權進行監管,對商業銀行及其股東等單位和人員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八條 商業銀行及其股東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充分披露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九條 商業銀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商業銀行主要股東的管理。
D. 銀行股權質押貸款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銀行股權質押貸款期限應該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原則上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固定資產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E.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的規定
法律分析:相關規定:1、以無記名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訂立質押合同或者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質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2、以記名股票出質的,出持人與質權人應訂立質押合同或者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F. 什麼是股權質押,股權質押應符合哪些條件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大家應該都有聽到過一些因為急需要資金應急而做過汽車或者房屋昂質押等手續。其實,股市當中也擁有「質押」這一東西,那麼關於「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有哪些?咱們今天就來了解一下吧。使知識范圍得以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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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是一種擔保方式,即為履行債務做擔保,債務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扣押給債權人(銀行等),倘若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或者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在這里所表示的「股權」不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而且也包括了這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已經上市的股票或還沒有上市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公司進行股權質押,這種情況也就說明了,這個公司極有可能出現了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財務狀況不能維持正常經營了,急需資金補充現金流。
發生這樣的狀況之後,需要進行股權質押:
若某企業由於近段時間需要資金2000萬,用股票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倘若銀行出借資金給他,如果採用五折的折扣率,那麼實際拿到手的資金只有1000萬。避免出現無法償還銀行本金的情況,這也是銀行設置預警線和平倉線的原因。保障自己利益不受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其實,公司在做股權質押時是有上限的,股票質押率通常會打5~6折,通常5折,期限通常為半年至2年,那麼最後質押率水準如何就是由公司的資質來確定的。這方面真的值得我們注意一下,如果股權被凍結了再進行質押的話是不可能的。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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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其實就是融資的工具,是可以用來補充現金流,還有就是用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
不過,像是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還是會有的。
對股票的影響是好是壞的問題,還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進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如果說公司所要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也都是想要經營主業或是開展新項目,那就可以視為利好,畢竟可以開疆擴土。另外,你所質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話,這表達的意思就是市場上該股的股票數量已經有所減少,需求量大致不變,那拉升這個股票的資金量有所減少,如果說能處在市場風口就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上市公司只是想要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的話,這反而體現公司財務的窘況,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會下降。另有,假設股權進行高質押,倘若導致股票下跌,甚至到達了預警線,假如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容易引發不好的反饋,也就是說,影響市場對該股票的做多情緒,是由於證券公司出售質押,最後可能使股價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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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急~~~ 銀行股權質押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非上市銀行到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上市公司到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登記。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聽到過有人因為急需資金應急而做過汽車、房屋的質押等手續。其實,股市裡也有「質押」這一東西,那麼關於「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有哪些?咱們今天就來了解一下吧。讓知識面得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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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屬於擔保方式的一種,即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公司)或者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出質給債權人(銀行等),如果出現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務人是可以享受該股權的優先受償權的。在這里所表示的「股權」既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出資,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一般說明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財務狀況難以保持正常經營,很著急需要資金來補充現金流。
發生這樣的狀況之後,需要進行股權質押:
假如企業近期需要資金2000萬,選擇了股權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如果銀行把錢借給他,折扣率是5折,那拿到手的資金是1000萬。避免出現無法償還銀行本金的情況,平倉線和預警線就是銀行為這個設置的,已保證自己的利益不會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此外,公司進行股權質押是有上限的,大多數股票質押時的質押率會打五到六折,一般5折,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最後來決定質押率水平怎麼樣,還是得根據公司的資質倆確定。值得注意的是,要是股權被凍結了是不能進行質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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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相當於是一種融資工具,可以用它來彌補,還可以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狀況。
不過,多多少少還是會有著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
對股票有什麼影響,還是要按照實際情況來。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的目的就是為了要經營主業或者是開展新項目的話,則可視為利好,畢竟有利於開疆擴土。還有,倘若你選擇質押的是流通的股票,即市場上所存的該股的股票數量都減少了,需求量大致不變,拉升該股所需要的資金量隨之變少,如果說能處在市場風口就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如果說上市公司也只是想要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公司財務的窘況也就被暴露了,會降低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還有,假如股權進行高質押,倘若導致股價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如果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容易導致負面反饋發生,影響市場對該股的做多情緒,最終可能會造成股價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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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上市公司股東股權質押不能超過多少比例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過60%,股權質押是股東個體將所持有股票抵押給金融機構如券商、銀行等以獲得資金的融資行為,簡單來說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錢。如果不還錢,金融機構就有權把被抵押的股票處置掉。通過證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場內質押,在交易所內完成股份交收,通過券商以外的金融機構質押股份的叫場外質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條 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質押財產優先受償。
I. 股權質押融資比例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股權質押融資分為中小企業股權質押,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大股東股權質押。二、股權質押融資比例的標準是由銀行依據被質押的股票質量及借款人的財務和資信狀況與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J. 股東質押股票是什麼意思
股東質押股票指的是上市公司股東將自己擁有的或有處分權的股票作為出質的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為某個經濟行為做擔保的行為,是一種常見的融資方式。通常來說,股票的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出質後的股票不得轉讓,但經過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
【拓展資料】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按照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的一種。以企業出資人的股權為標的的質押。在中國,能作為股權質押的僅為股份公司股東的股票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基本含義:
一般觀點認為,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質權的效力並不及於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於其中的財產權利。換言之,股權出質後,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然而,根據2021年10月14日出台的《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十條:「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質押銀行保險機構股權數量超過其所持股權數量的50%時,大股東及其所提名董事不得行使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上的表決權」,因此當質押比例過高時,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可能無法正常行使。
判斷股權質押的標的,要從事實上來判斷。
首先,當股權出質的時候,出質的究竟是什麼權利呢?無論出質的是財產權利還是全部權利,權利都不可能像實體物那樣轉移佔有,只能是通過轉移憑證或者是登記的做法來滿足。因此究竟轉移了什麼,我們從設質的活動中無法辨明,但可以從質權執行進行考察。
其次,當債務清償期屆滿,但是設質人無力清償債務,就涉及到質權執行的問題。《擔保法》對於權利質押的執行沒有規定,但允許比照動產質押的一般規定。對於動產質押的執行問題,《擔保法》 [2] 第71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權利質押的質權人也可以與出質人協議轉讓質押的權利,或者拍賣、變賣質押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