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優先股股東的權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1)股利分配的優先權。對一般規定優先股細則發放,優先股股東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紅利,
(2)分配剩餘資產的優先權。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產時,優先股股東可以在普通股股東之前取得剩餘資產的償還權。
(3)有限投票權。優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參與公司的管理,也沒有表決重大決定的權利。然而,在涉及優先股東的權利和利益時,他們有選舉權。
(4)贖回權。優先股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不是退出。然而,許多公司章程規定了優先股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條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優先股價格收購發行優先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貳』 發行優先股有什麼作用
問題一:優先股是什麼意思,優先股有什麼優點有什麼缺點,中國為什麼要發行優先股? 一、優先股定義: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優先股是公司的一種股份權益形式,持有這種股份的股東先於普通股股東享受分配,通常為固定股利。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大部分公司一般都規定,如果公司盈利出色,達到事先約定的標准,優先股的股息有一定的上浮空間,而公司即使在盈利不佳的時候也要優先保障優先股的股息派發。當然獲得這些優先是有代價的,就是優先股股東除非涉及到優先股贖回等特別議案,不能參加股東大會,優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
二、優先股的優點:
1、財務負擔輕。由於優先股票股利不是發行公司必須償付的一項法定債務,如果公司財務狀況惡化時,這種股利可以不付,從而減輕了企業的財務負擔。
2、財務上靈活機動。由於優先股票沒有規定最終到期日,它實質上是一種永續性借款。優先股票的收回由企業決定,企業可在有利條件下收回優先股票,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3、財務風險小。由於從債權人的角度看,優先股屬於公司股本,從而鞏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提高了公司的舉債能力,因此,財務風險小。
4、不減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權。與普通股票相比,優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業凈資產收益率高於優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會上升;另外,優先股票無表決權,因此,不影響普通股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
三、優先股的缺點:
1、資金成本高。由於優先股票股利不能抵減所得稅,因此其成本高於債務成本。這是優先股票籌資的最大不利因素。
2、股利支付的固定性。雖然公司可以不按規定支付股利,但這會影響企業形象,進而對普通股票市價產生不利影響,損害到普通股股東的權益。當然,如在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時,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企業盈利很大,想更多地留用利潤來擴大經營時,由於股利支付的固定性,便成為一項財務負擔,影響了企業的擴大再生產。
四、中國發行優先股的原因:
優先股對於市場來說不會構成沖擊。發行優先股可以滿足上市公司融資的需求,同時因為優先股與普通股的風險和交易方式不同,現在的股票市場投資者一般都屬於風險追隨者,不會投資風險低尤其是不上市的優先股。也正是優先股不上市,因而不會造成從二級市場中抽走資金的現象。反之,由於優先股的發行提升未來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諾的分紅比例小於公司的成長性,反而構成了對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撐股價上漲。 優先股
對於高成長企業來說,承諾給優先股的股息與其成長性相比而言是比較低的。同時,由於優先股相當於發行無限期的債券,可以獲得長期的低成本資金,但又不是負債而是資本,能夠提高公司的資產質量,有利於公司的長久發展。優先股基本不稀釋原普通股股東的權益,就保障了原來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利益,新股發行就從利空變成了利好。
優先股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市產生過大的泡沫。假定中國已經存在優先股制度,平安保險1200億融資可以改為優先股,參考其2007年每股凈資產14.6元,利潤2.11元,普通股分紅0.5元,而優先股分紅率應高於普通股,假定公司成長性為0,分紅率為40%,每年的股息可達到0.84元,再承諾附加優先分配、溢價贖回等條款,就可以適當提高發行價格,參照債券市場收益率和存款利率,發行價至少可以達到20元,發行60億優先......>>
問題二:企業為什麼選擇發行優先股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這么官方的解釋是不是還沒理解過來,我再通俗點說吧。你用股權去融資,投資者成為股東了,但是不參與公司管理,當然,作為交換,這樣的股東當然有一些優先權,1、優先分配利潤。優先股都會事先確定一個股息率,否則誰買呢?一旦有利潤就必須要分。當然,作為反制約,如果沒有利潤的話,優先股股東就要恢復表決權至你付清股利為止。2、優先分配公司剩餘財產。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產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只有當優先股股東分配完畢後,才輪到普通股股東分配。當然,優先股股東畢竟是股東,分配的順序要在債權人之後。
從國外的情況來看,優先股違約的例子還是比較少的,所以,能夠發行優先股的企業在實力方面盈利能力方面還是有一定要求條件的。
問題三:上市公司為什麼發行優先股 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的原因:
(1)財務負擔輕。由於優先股票股利不是發行公司必須償付的一項法定債務,如果公司財務狀況惡化時,這種股利可以不付,從而減輕了企業的財務負擔。
(2)財務上靈活機動。由於優先股票沒有規定最終到期日,它實質上是一種永續性借款。優先股票的收回由企業決定,企業可在有利條件下收回優先股票,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3)財務風險小。由於從債權人的角度看,優先股屬於公司股本,從而鞏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提高了公司的舉債能力,因此,財務風險小。
(4)不減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權。與普通股票相比,優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業凈資產收益率高於優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會上升;另外,優先股票無表決權,因此,不影響普通股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
問題四:發行優先股和非公開發行股票有何區別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問題五:什麼是優先股,上市銀行發行優先股的好處 1.補充核心資本充足率,優先股類似無期限債券,但在資產負債表中不屬於負債,屬於權益
2.優先股相對於債券無償還時間表,在公司利潤不佳時可以不支付股息,但是債券利息是一定要支付的,而且到期要支付債券本金
3.優先股一般不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不會對二級市場上的股價產生沖擊
4.優先股拿到的是固定股息,公司產生的利潤,優先股股東有權優先得到分配,但一般不參與普通股紅利分配,如果優先股的股息成本率低於該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其多餘的優先股資本投資收益就進入的普通股股東權益中,普通股股東權益將因此受益,打個比方凈資產收益率15%,但是優先股只需支付5%的股息,那多出來的10%資本投資收益就進入普通股股東未分配利潤中
5.當公司申請破產,優先股較普通股可優先享有剩餘價值分配6.優先股股東只享受固定股息,上市公司公司只要按承諾支付股息,就能無期限佔有這筆資金,優先股股東無表決權,不參與公司經營活動
問題六:什麼是優先股 所謂優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該種股票股東的權益要受一定的限制。優先股股票的發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於某種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註明「優先股」字樣。優先股股東的特別權利就是可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並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分取剩餘資產,但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其具體的優先條件必須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確。一般來說,優先股的優先權有以下四點:
1.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2.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4.優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贖回。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舉債集資的形式,但優先股股票又不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分取收益和公司資產的權利只能在公司滿足了債權人的要求之後才能行使。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
如果將優先股股票細分,它還有:①累積優先股股票和非累積優先股股票。累積優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營業年度內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積起來,由以後財會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積優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當年盈利分取股息的優先股股票,如果當年公司經營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積,以後也不能補付。②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和不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僅可按規定分取當年的定額股息,還有權與普通股股東一同參加利潤分配的優先股股票。不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規定分取定額股息而不再參加其它形式分紅的優先股股票。③可轉換優先股股票和不可轉換優先股股票。
問題七:優先股是利好還是利空 親 ,優先股屬於長期利多因素具體原因如下:
1提高上市公司對投資的回報:具體來講一旦上市公司發行了優先股則將迫使大股東分紅或送轉股。
2有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我們都知道由於優先股不能計入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這樣一來就迫使大非不敢輕易建持股份否則就有可能失去上市公司控制權。
3由於優先股股息固定因此可以使資金迴流至資本市場這樣便緩解了市場供需矛盾。
4優先股只能在交易所系統交易,而不能在二級市場中拋售所以消除了市場對未來大小非拋售的恐懼因此有利於股價穩定。
問題八:為什麼我國的上市公司一般都不發行優先股? 優先股還要支付固定股利,而國內的普通股幾乎不需要支付什麼股利,支付也是盈利的很小很小一部分,會有公司那麼傻,去發行優先股嗎?
問題九:我國是否可以發行優先股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發行股票籌資的優點
發行普通股票是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基本方式,其優點主要有:
(1)能提高公司的信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 *** 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 *** 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2)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償還。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是永久性資金,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3)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4)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股票籌資的缺點
發行股票籌資的缺點主要是:
(1)資本成本較高。一般來說,股票籌資的成本要大於債務資金,股票投資者要求有較高的報酬。而且股利要從稅後利潤中支付,而債務資金的利息可在稅前扣除。另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也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權。當企業發行新股時,出售新股票,引進新股東,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的分散。
另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相對股票籌資而言,債券籌資的優點有: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缺點: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有限。 優先股(Preferred stock)
――股份公司發行的、優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收益和剩餘財產的股票,是一種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的混合證券。
優點:(1)發行公司認為優九股比債券的風險更小;(2)可以避免使普通股權益得到稀釋;(3)可以避免類似於負債還本付息時集中的現金現象。
缺點:(1)優先股股息得不到減稅的好處;(2)增加了公司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了普通股的資本成本。
1.優先股籌資的優點。首先,優先股籌集的資本屬於權益資本,通常沒有到期日,即使其股息不能到期兌現也不會引發公司的破產,因而籌資後不增加財務風險,反而使籌資能力增強,可獲得更大魄負債額。其次,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投票權,不會使普通股股東的剩餘控制權受到威脅。第三,優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在收益上升時期可為現有普通股股東「保存」大部分利潤,具有一定的杠桿作用。
2.優先股籌資的缺點。首先,優先股籌資的成本比債券高,這是由於其股息不能抵沖稅前利潤。其次,有些優先股(累積優先股,參與優先股等)要求分享普通股的剩餘所有權,稀釋其每股收益。 優先股票的優先首先是指在企業清算時對償付債務後所余凈資產要求權的優先,即它的索賠權優先於普通股票;其次,是指獲取勝利的權利優先,即它的股利支付應先於普通股票股利的支付。優先股票實際上是一種混合性籌資形式,既具有債券的特點,又具有普通股票的特點。優先股票持有者對公司資產的要求權小於債權人,但大於普通股票持有
問題十:請問,優先股的特點有哪些? 優先股是「普通股」的對稱。
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
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 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 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因分派股息。
(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 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叄』 什麼是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有什麼區別
優先股是股東享有優先分配和補償的權利,但一般沒有投票權。公司分配利潤,首先支付持有優先股的股東,但他們的股息是相對固定的。公司清算時,優先股將先於普通股分配剩餘的財產。公司連續幾年不發放股利,優先股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上發言,表達自己的意見,保護自己的權利。股東享有的權利與其承擔的風險呈正比。
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收入不是固定的,取決於當年公司的盈利情況,也取決於當年的具體分配政策,公司很有可能決定不在當年進行分配。優先股的股息收入一般是固定的,特別是對有強制性股息規定的優先股,公司有利潤分配時,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優先股股東。優先股的二級市場價格波動相對較小,從買賣價差中獲利的空間較小,普通股東不能撤回股份,只能在二級市場套現,但優先股股東可以把股份賣回給公司。
『肆』 優先股名詞解釋
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對於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拓展資料:
優先股和普通股:
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來保證 優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潤分配降至0之後,優先股在股利方面就達不到股息收益率),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類似舉債集資的形式。
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設定(其實是上限),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
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剩餘利潤的 分紅,也不享有除自身價格以外的所有者權益,如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優先股會有損失的。
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相對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主要特徵:
1、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確的股息收益率。
2、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具有如下特點:
1)優先股股東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無表決權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
2)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業績好壞影響,並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股票按購買主體劃分,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4、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伍』 優先股什麼意思
優先股是「普通股」的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 權的股份。
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
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
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 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 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
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拓展資料:
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 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 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 。
(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 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 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 參與分配。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 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來付給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
對於非累 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 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 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 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 優生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 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 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 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
(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 ,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
(2) 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 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 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
(3)轉換方式: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 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 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 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陸』 優先股什麼意思
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
拓展資料
優先股主要分類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
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未給付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對於非累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
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
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先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日益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
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柒』 優先股影響有什麼
對整體股市沒有太大的影響,但對於實施優先股的公司的原股東利益有一定的影響。
優先股是指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其性質就是股票。
1、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確的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
2、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有限表決權,對於優先股股東的表決許可權財務管理中有嚴格限制,優先股東在一般股東大會中無表決權或限製表決權,或者縮減表決權,但當召開會議討論與優先股股東利益有關的事項時,優先股東具有表決權。
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優先股是「普通股」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
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具有如下特點:
1)優先股股東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無表決權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
2)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業績好壞影響,並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優先股的優先權有以下四點:
1.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2.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4.優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贖回。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舉債集資的形式,但優先股股票又不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分取收益和公司資產的權利只能在公司滿足了債權人的要求之後才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