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東減倉是什麼意思
股東減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稱之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 上市公司 控股股東(或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東,若預計未來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單獨或者合並減持的股份,可能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5%的,應當在首次減持前3個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並預先披露其減持計劃。員工本人所持股份與其通過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減持股份時不合並計算,但員工與員工持股計劃構成一致行動人的除外。 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特定股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合計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的規定,即共用該1%的減持額度。
㈡ 部分股東集體少量減持股票,對股價的影響
有影響,但是不大。
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稱之為減持。這種行為一般而言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股票減倉。所以在有很多越減持越漲的,也有越減持越跌的。兩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拓展資料
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
股東大量減持說明公司的領導層已經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非常明顯的打壓。
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股票減持。因此小投資者們都沒有任何堅持的必要了,股東堅持都會成為新的標准。
盤活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
股東們的減持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股東減持利好還是利空
據了解,股票減持一般意味著股東、股民不看好公司的發展及股價會進一步上漲,會導致股價短期內下跌,如果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持減,被市場吸納,股價會積極走高,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股價持續上漲;反之,股市市場低迷,股價下跌。
在市場中,股東分為以下幾種:
1. 大股東,也即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他們持有的股份比例最多、對公司情況最為了解,他們的買賣動作,往往表明了對公司股價的信心;
2. 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所以拿5%比例劃分,主要是因為在此比例以上的股東減持時必須提前公告,而在5%以下的則不受此規定的約束。所以,在股市會常常看到奇葩減持——某持股5%左右的股東宣布減持幾百股,只為讓持股比例低於5%,從而不承擔必須公告的義務;
3. 持股5%以下的小股東。由於這些股東減持股份不受約束,市場很難知道WHO在買,WHO在賣,因此,這部分股東減持不在本文探討之列;
4. 公司高管及其親屬。這些人持股比例不定,大多低於5%,由於是公司內幕知情人,因此在買賣時抑受規章制度的約束。也因為對公司情況比較了解,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與大股東減持造成的影響較為接近。
平時所說的股東減持主要是指大股東、公司高管或5%以上的股東。
㈢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㈣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質押股票出現平倉風險被動減持是好是壞
不好。大股東被動減持股票往往意味著股價下跌,所以被動減持是不好的。被動減持指的是大股東自己並不想減持,即大股東不想賣出股票,但是因為某種原因不得不減持,就是股市中的所謂「被動減持」。
㈤ 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規定
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
【拓展資料】
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日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規定,即共享該1%的減持額度,並分別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受讓人持股達5%以上或為控股股東或者為董監高的,還應當遵守《細則》關於大股東減持、董監高減持的規定。
1、持股5%以上的股東(統稱大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每三個月只能減持1%,一年最大減持4%;(清倉式減持已經不可能發生了)
2、持有首次發行(IPO)的股份的原始股東(持股1%以上),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每三個月只能減持1%比例,一年最大減持4%;(除了大股東受限制之外,連持股1%以上的原始股東減持也受到同等約束)
3、定增方式取得的股份,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每三個月只能減持1%,一年最大減持4%;(定增解禁後不像以前那樣可以清倉式減持了,定增方式會受到嚴重影響)
4、股權質押後由於股價大幅下跌被迫強行平倉的,也只能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每三個月只能減持1%,一年最大減持4%;(以前發生大股東質押跌破止損線被強平導致幾個跌停的漏洞被堵上了,同意接受質押的機構的風險大幅增加)
5、持股5%以上股東和高管減持受到交易所的減持時間區間和減持價格區間的限制(交易所新規細則還沒出),並提前15天預披露;(明確了減持的時間區間和價格區間,不會無序減持了)
6、大宗交易或過橋減持的受讓方受到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和持有時間的新約束(該規定尚未公布,變相減持逃避監管的漏洞被堵上)
7、授權交易所在股市大幅下跌時,採取臨時限制減持的措施;(股災時可以緊急叫停大股東及高管的減持行為)
8、上述關於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每三個月只能減持1%,一年最大減持4%的規定已經起到很大的減持約束,基本堵住了大規模減持的漏洞了,對二級市場的長期發展有重大影響,是最近幾年股市最具實質性的改革措施。(比較遺憾的是這次減持新規未能採納大股東虧損不得減持等業績或分紅約束)
㈥ 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公司股份是否需要預先披露減持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4.2.21條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預計未來六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達到或者超過公司股份總數5%的,應當在首次出售二個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同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通過本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本公司持股份的,還需要遵守本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規定,在首次賣出的十五個交易日前向本所報告減持計劃、備案並對外公告。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㈦ 實際控制人減持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㈧ 股東減持股票賣給誰
法律分析:股東減持的股票最終會流入市場被其他投資者所消化。這些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通常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大部分會被機構投資者消化,而小部分會被個人投資者消化。而且,股東減持也是有限定的,並不是可以無限制減持。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而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六個月內在繼續按照規定進行減持。並且,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