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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參與股票公開發行申購

發布時間: 2022-12-19 07:52:58

㈠ 投資者參與網下新股申購需要滿足什麼市值要求

根據《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規定,參與深圳市場網下發行業務的配售對象,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應當在1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創業板股票發行規范委員會2020年7月發布《關於進一步保障創業板規范發行的倡議》,參與創業板網下發行業務的配售對象,除以封閉方式運作的創業板主題公募基金與戰略配售基金以外,其他網下機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對象賬戶持有深市市值門檻不低於6000萬元。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㈡ 新股申購需要注意的事項總結

前面都有分析過很多關於新股申購的相關內容,像新股申購規則、新股申購技巧、新股申購流程這些知識。今天想給大家分析一下新股申購需要注意一下事項。新股申購作為當下股票比較熱門的話題,很多股民對它都比較關注,但是在關注它的同時千萬不要忽略了新股申購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下面給大家總結了10條新股申購需要注意的事項。
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幾點注意事項:
1、投資者必須持有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萬元以上和足額的資金,才能參與新股網上申購,且滬、深兩個市場市值不能合並計算,滬、深證券賬戶只能申購本市場新股,並需在申購前存入足額申購資金。
2、投資者在通過證券公司的交易系統下單申購的時候要注意時間段,因為一隻股票只能下單一次,需要避開下單的高峰時間段,為的就是保證下單後中簽號的連貫性,這樣可以提高中簽的幾率。
3、打新股適合在看不清楚行情和規避大盤下跌過程的時候操作,是極為穩妥的防守策略,在中簽率極低的情況下,需要大資金量來進行中簽。
4、 計算證券市值是指T -2日(T日為申購日,下同)日終投資者持有的(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包括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 值和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不包括B股股份、ETF、基金、債券或其他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將合並計算賬戶市 值。
5、資金量處於中等的投資者可以拿出部分資金放在打新股上,而小資金量的投資者則更適合把資金放到相應的打新股的基金或者上面。
6、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一個投資者只能用一個證券賬戶進行一次申購,其餘申購將被系統自動撤銷。新股一經申報,不得撤單。同一天有多隻股票發行的,該可申購市值額度對投資者申購每一隻股票均適用。
7、當新股發行密集期時,要有選擇性的挑選一隻新股進行申購,或者搭配資金在2隻新股上做配比申購,這就需要我們投資者在選股上下功夫了,不單單只是看發行股票的數量多少,還要看該股是不是有上漲的潛力,是不是處在一個龍頭行業當中等等。
8、資金上有條件的可以分開多個帳戶進行申購,並且注意下單的時間。
9、最後一點就是要堅持到底,打新股有的時候會一段時間內不中簽,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擾亂投資者的信心和計劃,因此要理性的約束自己把打新股堅持下去才會有一個比較滿意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10、所持股票T-2日市值確定後,可以在T-1日或T日將T -2日持有的市值賣出,資金可用於T日申購新股。

㈢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網上申購時,需滿足哪些方面的條件

一是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符合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條件,且已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
二是根據《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投資者需符合關於持有市值的要求,即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

㈣ 投資者是否可以通過多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網上申購

根據《實施細則》,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㈤ 網上投資者是否可以通過多個證券賬戶參與科創板股票網上申購

根據《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在申購時間內,網上投資者按照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進行申購。一經申報,不得撤單。同時,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如果同一投資者使用了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科創板新股的申購,或者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了同一隻科創板新股申購,那麼,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㈥ 個人投資者能否參與創業板新股網下申購

不能。根據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相關規定,參與創業板股票網下申購的投資者為參與網下詢價並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網下投資者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其應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不少於1000萬元(含)。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㈦ 投資者參與新股網上申購需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的規定,投資者參與新股網上申購,其證券帳戶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需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投資者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託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若投資者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需開通創業板股票交易許可權。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㈧ 申購新股的條件和規則

申購新股條件:投資者必須持有深圳市場或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萬元以上,才能參與新股網上申購。同時投資者申購數量不能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且不得超過持有市值對應的可申購額度。
根據《網上發行申購實施辦法》,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投資者在滬指或深指市值一萬以上才具備申購新股的資格。新股申購T日,投資者通過證券賬戶進行新股申購,T+3日(一般T+2日清算後就可以)可查詢到是否中簽。中簽客戶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將中簽股票進行交易。

滬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數倍,超過可申購額度都是廢單。如果多次委託僅第一筆委託是有效的。滬市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

T+1日: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中國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交易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每1000或5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T+2日: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日公布中簽結果。

T+3日:可查詢到是否中簽,如未中簽會返款到賬戶。中簽客戶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將中簽股票進行交易。

拓展資料:

新股申購是為獲取股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間風險極低的差價收益,不參與二級市場炒作,不僅本金非常安全,收益也相對穩定,是穩健投資者理想投資選擇。新股申購是股市中風險最低且收益穩定的一種投資方式。新股發行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英文翻譯成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發行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的資金的過程。
新股申購業務適合於對資金流動性有一定要求以及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如二級市場投資者、銀行理財類投資者以及有閑置資金的大企業、大公司。
注意事項
作為一個成功的投資者,順應市場、時刻關注著市場和政策的變化,是其投資生涯的必然要求。新股發行從市值配售過渡到現金申購,投資者如何應對市場的變化,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必須要了解並掌握新辦法中的具體規定,並注重上網定價的發行流程。
比如《辦法》中明確資金申購遵循「一經申報,不得撤單」的原則。投資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證券賬戶,在申購日向交易所申購發行的新股,除法規規定的證券賬戶外,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申購除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外,其餘申購由交易所交易系統自動剔除,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滬市規定每一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不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具體申購時間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等等。
其次,要注重一級市場的相關風險。隨著新股發行市場化的推出,投資新股沒有風險、包賺不賠將成為歷史。在新的發行體制下,市場化因素將更為明顯。所以投資者要重視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注重相關機構的一些研發報告,以規避一級市場的風險。
再次,要學會「變招」,改變過去的選股思路和投資策略。隨著新股發行新政的推出,市場的投資思路將發生根本性的轉變。即從奉行坐莊,逐漸向價值投資轉變,注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基本面將會被市場接受和推崇。
比如習慣於一級市場「打新」的投資者,由於申購中簽而進入二級市場後,因厭惡風險的本性,使他們會主動關注那些風險較低、業績較為穩定、回報率較高的藍籌公司,從而引導整個市場的二級投資者回歸理性,轉變那種「重技術面,輕基本面」的選股思路。
另外,隨著新股發行日益臨近,一方面市場上各路人馬開始調整持倉結構,各機構會從手頭累計漲幅較大、後市潛力預期小的個股中騰挪出資金,空出倉位,虛以迎新。
另一方面,機構投資者對新股發行可能帶來新的優質上市公司有著較為強烈的預期,那麼質地較好的新股上市時無疑會對機構已經持有的同類個股產生「擠出」效應,從而給這類個股的股價帶來壓力。隨著新股發行日期的日益臨近,投資者要注意迴避此類風險。

㈨ 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2016年1月制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行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並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和配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細則。

第二章 市值計算規則

第三條 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

第四條 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資者為單位,按其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下同)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

第五條 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六條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第七條 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第八條 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第九條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第三章 基本規則

第十條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萬股,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

為保證申購的有序進行,上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技術系統承載能力對申購單位、最大申購數量進行調整,並向市場公告。

第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上交所發行的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資者申購數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

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第十二條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的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對於參與新股申購的投資者,證券公司在新股中簽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以及注銷相應證券賬戶。

第十三條 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第十四條 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確定。

第十五條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第十六條 主承銷商根據有效申購總量和回撥後的網上發行數量確定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第十七條 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後,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對於因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下同)應當認真核驗,並在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並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給主承銷商。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1000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放棄認購情況未認真核驗而發生錯報、漏報、申報不及時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十八條 結算參與人應在T+3日16:00按照新股中簽結果和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計算的實際應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履行資金交收義務。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十九條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新股認購實行非擔保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的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T+3日16:00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

如果結算參與人在T+3日16:00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視為無效認購。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以下原則進行無效認購處理:同一日有多隻新股進行認購的,對未到位資金按該結算參與人各只新股有效中簽認購資金比例進行分配;同一隻新股的認購,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投資者申購配號的時間順序,從後往前進行無效處理。無效認購處理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1000股的整數倍。無效認購的股票將不登記至投資者證券賬戶,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形成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名單。

上交所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上述投資者名單,在申購後、配號前對相應申購做無效處理。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並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第四章 業務流程

第二十一條 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納入投資者市值計算的證券賬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及T-2日賬戶組對應關系數據發給上交所,上交所將據此計算投資者可申購額度數據,並發送至證券公司。

第二十二條 T日,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購額度,並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託。

第二十三條 T日投資者有效申購數量經確認後,按照以下原則配售新股:

(一)當網上申購總量等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股票;

(二)當網上申購總量小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股票後,余額部分按照招股意向書和發行公告確定的方式處理;

(三)當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上交所將於T日盤後向證券公司發送配號結果數據,各證券公司營業部應於T+1日向投資者發布配號結果。

第二十四條 T+1日,主承銷商公布中簽率,並在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在公證部門監督下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T+2日公布中簽結果。每一個中簽號可認購1000股新股。

上交所將於T+1日盤後向證券公司發送中簽結果數據,各證券公司營業部應於T+2日向投資者發布中簽結果。

第二十五條 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在日終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清算結果。結算參與人應據此要求投資者准備認購資金。

第二十六條 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結算參與人應於T+3日15:00前,將其放棄認購部分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於T+3日15:00-16:00,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計算各結算參與人實際應繳納的新股認購資金。

第二十七條 T+3日16:00,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從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賬戶中扣收實際應繳納的新股認購資金,並於當日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截至T+3日16:00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第十九條進行無效認購處理,並將無效認購數據和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匯總結果提供給主承銷商。

主承銷商於T+4日向市場公告網上發行結果。

第二十八條 T+4日8:30後,主承銷商可依據承銷協議將新股認購資金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十九條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結果完成網上發行股份登記。對於主承銷商根據第十七條、第十九條包銷或按其他方式處理的新股,網上發行結束後,主承銷商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第五章 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第三十條 對於公開發行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擬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

對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採用詢價方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1日前刊登網上、網下發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網上網下發行。新股網上發行申購日與網下發行申購日為同一日。

第三十一條 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投資者參與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發行價格填寫申購委託單。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區間並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填寫申購委託單。

T+2日,投資者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繳款。

第三十二條 凡參與新股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該只新股的網上申購。

第三十三條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申購情況進行網上發行數量與網下發行數量的回撥,最終確定對網上投資者和對網下投資者的股票分配數量。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日當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數量通知上交所。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上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網下發行量進行股票配售。

第三十四條 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新股《證券登記證明》交發行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投資者應根據中國結算相關規定管理其證券賬戶。

因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以同一證券賬戶多次申購同一隻新股,以及因申購量超過可申購額度,導致部分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同一隻新股發行,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網上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七條 證券公司因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的,由證券公司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八條 結算參與人違反本細則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可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參與機構自律管理措施實施細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違反本細則的,上交所可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 本細則由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上證發〔2014〕29號)同時廢止。由上交所、中國結算頒布的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購的相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