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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票的股東有什麼權益

發布時間: 2022-12-14 11:06:31

⑴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有: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包括:1,經營參與權。2,利潤分配權。3,處置股份權。4,剩餘財產分配權。5,股東有權維護自身的權益,當股東權益受到侵犯時,股東有權依法申訴。6,股東有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拓展資料: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行使這一權力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必要時也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半數通過,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須2/3以上通過。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一是普通股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二是解散時有權要求取得公司的剩餘資產。一般原則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的支付不能減少其注冊資本;公司在無力償債時不能支付紅利。 我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紅利之前,應按如下順序分配: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任意公積金。 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先決條件:第一,解散之時。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權利。第一,查閱,建議或質詢。第二,轉讓。第三,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是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票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目的:一是保證股東原有的持股比例。
二是保護原股東的利益和持股價值。股東有三種選擇:第一,認購。二是,權利轉讓。三是,不行使聽任失效。是否具有優先認股權,取決於認購時間與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前,享有;之後不享有。前者含權股,後者除權股。如果簡單記憶的話,記住四大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公司資產收益分配請求權、公司剩餘資產分配請求權和優先認股權。

⑵ 公司的股東享有哪些權利

一、有限公司的 股東權利 有哪些 1、知情權。中小股東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應當對公司的情況有充分的了解。根據《 公司法 》第33條的規定,公司股東享有查閱、復制 公司章程 、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這也是股東全面了解公司情況的首選方法。股東的這些權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絕。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權利。 3、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第71的規定,股東依法享有轉讓自己所持股權的權利,依法行使轉讓權也是股東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 4、行使優先購買權。 5、依法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6、以自己的名義維護公司和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7、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 清算 的權利。 二、股份公司的股東權利有哪些 1、依法行使知情權。在這一點上,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與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的權利行使方式沒有差別。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東在行使這一權利時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稍有不同。 根據《公司法》第101條的規定,當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又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這里對中小股東的持股時間有個限制,即需連續持股90日以上。這是為了防止一些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採用臨時購買的方式使其持股份額達到這一比例而作的規定。 3、提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東應當充分利用這一規定,行使提案權,以最大限度地為自己爭取權利。 4、充分利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自己信任的董事。《公司法》第105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5、委託代人行使表決權。根據《公司法》第106條的規定,股東可以委託 代理 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 授權委託書 ,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6、依法轉讓股份的權利。除《公司法》141條規定的情形外,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該種轉讓因其所持股份為記名或者無記名而有所不同。無記名股票只要在法定交易場所完成交付即可,記名股票則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履行完相關手續後才能發生轉讓的效力。 7、以自己的名義維護自己及公司合法權益的權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該權利時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不同在有二,一是有權提起 訴訟 請求的股東為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第47條的規定, 上市公司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8、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權利。該權利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沒有差別,只不過在分配剩餘財產時是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的。 區分不同類型的公司,這里主要是根據我國對公司類型的劃分,分為了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公司內,作為股東能夠享受到的權利是不一樣的,自然需要他們實際履行的義務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另外,公司在履行義務的過程中,不得損害到公司、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⑶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有

有以下權利: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基於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東權,這是一種綜合權利。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直接體現了普通股股東對股份公司的剩餘索取權。
有以下義務
1、出資義務,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2、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⑷ 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持有人擁有哪些權利,持有人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股東權可分為固有權與非固有權。所謂固有權,又稱法定股東權,是指未經股東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股東大會多數決予以剝奪或限制的權利; 股東權利通常稱為「股東權」,是指股東基於出資認購股份,而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種權利。 股份有限公司 的普通股持有人一般享有以下權利: 1,經營參與權。股東有權參加股東會議,行使表決權,對公司的經營活動推出建議。還包括審議董事會關於修改公司章程,出賣部分或全部財產的建議和財務報告時的投票權。 2,利潤分配權。股東有權按其股份參加公司的利潤分配,分得股息和紅利。 3,處置股份權。股東有權依法處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權力,如轉讓、買賣與贈與等。 4,剩餘財產分配權。在公司因故倒閉和解散時,在 公司債務清償 之後,如果還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股參加分配。 5,股東有權維護自身的權益,當股東權益受到侵犯時,股東有權依法申訴。 6,股東有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按照不同的標准, 股東的權利 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單個股東權與少數股東權。單個股東權是指只持有一個股份也能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宣告決議無效的請求權等。少數股東權是必須由符合法定條件的少數股東集合行使的權力,如召集股東大會的請求權,解任董事或監事的請求權等。 2,一般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一般股東權指每一個股東皆有的權利;特別股東權是公司中某些股東特有的權利,如發起人的特別權,優先股東的優先權等。 3,共益權與自益權。這是以權利的行使是只關繫到股東的個人利益,還是涉及到整體利益為標准作出劃分的。共益權指股東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股東會議撤消的請求權、董事會違法行為制止請求權、董事及監事解任的請求權。 4,固有權及非固有權。這是以權利能否以公司章程或決議予以限制或剝奪而作為標準的。固有權為股東依照公司法或其它有關法律而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限制或剝奪的權利,如股份轉讓權等。反之,法律允許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限制或剝奪的權利都為非固有權。 股東在行使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股東的義務一般包括:(1)按規定向公司交納出資;(2)按規定儲存股票;(3)在出資額限度內承擔有限責任;(4)按照法律和章程規定行使權利。 處置股份權屬股東固有權,也就是法定股東權,而這個權是不能通過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多數決予以剝奪的權利。

⑸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股東基於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東權,這是一種綜合權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東身份參與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決策。作為普通股票股東,行使這一權利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
3.其他權利。
拓展資料:
除了上面兩種基本權利外,普通股票股東還可以享有由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其他權利。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還有以下主要權利:
第一,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第二,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應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三,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有權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購新股。股東大會應對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作出決議。股東的這一權利又稱「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
普通股票股東的義務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普通股票是標準的股票,通過發行普通股票所籌集的資金,成為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基礎。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⑹ 股東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 法規 和 公司章程 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股權,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股權;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公司的股東即股東大會的成員,不是每一場股東大會都需要參加的,但是股東有權參與決定公司的一切的重大事務,可以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自己的表決權,可以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等進行查看,即享有一定的知情權,但是如果是 股東退股 的,有時候是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的同意的。

⑺ 股民股東應該擁有哪些權利

法律分析:股東享有資產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監督管理者權、優先受讓權、優先認購新股權、退股權、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決議撤銷權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⑻ 股東享有哪些權益

作為一個公司的股東,他擁有的不僅僅是公司的定期分紅,同時還想有其他的權利。具體地說,股東的權利為: 1.出席或委託 代理 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4. 股東知情權 ; 5.盈餘分配權和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 7.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 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⑼ 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包括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包括:1,經營參與權。2,利潤分配權。3,處置股份權。4,剩餘財產分配權。5,股東有權維護自身的權益,當股東權益受到侵犯時,股東有權依法申訴。6,股東有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拓展資料:
普通股股東的權益: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股票代碼怎麼區分?
目前有很多種股票代碼,我大致介紹幾種比較常見的:
1、A股
A股是指人民幣普通股票,是由我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不含港澳台)投資者交易的股
滬市A股的代碼開頭的數字不是600就是601,深市A股則選擇000作為打頭數字。
2、B股
B股是指人民幣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投資者以美元或者港幣交易的股市。
滬市B股的代碼是900打頭,深市B股設置200當做是打頭數字。
3、創業板
創業板也叫二板市場,上市的要求不是那麼難達到,主要類型是一些小公司、和一些創業型公司,這類企業沒有很長的成立時間、業績也不是很好,但是成長空間比較大,適合那些嗅覺比較靈敏的股民。
創業板的代碼都是以300作為打頭數字。
除了這些普遍見到的板塊,我們還經常能見到一些帶字母的股票,比如:XR、XD、*ST等。每個代碼都代表著什麼呢?
1、XR
表示同類別的股票已被除權,意思就是帶有XR這樣代碼的股票,取消了分紅的權利。

⑽ 股民具有哪些權利股民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作為證券投資者,在從事證券投資活動中享有相應的權利,簡單理解就是股民朋友在炒股的過程中享有相應的權利。
如果持有上市公司的普通股票,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享有的權利有哪些呢?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參加股東大會、形式表決權。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
3、其他權利: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稱、公司債券存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公司發行新股時,股東享有優先認股權或者是配股權。
在股票交易過程中,股民享有的權利有:
1、選擇經紀商的權利,也就是可以自己選擇在哪一家證券公司開戶。
2、要求經紀商忠實的為自己辦理受託業務的權利。
3、股票持有和處置權,投資者可以自由買賣、贈與或者是質押自己名下的股票。
4、交易知情權,投資者有權知曉委託、清算、交割等方面的信息。
5、尋求司法保護權,證券公司或者是其他證券中介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的,投資者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
6、享受經紀商提供其他服務的權利,比如交割單的列印、證券和資金結余的查詢等等。
投資者應該履行的義務
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權利,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優先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等。
認真閱讀發行人股票發行、上市的公開披露信息,承擔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對違法違規行為有舉報義務等等。